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月13日电 据最高检网站消息,1月12日,陕西省周至县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对周至县人民医院原院长李某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2017年12月4日,陕西电视台记者王某甲到周至县人民医院采访“天价停尸费”时,与时任该医院院长的李某某发生争执。李某某指使庞某某、王某乙等人对王某甲进行殴打、侮辱,并限制王某甲自由近两小时。
案件发生后,周至县检察院侦查监督部提前介入案件侦查,与公安机关就有关问题及时进行探讨交流,在证据收集,案件定性等方面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保障了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2018年1月5日,周至县检察院收到该县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李某某等10人非法拘禁案、孙某等2人帮助毁灭证据案。办案检察官依法审查了案件,讯问了犯罪嫌疑人。
1月12日,周至县检察院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依法作出决定,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庞某某、王某乙、姬某某、宋某某、张某某、李某、王某丙依法批准逮捕;认定犯罪嫌疑人辛某某、金某涉嫌非法拘禁罪,但无逮捕必要,依法不批准逮捕。同时,周至县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孙某涉嫌帮助毁灭证据罪,但无逮捕必要,依法不批准逮捕;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不予批准逮捕。
事件回顾:
陕西电视台《都市热线》官方微信消息,2015年11月19日,周至产妇喻娜娜在周至县人民医院生下一名男婴后,出现紧急状况,并最终不幸离世。家属认为产妇死亡事件中,周至县人民医院存在过错,并将其诉诸法院。2017年7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周至县人民医院赔偿死者家属50余万元人民币。随后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家属拿到了这笔赔款,然而,当家属去医院打算取走产妇遗体安葬时,却被周至县人民医院告知要缴纳每日150元、总计10多万元的“停尸费”。
《都市热线》栏目称,4日下午,该栏目记者就此事对周至县人民医院采访时,在医院办公室内被十几人团团围住,并试图抢夺采访设备,“抢夺过程中十余人一起对记者进行拳打脚踢”。此后,上述人员又两次对记者进行殴打,并将记者拘禁在医院太平间里长达数十分钟。最后,对方返还了抢夺记者的随身物品。检查后发现,除手机及采访设备被人为破坏并删除素材,随身300元钱亦不翼而飞。此外,“采访车还遭到对方尾随,直至到达西宝高速武功收费站,对方才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