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执行《政府采购法》及其有关行政法规,拟定政府采购制度,制定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程序;拟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以及公开招标限额标准;参与本级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和批复,汇总、下达政府采购计划;审核政府采购资金和政府采购项目代理经费;指定政府采购发布媒体、管理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统计、分析政府采购报表;审批采购人申报项目的采购方式,负责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小汽车的编制管理;监督执行政府采购合同条款,规定政府采购合同样式,受理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备案;负责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资格认定,建立和管理本级政府采购专家库,负责采购代理中介机构的资格申报或认定;受理和处理政府采购投诉,受理政府采购行政复议;规定政府采购人员专业岗位组织要求,负责其资格培训和业务培训;监督检查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政府采购范围、方式和程序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监督检查政府采购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处理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对对下的业务工作指导,规定并实施对同级集中采购机构业绩考核的内容、标准、方式;并定期如实公布考核结果,监督检查同级集中采购机构的采购活动和内部机构设置,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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