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车队:
为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树立典型,充分展示出租车司机的良好职业道德和精神风貌,营造拾金不昧、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良好氛围,特将公司奖励好人好事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累计拾到钱物达1—4次及拾到现金100元以下的,并上交公司登记的,或者受到上级各部门、新闻媒体、社会各界表彰的,公司予以口头表扬,并通报表彰。
二、本年度累计拾到钱物达5-10次的,每人奖励30.00元。
三、本年度累计拾到钱物达11——20次的,或者拾到现金金额在999元以内的,每人奖励50.00元。
四、本年度拾到现金金额在1000元——5000元的,每人奖励100.00元。
注:1、以上各项奖励不重复,就高不就低。
2、本《通知》适用于2016年12月01日-2017年11月30日。
专此通知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