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巴东县林业技术推广站:从事林业生产实用技术的研究和推广。
2.巴东县天然林保护工程办公室:开展天然林保护工程项目总体规划和年度作业设计,组织种苗生产和项目实施技术指导,对生产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3.巴东县退耕还林办公室:开展退耕还林工程项目总体规划和年度作业设计,组织种苗生产和项目实施技术指导,对生产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4.木材检查站的职责:依法对水、陆运木材、竹材、松香、野生动植物实施检查,坚持凭证(木材运输证、检疫证、野生动植物运输证)运输,验证放行,对违章运输者予以查处。
5.森林公安机关: 宣传以《森林法》为主的各项林业法律、法规和行政法规;依法查处各类林业刑事、行政案件,承担同级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
6.巴东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宣传贯彻野生动植物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负责全县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调查和保护,查处有关危害野生动物的违法案件;负责全县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进行森林植物检疫,积极组织防治森林病虫害。
7.巴东县林政稽查大队:管理和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对基层查处林业行政案件和执法情况进行协助和监督。
8.巴东县林木种子站:按造林计划、指导和扶持林农采集种子、培育苗木;开展林木良种选育工作,建立林木良种基地;引进和推广优良品种;搞好种子经营;组织交流种苗生产经验,推广、普及种苗科学技术,为林农服务。
9.巴东县林业勘查设计队:林业基地建设勘察设计;林区公路、林道、河道、索道、材场、桥梁建设的设计,房屋建筑、园林建筑设计;森林采伐、中幼林间伐的勘察设计;森林建档,进行森林资源和其他林业资源清查;研究和提出采伐限额;进行立地类型、土壤肥力和林分生长量的研究;运用林业规划成果,对林业用地进行合理规划。
10. 巴东县林权登记管理中心:办理林权证初始、变更、登记和动态管理;建立林权资料、信息统计等电脑查询系统;林权档案收集、整理、管理及利用,档案库房建设和管理;提供林权档案材料查阅、抄录和复制服务。
11.林业管理站:完成县林业局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12.国营巴山林场: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提高生态效益;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推广应用科研成果,发挥骨干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