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秘事务、会议组织、文电档案管理、政务信息、电子政务、政务公开、信访、目标责任制管理、督办工作。组织协调议案(建议)、提案办理;承担机关财务、部门预算、资产管理、保密保卫、后勤保障、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行政事务。组织参与重要政策文件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实施工作;承担本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执法和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政工事务。按管理权限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老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履行《行政监察法》的日常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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