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文工团成立于1958年,原名巴东县歌舞团。五十多年来,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州、县文化主管部门指导与支持下,文工团得到了长足发展,在省、州具有一定的影响。根据省文化厅关于部分市、县级国有文艺院团划转为公益性保护传承机构的批复(鄂文改文【2011】18号文),和县政府(巴政发文【2015】34号文),原县文化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县文工团,更名为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展演中心,划转为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所属事业单位,属于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现非物质文化传承展演中心在职在编人员16人,三区文化志愿者10人,退休5人.为贯彻执行中央、省、州有关文化艺术、文化遗产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起草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展演的规章制度,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展演艺术工作,研究发展态势,拟订发展规划,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展演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创作以巴东优秀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元素为核心的剧作、曲艺、歌曲和舞蹈等多种艺术形式表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作品;负责以“送戏下乡”、参加调演、巡回演出等多种形式,展演巴东优秀民间文化遗产代表作品、民间艺人创作品、本中心创作作品;指导民间艺人开展传承活动和对外交流活动。
单位地址: 巴东县信陵镇西壤坡社区巫峡路16号
联系电话: 0718—4330674
单位负责人:石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