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编制全县物价工作年度计划及中长期规划,提出调控市场物价总水平的目标和措施,参与制定全县价格改革方案;承担价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议案、提案的办理及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咨询等工作。研究提出全县粮食、烤烟等重要农产品和部分化肥等主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政策及调整的建议;研究提出药品、医疗服务及医疗器械的价格政策及调整的意见,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电力、天然气和管道运输、城市供水、水利工程给排水等资源价格调整意见,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各类资源补偿、环境保护收费的收费标准调整意见,并组织实施;承担成品油价格调整工作;监测分析农产品、农资、药品、医疗服务及资源、环保产品价格(收费)的成本、利润和市场供求变化情况,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提出全县工业品价格政策及价格调整的建议;研究提出全县除教育、交通行业以外的所有经营性收费、服务价格的调整意见,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保障性住房等房地产价格以及物业管理价格的调整意见,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钢材、水泥等主要工业品价格、房地产价格以及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相关服务业的价格形势,包括无形资产等价格,提出对策建议;承担涉及职责范围内的《服务价格(收费)监审证》的发放、管理及年度审验工作;承担涉及职责范围内的价格公共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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