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特约记者 谭海涛)10月9日,《中共巴东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党支部建设的十条意见》正式出台,这是巴东县贯彻落实“抓基层强基础,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等重要指示和会议精神的有力举措,将切实推动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十条意见》包括优化支部设置、配强支部书记、选优支委成员、规范党员管理、强化支部功能、落实活动经费、保障经济待遇、拓展发展空间、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考核问责。
意见明确,党支部书记及委员的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的,由乡镇党委书记约谈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和党建工作指导员;出现重大问题的,由县委主要领导对乡镇党委书记进行约谈,并按程序对相关人员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