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纪委和州残联关于残疾人证办理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县残联组织工作专班于2017年9月11日至9月30日到各乡镇开展了残疾人证专项核查工作,依法对残疾人证等级与本人实际残疾状况不符的持证残疾人开具了重新鉴定通知书,明确了重新鉴定期限;逾期未进行重新鉴定的人员,根据巴东县残联《问题残疾人证处理办法》,决定将以下残疾人证予以注销,公示期为2017年12月22到2017年12月2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县残联办公室4225265。
附:
残疾人证注销人员名单
巴东县残联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