一、什么是残疾人“两项补贴”?
1、残疾人“两项补贴”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仅限于城乡低保对象中的残疾人,补贴标准每月5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仅限于一二级残疾人,补贴标准每月100元。
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伤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享受孤儿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城市三无对象、农村五保对象等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二、如何申领残疾人“两项补贴”?
1、申报程序
由残疾人本人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民政办申请,填写《残疾人两项补贴申报审批表》,村审核盖章,镇复核盖章上报,县残联审核(签字盖章),县民政局审批(签字盖章),县财政局将资金直达到残疾人个人账户。
2、所需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第二代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生活补贴的需《社会救助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二寸登记照片2张;
(5)《农村商业银行》存折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