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6日 鄂政函〔2014〕220号)
前 言
三峡工程是世界水利史上的特大型工程,百万移民搬迁前所未有。为了实现移民“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目标,国务院实施了开发性移民方针,在对移民搬迁安置补偿和生产开发的基础上,动员全国开展对口支援三峡移民工作,扶持移民安稳、致富、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对三峡工程库区移民工作对口支援的通知》(国办发〔1992〕14号)精神,1994年,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全省开展对口支援三峡工程移民工作的意见》(鄂政发〔1994〕39号),拉开了全省对口支援三峡移民工作的序幕。20年来,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全省上下积极响应国务院号召,多层次、多渠道、宽领域地开展对口支援三峡移民工作,有力地促进了三峡移民搬迁安置和库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确保了三峡工程如期完成初步设计建设任务,并持续发挥巨大的综合效益。
随着三峡库区进入后续工作阶段,国务院批准实施了《三峡后续工作规划》,要求各对口支援省市把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的工作重心转移到三峡后续工作上来,以促进库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移民安稳致富为目标,确保支援力度不减。三峡后续工作阶段,对口支援工作面临新机遇、新任务、新要求和新挑战。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对口支援工作的要求和《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合作规划(2014-2020年)》,推动全省对口支援工作持续健康开展,特编制新一轮全省对口支援三峡移民工作规划。
本规划期限为2014—2020年。
一、规划编制背景
(一)工作成就。
对口支援工作开展以来,特别是2009年以来,我省以《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移民工作五年(2008—2012年)规划纲要》为指导,认真实施《2009—2012年全省对口支援三峡工程移民任务包干指导性意见》,不断加大对口支援工作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2009—2012年,我省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累计落实对口支援资金323.24亿元。其中,落实经济支持和经济合作项目997项,资金316.25亿元;落实社会公益资金6.99亿元。对口支援有力促进了库(坝)区移民搬迁安置,支持了大批移民工程建设,化解了大量资金缺口矛盾。有力促进了库区优势产业发展,扶持了一批特色农产品基地和二三产业发展项目。内引外联引进了70多个名优产品项目,促进了库区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有力促进了库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了库区城镇道路、电力、通讯设施配套和工业园区建设,改善了库区发展环境。有力促进了库区社会事业发展,援建了大批教育、卫生、文化和社会经济等公益项目和希望工程,库区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高,人力资源开发取得明显进展。有力促进了库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污水垃圾处理、水污染防治、小流域治理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取得重大进展。在对口支援工作中,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市州、开发区、企业、院校发扬社会主义大协作和无私奉献精神,在政策、项目、资金、人才、技术、管理等方面积极开展对口支援,为库区的稳定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2013年,三峡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地区生产总值为817.6亿元,与2008年相比(下同),年均增长21.59%;财政收入为60.61亿元,年均增长25.64%;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18576元、6944元,年均增长率分别为13.60%、15.42%。
(二)发展机遇。
未来几年,我省三峡库区和移民安置区面临诸多发展机遇。国家实施的《三峡后续工作规划》、中部崛起和西部大开发战略将为我省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政策支撑。三峡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地处长江经济带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结合部,是实施武陵山扶贫开发战略和省域副中心城市发展战略的重要区域,政策集聚效应明显。对口支援与国家和省级战略有机结合,实施政策叠加,围绕三峡库区产业开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人力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加大扶持力度,将为三峡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快速发展和移民安稳致富目标的实现,形成强大助推力。
(三)困难与挑战。
在面临发展机遇的同时,三峡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仍然存在许多困难和挑战。人多地少的基础性矛盾,将制约库区发展和移民收入提高,转变发展方式势在必行。产业发展滞后,农业以传统农业为主,向现代农业升级较为艰难;工业规模偏小,缺乏支柱产业,产品竞争力不强;旅游、物流等第三产业开发水平不高,仅具雏形。基础设施特别是移民镇村、社区基础设施不配套,有的搬迁复建设施面临二次维修、改造。移民就业存在结构性矛盾,“4050”人员缺乏就业技能和门路,收入不稳或下降。生态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治理的任务十分艰巨。这些困难和问题需要在三峡后续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三峡移民为三峡工程建设作出了巨大牺牲,深入开展对口支援三峡移民工作是全省上下义不容辞的责任。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三峡后续工作规划》确定的发展要求,到2020年三峡库区的发展水平要达到全省平均发展水平,实现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在未来几年,三峡库区要继续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不等不靠,自强自立,加快发展。同时,全省上下要进一步加大对口支援力度,切实帮助解决影响库区发展的根本性问题,为库区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规划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峡库区对口支援与合作的总体要求,以全国新一轮对口支援规划为指引,围绕库区移民安稳致富和生态良好的总体要求,继续坚持支持与发展并重、援助与合作并行,纵横合力、联手共建、创新方式、健全机制。紧密结合三峡后续工作规划,创新工作思路,大力推进库区特色产业发展、移民小区帮扶和农村移民安稳致富示范点建设、公共服务能力提高、就业培训和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等,开创全省对口支援工作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紧紧围绕实现移民安稳致富的总目标,努力开拓新思路,探索新模式,创新体制机制,开创对口支援工作新局面。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充分发挥资源配置中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引导性作用,推动对口支援逐步由“输血”向“造血”转变,由扶持型向合作型发展,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的积极性。
关注民生、注重基层的原则。把解决人的问题作为对口支援与合作的核心与重点,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对口支援的出发点,资源配置向村组和社区倾斜,提高基层公共服务能力,保障居民基本生活条件,让受援区居民直接受惠、长期受益。
互动发展、合作共赢的原则。继续坚持“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方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使对口支援与合作从单方受益为主向双方受益转变,构建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
统筹兼顾、点面结合的原则。统筹移民安稳致富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总目标,整合优势资源打造对口支援示范点建设,以点带面,点面结合,促进受援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规划引领、产业支撑的原则。充分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以科学规划引领城乡共同发展、产业合理布局、资源有序流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做大做强主导产业,通过产业发展带来要素聚集。
(三)规划范围。
——三峡库区:宜昌市夷陵区、秭归县、兴山县,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巴东县;
——淹没涉及区:神农架林区,宜昌市大老岭林场;
——移民安置区:宜昌市点军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
以下统称“受援区”。
(四)规划目标。
2014至2020年,全省落实对口支援资金400亿元,其中省直部门落实行业政策扶持资金280亿元,市州、企业、院校落实无偿援助资金5亿元,经济合作项目资金115亿元。通过对口支援,促进受援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为移民安稳致富和与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支持。
——人才培训和就业能力全面提高。移民创业和就业能力显著增强,专业技术服务能力和基层干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为受援区培训各类人才8000人次、增加就业岗位25000个以上。
——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引导对口支援向镇村、社区延伸和倾斜,援建和改造一批学校、卫生室、文化站、体育场和福利院,使受援区公共服务能力得到提高。
——基础设施水平进一步完善。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实施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点扶持镇村道路、安全饮水、生活用电、农田水利、通信网络、生态家园等民生工程,加快新农村建设,城镇化发展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扶持受援区产业园区建设,推进受援区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每个县区形成1~2个特色产业,产业集群初见规模,旅游、物流等服务业水平和档次明显提升。
——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移民镇村环境综合整治,力争省级生态镇(村)覆盖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受援区城镇绿化覆盖率达到50%以上,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达到100%,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区域经济合作取得较大成效。深化区域合作层次,拓展区域合作范围,提高区域合作水平,组织开展经贸洽谈、项目推介、农超对接等活动,推动受援区与省内外建立稳定的区域合作关系,促进受援区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为受援区引进重大经济合作项目80个以上。
三、优势产业培育
始终将培育优势产业作为推动受援区经济发展、促进移民持续增收的重要途径。将支援方的各项优势与受援区县的资源优势相结合,坚持“四化同步”发展,通过发展特色农业、新型工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强科技创新能力,推动受援区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的发展,切实增强受援区的产业竞争力。
(一)支持现代农业发展。
加大经济作物区域结构调整力度,建设标准化基地,并着力向优势产区集中。继续扶持受援区扩大柑橘产业规模和品种改良,扶持三峡名优绿茶和宜红茶生产,加强高山反季节蔬菜、魔芋、食用菌基地建设。在种苗繁育推广、特色产品精深加工、立体种养高效模式等领域加强技术指导,加快畜牧业结构调整,推动草食畜牧业和生猪养殖业继续壮大。在节水灌溉示范与推广、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安排上向受援区倾斜,在扶贫贷款贴息和贫困村互助资金项目安排上向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倾斜。
加强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帮助受援区完善园区基础设施配套,扩大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扶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发展。大力扶持受援区观光农业发展。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以大型批发市场为骨干、农贸市场为基础、连锁超市为补充、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民经纪人参与的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新增农业补贴适当向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
(二)支持新型工业化发展。
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充分发挥受援区自身的资源优势,深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通过产业集群化、企业集团化、产品品牌化建设,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重点支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装备制造、精细化工、新型建材等优势传统产业集群发展和转型升级;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以资源为纽带延伸产业链和产品链循环为重点,着力打造循环经济工业园区;促进“两化”融合发展,提升工业发展的内涵和效率,提高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水平,促进产业化与城镇化融合。
从土地、项目立项、审批信贷等方面对受援区发展生态工业提供优惠政策;积极向国家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工业类专项资金支持;积极协助搭建服务平台、推动银企保合作、培育市场主体、强化企业技术改造等,促进受援区小微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积极争取国家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中小企业发展、工业转型升级与技术改造等专项支持的同时,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中向受援区县倾斜,协助受援区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申报省级产业集群,并纳入重点产业集群考核范围,通过产业集群发展激励性转移支付资金扶持,帮助受援区产业结构优化调整;通过一系列政策引导,进一步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支援受援区新型工业化发展。
(三)支持服务业发展。
支持受援区旅游业发展。重点打造以长江三峡、神农架、清江、大老岭为依托的大型旅游综合体,全面改造和升级连接景区交通干道和主要景区绿道建设,进一步完善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建设旅游集散中心、游客服务换乘中心和旅游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与各景区档次和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接待中心、安保、卫生、旅游标识的系统建设,全面提升综合服务保障功能。
支持受援区商贸物流业发展。增加商业网点和农产品市场数量,扩大商业服务范围,继续扶持果品保鲜贮运物流企业和基地建设,促进商业展销平台外向拓展。对受援区商贸物流园区建设加大扶持力度。支持受援区商贸物流企业发展和公共商贸物流信息交流平台建设。
在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中对受援区名村、名镇申报和重点景区升级给予政策支持,在乡村旅游建设、重点旅游景区建设等专项中向受援区倾斜。进一步支持神农架林区建设“世界地质公园”。在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等方面向受援区倾斜。支持受援区旅游宣传、市场开拓和区域旅游合作。
(四)支持科技发展。
支持受援区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帮助受援区解决工农业生产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开发适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新工艺,壮大受援区产业规模和市场竞争力。以科技成果转让、农产品品种改良、科技攻关的形式,重点对受援区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农业新技术推广应用、高产高效种养模式试验、优质高产经济作物品种与生产管理技术、特色作物引进示范和推广、产学研基地建设、企业科技创新和成果推广等方面给予支持,同等条件下对受援区给予优先安排。在重大科技创新计划、科技支撑计划等专项中继续加大对受援区的支持力度。整合科技资源,加大科技特派员选派力度,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技人员以兼职、挂职等方式参与企业技术创新活动。
四、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对受援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和帮助。通过建设农村道路、安全饮水、完善农田水利、健全通信网络以及构建生态家园,改善受援区的生产生活环境。
(一)支持农村道路建设。
加快受援区乡村公路建设。重点支持断头路、循环路及农、林、渔场进出道路建设,拓展农村公路网覆盖范围。在全省长期路网建设规划中,优先安排受援区项目建设。
(二)支持安全饮水工程。
支持受援区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加强镇村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制定区域水资源配置和供水联网调度方案,支持供水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受援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治理,保障镇村饮用水安全,加大水体污染源综合整治和水生态修复力度,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力争水源地水质达到地表水或地下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加快推进镇村集中式供水设施建设,力争实现全覆盖。
(三)支持农田水利发展。
支持受援区骨干水电工程建设、灌区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在河流治理、农田水利建设、灌区建设与改造以及集雨抗旱蓄水池、堰塘、排水沟渠建设、高效节水灌溉等方面给予倾斜,在项目审批、资金拨付上优先安排。大力发展农村小水电,指导受援区开展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创建和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支持受援区实施小水电供电区电网建设与改造,扶持中小水电站更新改造和增效扩容。
(四)支持通信网络覆盖。
重点抓好“金农”工程和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工程。积极推进光纤入户,加快农村地区宽带网络建设,全面提高宽带普及率和接入带宽。继续开展“村村通电话”工程和信息化下乡工程。实施广播电视“户户通”,推进农村广播“村村响”,推进地面无线数字电视网建设,提高农村有线电视入户率,扩大农村广播电视覆盖率。推进互联网、电信网、广电网在农村地区的融合。扩大远程教育范围,建设新农合信息系统。
(五)支持生态家园建设。
支持受援区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推进“宜居村庄”建设。在省级城乡建设与发展以奖代补和农村危房改造等专项中加大倾斜力度,在城乡环境治理专项的分配比例上向受援区倾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组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在农村危房改造、扶贫搬迁、自然灾害毁损农房恢复重建、扶贫安居等方面给予倾斜。继续落实农村能源配套专项资金。
(六)支持镇村移民安稳致富示范点建设。
要在库区确定一批移民镇村,围绕产业开发、环境整治和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开展集中帮扶。要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高起点制定帮扶规划和方案,明确帮扶重点、任务和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结合对口支援,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以点带面,以点促面。
五、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重点在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管理等方面,加快受援区社会事业发展。
(一)支持教育发展。
支持受援区实施农村学前教育推进计划,帮助新建乡镇公办幼儿园、“校改园”、“附设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支持受援区创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区)。支持受援区每县(区)重点建设一所县级职教中心,支持创建国家级和省级示范性中职学校。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加大教育项目扶持力度,在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普通高中改造计划、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等项目建设上给予倾斜支持。在高中招生、普通高校招生中对库区作适当倾斜。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受援区需要,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录用教师计划和现有教师的培训计划安排上,商有关部门给予适当倾斜,不断改善受援区办学条件,推进标准化建设。
(二)支持医疗卫生。
继续推进县级医院建设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力争新农合参保率达100%,支持受援区县城三级医院建设。加大乡镇卫生院建设扶持力度,指导开展“建设标准化、业务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和运行信息化”创建活动。支持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工程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工程中向受援区倾斜,继续实施招聘执业(助理)医师到受援区乡镇卫生院工作项目,建立乡村医生培训制度,不断提高受援区乡村医生队伍素质。
(三)支持文化事业。
将受援区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建设项目纳入规划给予支持。对受援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及设备购置、农村文化建设、公共电子阅览室等给予资金补助。为受援区优先配送流动图书车。指导开展文艺创作和送戏下乡活动,开展“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创建,推出有地域文化特色的文化品牌。扶持发展文化产业,争取一县(区)命名一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加强文化管理和综合执法等专业人才培训。加强受援区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传承工作,并给予资金倾斜。支持受援区继续完善村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广播电视户户通、农村广播村村响、地面无线数字电视网、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垄上行》电视节目品牌建设、城镇数字影院配套建设、市县广播电视台采编播设备更新改造等专项工程。支持将受援区移民新村纳入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实施范围,对县级影院和乡镇固定放映点给予专项补贴。
(四)支持体育事业。
支持移民村农民体育工程建设,在健身路径器材、农民体育工程器材向移民村倾斜;支持县(区)建设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对县(区)体育场馆维修建设给予支持。
(五)支持社会管理创新。
重点支持农村及社区服务中心、城乡福利院、村治安室、乡镇派出所设施设备、法院专项费用、检察院技侦用房建设和设备采购、防震减灾设施、水文气象服务设施建设等。
在民政社区服务专项安排上向受援区倾斜。对受援区镇村化解矛盾纠纷综合平台建设加大扶持力度。加强受援区执法能力建设,在执法业务技术用房建设经费方面给予倾斜。在法院省级补助金、省级配套资金以及诉讼费补助等专项上向受援区倾斜。在检察院技侦用房建设和信息准备采购资金上加大对受援区的支援力度。在公检法办公办案软硬件设施配套方面给予受援区重点支持。增加受援区防震减灾、气象服务工作补助资金。
(六)支持移民小区建设。
库区市州、县区人民政府要针对部分移民城镇集中安置小区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结合三峡后续工作,确定一批移民小区,开展集中帮扶。按照和谐文明社区建设的要求,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提高综合服务能力,逐步形成政府加大投入、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长效机制。解决小区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配套和修善问题。实施消除零就业工程,加强困难家庭帮扶,促进“4050”人员就业,提高居民收入。
六、人力资源开发
支持受援区就业技能和专业技术人才培训,推动双向挂职及劳务平台建设,促进受援区人力资源成长、集聚。
(一)支持就业技能培训。
在农村劳动力培训项目中重点向受援区倾斜。强化就业前培训、在岗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等各类技能培训。加大受援区移民定向就业项目支援力度,在资金安排上给予重点支持。实施职业农民培训,着力培养一批专业生产大户、农民企业家和适应新农村建设需要的技能型人才。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各类经济组织开展岗位培训和技术指导,探索定向、定单委培等多种方式的培训就业合作机制,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向第二、第三产业有序转移。加大对中小企业、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采取贷款贴息、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方式对就业困难人员和家庭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
(二)支持专业技术人才培训。
采取合作培养、定向培养和在职培训等方式,加大对受援区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力度。加大中小学和职业学校师资力量的培训力度。在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和“三支一扶”支医工作中向受援区倾斜,落实“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农村累计服务1年”的规定,引导和鼓励医生到受援区农村服务。在科技特派员计划中增加受援区分配比例。安排专项计划加大对受援区农林科技人才的培训力度,依托省内农林类高校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使用和减免学费的办法,培养基层农技人员。采取示范性培训、分级培训、基地培训和交流培训相结合的办法,逐步完善基层文化队伍培训长效机制。
(三)支持干部培训。
采取到支援方挂职锻炼、举办专题培训班等方式,帮助受援区提高干部管理能力和水平。同时,统筹选派优秀干部和专业管理人员到受援区挂职。
(四)支持劳务平台建设。
支持受援区完善劳务服务平台建设,规范发展劳务中介组织,支持劳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务工人员有序就业。推动双方劳务市场合作。
七、生态环境保护
支持受援区环境保护监测、执法、应急、信息、人才等监管能力建设,为受援区建立完备的环境监管体系提供有力保障。对农村居民使用沼气和推广沼气能等给予再生能源补贴,积极争取国家将我省三峡库区四县(区)纳入绿色能源示范县范围,对推广使用太阳能、风能和沼气能等新能源给予补贴。继续支持农村小水电、小水电代燃料、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坡耕地改造及小流域治理。加快实施三峡库区四县(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对神农架、长阳、五峰等地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给予支持。
支持受援区集镇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支持乡镇已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达标排放、提档升级改造。支持重点流域沿线农村居民点生活垃圾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水设施建设。支持流域沿线水土流失生态治理建设。在实施农村环保“四个两”示范工程中对受援区给予倾斜,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支持受援区开展各级生态镇(村)和生态示范区创建活动,支持神农架和大老岭生态保护示范区建设,做好受援区生态文明创建工作的服务和技术指导工作,促进受援区生态文明建设。
八、对外经济合作
发挥省直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推动受援区与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海峡西岸等沿海发达地区以及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合作,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建立双方城区间、园区间、行业协会间的合作关系,推动双方合作有序开展。大力举办16省市对口支援湖北省三峡库区经贸洽谈活动,大力开展农超对接、旅游推介、合作项目洽谈活动,促进受援区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推动受援区农特产品拓展全国区域市场。加强和推动三峡库区沿江经济带的开放开发,扶持受援区发展港口经济和内河、沿海直达运输,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着力打造中西部地区重要的物资集散地。
发挥省内各市州产业、人才和市场优势,与受援区资源优势有机结合,在农业、工业和商贸旅游业等方面开展广泛合作。各市州要积极引导本地企业到受援区投资兴业,开展互利合作,着力在旅游对接、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和市场互通互联等方面加强合作。帮助受援区开拓农特产品销售市场,在举办的各类产品展销会、商品贸易交易会、专业博览会中,对受援区无偿提供展销专柜。
九、工作机制
省直有关部门及有关市州、企业、院校承担全省对口支援三峡移民工作任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层次对口支援工作机制,是确保对口支援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的重要保证。
(一)加强省直部门对口支援。
省直有关部门特别是省支援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成员单位要把对口支援工作纳入本部门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专班。结合全省“一元多层次”发展战略和《三峡后续工作规划》的实施,政策叠加,制定本部门对口支援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争取国家部委的政策和省本级的资金支持,在规划编制、项目资金安排、人才技术培训等方面加大对受援区的倾斜力度,在采用因素法分配相关资金或实施竞争性资金分配立项时,应充分考虑受援区相关政策性因素,给予特殊照顾。同时,协助争取有关省市对口部门的援建项目落实。
(二)深化对口支援合作。
全省有对口支援任务的市州、开发区、企业、院校要把对口支援工作纳入各地政府和单位的议事日程,成立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管理机构或专班,按照年度资金量化指导性方案(略),将对口支援资金纳入本地财政预算或本单位部门预算。建立与受援区定期联系机制和目标任务考核机制。根据目标任务,制定本地本单位对口支援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有关市州和经济开发区要发挥产业、人才、管理和市场优势,与受援区资源优势结合,广泛开展互利合作,鼓励本地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到受援区投资兴业,与受援区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有关大型国有企业要努力寻求与受援区合作的结合点,建立企地共建关系,形成以项目为纽带的支援模式。有关院校要发挥教育、人才、科技优势,在受援区素质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科技成果转让、技术指导等方面开展支援与合作。在高考招生中同等条件下对受援区考生给予优先录取。
(三)强化受援工作。
宜昌市、恩施自治州肩负着支援与受援的双重任务,要加强对对口支援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加强对口支援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制定市州对口支援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市州对口支援专项资金和工作经费。加强对受援县区对口支援工作的指导。
受援县区政府要将对口支援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不断完善对口支援工作机制和网络,制定中长期受援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积极与支援方沟通衔接,抓好对口支援项目的跟踪落实。要加强对口支援资金的集中统一管理,按照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优化行政审批,不断改善投资环境,为对口支援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条件。
十、保障措施
切实加强规划的实施保障,强化组织实施,明确工作要求,加强督办考核,确保对口支援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一)强化组织实施。
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省三峡办一方面要做好中央有关部门和其它地区对口支援湖北库区的对接工作,加强沟通和组织;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口支援工作的推动和协调,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明确重点,分解任务,制定对口支援工作考核办法,对年度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同时,要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市州和企业、院校抓好移民安稳致富示范点建设。省直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在政策、项目、资金上加大对受援区的倾斜力度。省国资委要加强对国有企业对口支援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在落实无偿援助任务的同时,积极探索企业与受援区开展项目合作的对口支援模式。省教育厅、省委高校工委要加强对高等院校对口支援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在教育、人才和科技成果等方面的优势,加强与受援区的合作,走校地共建、合作共赢的路子。省商务厅在推进全省对外区域合作和商贸物流合作中,要将受援区作为重点,帮助搭建合作交流平台。省工商联要积极引导省内大型民营企业与受援区建立对口合作关系,探索建立双方长效合作机制。
(二)加强项目对接。
本次规划认真筛选了受援区提出的受援项目714项(略),可供支援方选择实施。省直有关部门要在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将相关项目优先纳入对口支援项目,列为年度计划实施。有关市州、企业、院校要在这批项目中寻找结合点,要把对口支援与相关项目实施紧密结合。受援区各县区要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主动与支援单位衔接,抓好跟踪落实。
(三)加强督办考核。
省三峡办要根据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全省对口支援年度项目计划,落实全省年度对口支援包干任务。各对口支援单位要将对口支援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年底结硬账。省政府督查室要将对口支援工作纳入督办检查事项,并将任务完成情况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