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通知书是
指审计机关在实施审计前,通知被审计单位或个人接受审计的书面文书。撰写并向被审计单位或个人送达审计通知书是我们开展审计工作的第一步,可以说没有审计通知书就不得实施审计。如果撰写审计通知书逻辑性不严谨就会造成整个审计工作程序的不合法,影响审计工作的严肃性。现结合审计工作实践,提供给审计同仁在工作中加以参考。
一、明确审计通知书以什么人称撰写。
审计人员在撰写审计通知书时一般以第一人称撰写,即“我署(厅、局)对你单位***”。但经济责任审计通知书以第三人称撰写,即“***署(厅、局)决定派出审计组……”。
二、审计通知书应当载明实施审计的七项法定内容。
《国家审计准则》第五十六条明确规定,“审计通知书的内容主要包括被审计单位名称、审计依据、审计范围、审计起始时间、审计组组长及其他成员名单和被审计单位配合审计工作的要求”。
1.被审计单位名称。审计通知书应载明审计相对人全称,直接告知审的是谁。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相对人当然是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和个人。被审计单位名称应使用全称,也可使用规范化简称。如**省(市、县)财政*或省(市、县)财政*。经济责任审计通知书的被审计单位名称则为XX同志及**单位。
2.审计依据。审计人员在撰写审计通知书时,要明确引用《审计法》第三章审计机关职责的具体规定做为主要依据,不能只根据审计机关的项目计划做为主要依据。如果是与上级联动的审计项目,还要引用上级的工作方案作为辅助依据;如果是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还要引用组织部门的委托书做为辅助依据。如财政预算执行项目的审计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审计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审计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和组织部门委托书(*干审字〔****〕*号)……。
3.审计范围。是指针对特定的审计对象所开展的审计实践活动在空间上所达到的广度。审计范围要根据不同的审计对象和审计目标来确定,不同的审计事项有不同的时间跨度范围。如……对你单位(经济责任审计为**单位)**年度(****年至****年)**就地(送达、跟踪)审计……。经责审计项目的审计范围要与组织部门委托的时间一致。
4.审计起始时间。是指审计机关正式在被审计单位开展审计工作的开始时间,这个时间要选择在送达审计通知书三个工作日之后,但行政首长审批事项除外。如自**年**月**日起……。
5.审计组组长及其他成员名单。一是审计组组成要合法,哪些人审。审计组由审计组组长和其他成员组成,审计组实行审计组组长负责制。二是要载明审计组组长、主审、协审等等,方便审计实施时工作对接。审计组组长由审计机关确定,一般由审计机关领导层人员担任。审计组组长可以根据需要在审计组成员中确定主审,主审应当履行其规定职责和审计组组长委托履行的其他职责。三是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如审计组组长:*** ,审计组成员:***(主审) *** 。
6.被审计单位配合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通知书要列明审计方式是就地、送达还是跟踪审计。如采用送达审计就只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有关资料(含电子数据)到指定地点;如采用就地审计或跟踪审计就要求被审计单位并提供有关资料(含电子数据)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办公地点、设备和网络)。被审计单位配合审计工作的要求现场协调即可不必在审计通知书中详写。
三、审计通知书应载明审计组需延伸审计的单位。审计项目的审计相对人只有一个,在实际审计工作中会涉及到多个不相隶属的延伸审计的审计对象,可利用通知书文尾“抄送”列出明细延伸审计对象,来避免单独或不向延伸审计对象下发审计通知书,或者只在实施方案中明细需延伸审计单位等问题。如抄送:**单位 **单位……。
四、审计通知书应载明向被审计单位告知的工作要求,可通过审计通知书的附件列出。
1.应载明审计实施过程相关法律责任。不配合审计,怎么处理。《审计法》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有规定。依法审计,提前告知审计相对人法律责任及其相应后果。
2.应载明审计组的审计纪律要求。打铁自身硬,审计铁军应当依法审计、阳光审计、廉洁审计。《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和监督电话列为审计通知书附件,公告接受对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监督,约束自己也方便别人。
3.应载明被审计单位向审计组提供的资料清单。便于被审计单位在接到审计通知后进行充分准备,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有效提高现场审计工作效率。
审计通知书看起来非常简单,如不认真理解含义,送达后往往出现偏差,影响法律文书的严肃性。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应依照《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中的审计通知书规范格式,进一步规范审计通知书的使用。(邓高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