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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庆中秋节前后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综治信访维稳、值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30 17:15:17
各乡镇文体中心、广电中心,局属各二级单位,县新华书店,局机关各股室:

  2017年国庆、中秋节临近,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综治信访维稳和值班工作等系列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系统国庆、中秋节前后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确保务实节俭文明过节
  1、强化廉政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各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规党纪。要通过学习教育,使党员干部对“四风”问题的严峻性、复杂性保持清醒认识,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节日病”和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保持高度警惕。要通过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纪律意识,摒弃侥幸心理,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坚守“底线”,不越“红线”,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努力营造廉洁过节氛围。
  2、严守纪律和规矩,杜绝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严明纪律,不折不扣地执行各级纪委关于坚决刹住节日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有关要求,认真排查节日期间容易发生不廉洁问题的隐患,有针对性地加强预防,严防“四风”反弹回潮,做到“八个严禁”: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接受服务对象的公款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组织或参与“酒局”“牌局”;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3、全面压实责任,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各基层党组织要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把狠抓国庆、中秋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成果检验,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亲自部署、敢抓敢管、以身作则,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对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管辖范围内有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风建设流于形式、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的,要严肃追责。县文体新广局将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加强对国庆、中秋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州委实施细则和县委“五个严禁”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畅通监督渠道,接受来信来访和举报,举报电话:0718--4332367 ,举报信箱设在县文体新广局办公楼一楼;对经查属实的顶风违纪问题,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二、严格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节日前后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到位
  4、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布置落实好国庆、中秋前后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大隐患治理力度,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5、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国庆、中秋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排查。由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牵头,开展打击境外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专项整治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文化市场专项安全保障行动和网上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做好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监管工作。要重点做好公共文化服务场所、文物古建筑、印刷企业、各类影院、放映厅等火灾事故隐患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要重点加强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传输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要做好恶劣天气和各类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的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做好应急防范处置准备。对排查中存在突出问题和隐患的重点场所,要责令限期整改,直至问题解决或隐患消除,不放过任何细微的不安全因素,整治到位,坚决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各乡镇文体中心要加强对辖区内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和文化经营活动的管理,加强对农村演出等营业性演出活动的监管;对农村文化市场流动演出活动发现淫秽表演的,要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严厉查处。
  6、各乡镇文体中心、广电中心要充分利用各单位的优势及宣传阵地,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营造安全文化氛围;健全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事故和突发事件的预警预报,保证一旦发生事故能得到迅速控制和救援,切实减少事故损失。
  7、全体干部职工在国庆、中秋期间,居家、外出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和措施,确保人身财产等各方面的安全。
  三、严格落实综治信访维稳责任制,确保节日前后社会和谐稳定
  8、各单位、各股室负责人要首责首当,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指挥、亲自督办国庆和中秋节前后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各单位、各股室负责人和从事安保维稳的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休假,无特殊紧急情况必须在岗在位,确需外出的必须严格按程序报批。集中深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认真做好特殊群体的解困和稳定,着力做好信访工作。
  9、各单位、各股室要结合当前社会稳定形式,开展一次全方面的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切实做好排查、包案、化解和稳控,抓好信访接待和劝返工作。抓好源头,抓准苗头,努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实现矛盾不上交、问题不激化,避免国庆、中秋节前后发生非正常上访事件。
  10、健全应急机制,提高应对能力,做好应急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妥善处置。
  四、严格做好值班工作,确保节日前后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11、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要严格执行专人坐班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节日前后巡逻值守。
  12、严格执行值班制度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值班人员应准时到岗,认真履职,认真接听来电、接待来访,及时准确地按程序处理好各类事务,并做好记录,不得无故脱岗或迟到早退。实行24小时值班机制,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10月31日,保证24小时有人在岗在位,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保证交办事务第一时间办理,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处置。
  13、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实行先报告后出行的规定。
  14、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立即请示报告,并按领导指示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值班人员需做好办公楼的防火、防盗和安全巡查。
  15、请各乡镇文体中心、广电中心、局属各二级单位、县新华书店要按通知精神,迅速制定有力措施,抓好贯彻落实。对因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而导致国庆、中秋节前后发生严重问题的单位,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和相关领导责任。各乡镇文体中心、广电中心、局属各二级单位、县新华书店将国庆、中秋节前后值班安排表于9月26日前报局办公室。
 
 
巴东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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