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付瑞勇 通讯员 郑德喜)10月30日,记者从巴东县城管部门了解到,在国家住建部关于命名2017年国家园林城市的通报中,巴东县正式被命名为“国家园林县城”称号,标志着巴东园林县城创建工作取得标志性成果。
据了解,巴东于2011年成功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后,启动了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工作,全县上下一致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生态理念。加强领导、营造氛围、对标创建,构建创建大格局;科学规划,突出特色,彰显城市独特个性;把握重点,实施道路景观绿化、公园广场建设、新区绿化等工程,推动创建高效率;建立园林绿化规章体系,深化绿化管养体制改革,巩固创建新成果;综合施策,强化联创,营造创建大环境。
近三年来,巴东投入2.3亿元用于绿地建设,新增绿地91公顷,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291.72公顷,绿化覆盖率39%,绿地率33.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9.36平方米,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园林县城标准。
经过严格的申报、评审和命名程序,历时6年时间,巴东县成功获得“国家园林县城”称号,这将成为打造宜居宜业新县城和吸引客商投资兴业的一张魅力名片。
此次评选,全国共有79个县城被授予“国家园林县城”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