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组建车主:
根据县运管所《关于2014年度城乡道路客运车辆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清算资金发放的通知》,我公司履行发放主体责任,积极上报申领资料,现经县运管所审核,县财政局已将出租车成品油补贴资金款打入我公司账户。
根据《出租车租赁经营管理合同》(A类)、《出租车组合经营管理合同》(B类)的约定,与公司签订《出租车租赁经营管理合同》(A类)的,该车的成品油补贴资金归公司享有,与公司签订《出租车组合经营管理合同》(B类)的,该车的成品油补贴资金归组建车主享有。故请于2014年10月份前与公司组建的车主,带银行卡到公司财务部领取出租车成品油补贴资金。
联系人:谭婕妤 13597771808
专此通知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