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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县创新审理复核方式,对审计项目实施全程监管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3日 10:49    【点击:

    近日,巴东县审计局针对基层审计机关科股室既是业务管理部门又是审计组的实际执行部门,分管业务副局长既是业务领导又兼任审计组长,从而导致长期以来审计复核流于形式,同时存在审计进度难以如期完成,审计质量无法全面保证的现象,在总结多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经全局干部职工反复讨论修改,出台了《巴东县审计机关审计项目审理办法》,采取办公室、法规审理室、主管业务领导对审计项目实施过程同步跟踪督导,分管业务局长(组长)审核、主管业务局长复核、法规审理室审理和审理委员会审定等四种审理复核方式,对审计项目实施全程管理,对审计质量、审计进度、审计廉洁实时监督。
    一是审计项目质量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违反审计法规、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实行终身负责制。实行审计组成员、审计组主审、审计组组长、主管业务领导、审理机构和审计机关负责人对审计业务的六级质量控制。审计人员、审计组主审、审计组组长和审理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产生质量问题和执法过错应当承担直接责任;主管业务领导对审计项目质量和审计执法负有监督、管理、指导和复核等职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能发现质量问题应当承担主管责任;审计机关负责人对审计项目实施结果承担领导责任。
    二是审中网上审理制。审计组制发审计通知书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上传审理平台;审计组进场审计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审理平台上传调查了解记录;审计实施方案经领导审批后审计组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上传审理平台;审计组开展审计后应当每5个工作日向审理平台上传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取证单和重要管理事项记录;审计过程中遇有重大事项,审计组组长应当及时向审计机关负责人报告,审计组应当书面记录重大事项的报告及相关处理意见,经审计机关负责人审签后提交审理室备案;审计组应当按照审计机关规定的时限和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进度,及时起草审计组审计报告送分管业务局长审批,并将审计组审计报告及形成报告的会议讨论记录在1个工作日内上传审理平台。以上未及时上传的,审理室应当要求审计组在2个工作日内上传,经审理相关事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审理室应当要求审计组在2个工作日内补充或修改完善后再传。
    三是审后纸质资料报送审理制。审计组现场审计结束后,应当将起草的审计结果类文书、被审计对象对审计报告的书面意见及审计组采纳情况的书面说明等纸质资料,报送主管业务领导复核,出具《业务部门复核意见书》;主管业务领导复核后,审计组应当将审计结果类文书代拟稿、审计组采纳被审计对象意见的说明、审计工作底稿、业务部门复核意见、审计组审核意见、被审计对象对审计报告的意见、审计机关负责人或分管局长审签的审计实施方案等资料及时报送审理室审理,出具《审计项目审理意见书》;审理室将审理后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连同审理意见书报送审计机关负责人,提请召开审委会审定。
    四是审计进度及廉洁管理制。审计进度管理要求,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和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等重大审计项目,审计组的人员数量一般应当在4人左右,现场审计时间一般要求在40个工作日内。本局一般审计项目及其他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审计组的人员数量一般应当在3人左右,现场审计时间一般要求在20个工作日内。上级审计机关安排的项目以下发的审计工作方案为准。审计项目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限的,审计组应当书面报告审计机关负责人审定,并报审理室备案,同时上传至审理平台。非经上述程序,审计组不得延长规定的审计实施时限。审计廉洁管理要求,审计组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时,应当同时在被审计单位张贴《审计纪律公示》,告知审计纪律和监督举报方式。审计结束时,审计组应当总结审计纪律执行情况,填写《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情况登记表》。自查外勤经费管理情况,填写《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和经费开支自查报告表》,并在被审计单位公示10日。审理室通过审核审计组上传至审理平台的审计实施方案、审计记录等有关资料,督促审计组按照审计机关规定时间实施审计。同时审核审计组上传至审理平台的审计廉洁管理资料,督促审计组严格执行审计纪律和廉洁规定,向审计业务会议提交年度审计廉洁情况报告。
    五是审计结论落实制。审计结果类文书送达后,审计组应当及时跟进审计整改检查,并在60日内取得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结论的证据,送审理室备案。被审计单位因特殊情况无法落实审计结论的,审计组取得书面说明后提请审委会研究决定。被审计单位逾期未执行审计结果类文书的,审理室和审计组应当组成审计结论落实督查组,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结论落实督查书》,规定其在10个工作日内落实审计结论。被审计对象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审理室提请召开审委会审定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六是巡查回访通报制。办公室、审理室、分管业务领导、主管业务领导不定期组成检查组,对审计项目进行巡查和回访,及时发现、查处重大质量问题和廉政问题;同时,审理室建立审计资料上传登记台账、审理统计台账和审计结论落实台账,及时汇总分析有关情况,定期向审委会报告,并在审计机关内部进行通报。(万玉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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