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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4日 0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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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人在场地和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规定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 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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