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国务院关于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合作规划(2014-2020年)的批复(国函〔2014〕96号)
【导 语】近日,国务院印发《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合作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部署进一步创新对口支援工作机制,加强对口支援合作,做好新时期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工作。现对主要内容导读如下:
【主要内容】
●《规划》背景:自1992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开展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移民工作的重大决策以来,三峡库区城乡面貌和居民生活水平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但是,三峡库区的自然生态环境现状与国家对三峡库区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还有差距,经济社会发展基础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整体偏低的状况亟待改善。
●《规划》目标:通过规划实施,努力使库区群众基本生活有着落、劳动就业有保障、脱贫致富有盼头,同心同德建设和谐稳定的新库区。努力使库区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人民安居乐业。
●《规划》重点:五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一是支持引导产业发展。支持库区发展生态农业、旅游业、商贸物流业,搭建制造业合作平台。三峡库区作为国家重点的淡水资源库,产业布局必须充分考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严格控制化工、医药、电子等污染较重的产业项目,禁止有可能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的产业项目进入库区,以保护三峡水库生态环境。
二是推进移民小区帮扶和农村扶贫开发。实施移民小区帮扶政策,重点支持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扶持致富带头人创业,广泛动员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库区农村扶贫开发。
三是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继续支持库区基础教育,支持库区提升职业教育水平,加大对库区医疗卫生支持力度,支持库区科技、文化、体育等领域发展,支持库区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四是强化就业培训服务。支持库区强化就业培训,提高就业服务能力,积极开展劳务输出合作。
五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支持库区水环境保护,支持三峡生态屏障区建设,探索生态环境保护的合作新模式。
●保障措施:加强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合作工作的指导与协调,加大国家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支援库区合作力度,深化支援省(区、市)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合作工作,强化湖北省、重庆市和库区区(县)在受援工作中的作用,保证对口支援机构稳定、人员到位、职责清晰,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和与时俱进,确保对口支援合作工作持续开展。
《规划》明确保持原有结对关系不变,北京市仍然对口支援巴东县。(供稿:三峡办)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