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开发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能源行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拟订电力及新能源有关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行业管理;提出火电、水电、新能源和电网发展布局及项目审核意见,负责相关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参与协调有关电价的测算报批和监管工作;指导新能源科技进步和能源装备工作;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组织拟订全县煤炭、天然气(含管道)发展规划,提出全县煤炭、天然气(含管道)发展布局及项目审核意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和煤矿安全改造工作;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履行政府能源对外合作和管理职能;协调能源储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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