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各卫生计生单位:
现将《巴东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巴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3月10日
巴东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2016年至2020年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全面深化改革,深入推进依法治国,推行新医改方案的关键时期,为使我县卫生计生事业适应社会经济体制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需要,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根据省、州卫生计生事业“十三五”规划和巴东县“十三五”规划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环境
(一)“十二五”工作回顾
“十二五”时期,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卫生计生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实施“生态优先、文化引领、产业兴县、开放包容”发展战略,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呈现出卫生计生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健康状况进一步改善、医疗卫生资源持续增长、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的良好局面。“十二五”规划各项主要指标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较好,是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最快、变化最大、成效最显著的五年。五年来,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始终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基本宗旨,将卫生计生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人口健康素质,取得了巨大成就。为“十三五”时期加速推进健康巴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居民健康状况进一步改善。截止2015年底,全县人均期望寿命提高到76.98岁(全州76.3岁)。与2010年相比,婴儿死亡率从9.76‰下降到3.23‰(全州5.48‰),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从12.48‰下降到4.56‰(全州7.49‰);孕产妇死亡率为0(全州9.25/10万),无新生儿破伤风发生,各项妇女儿童健康指标高于全州平均水平。
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得到深化。一是新农合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建立,2015年新农合参合率达99.06%,人均筹资标准达494元,新农合各项优惠政策得到全面落实,有效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二是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县12个乡镇卫生院、485个村卫生室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全面落实国家基本药物报销政策,基本药物全部纳入了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三是全面实行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改革,统筹推进补偿机制、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供应、人事制度等综合改革。
医疗卫生综合实力不断增强。截止2015年底,全县共有卫生机构573家,其中二级甲等综合医院1家,二级甲等中医医院1家,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1家,民营综合医院2家,乡镇卫生院12家(信陵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地名卫生院1家,社区卫生服务站1个,村卫生室485个,个体诊所54个,医务室12个,门诊21个。全县卫生计生机构现有在岗人员2541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613人。 12个乡镇卫生院现有正式职工554人,聘用临时人员369人,离退休人员453人;县直医疗单位现有正式职工704人,聘用临时人员281人,离退休人员244人;村医636人。执业医师(含助理)662人,每千人拥有执业医师(含助理)1.33人,注册护士数626人。年末开放床位数可达2122张,每千人口拥有医院床位数达到4.26张。
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加强各级医疗机构人才教育和人才培养力度,加强与县内外的交流与合作,对口技术援助,医疗技术水平显著提高。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先后通过了“二级甲等”医院评审,并于宜昌市中心医院、恩施州中心医院等医院进行了医疗技术合作,引进专家和技术,全县医疗机构获得国家级重点专科1个,省级重点专科 5个。综合医疗服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十二五”期间投入约2亿元,推进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新改建乡镇卫生院12个、村卫生室300个;同时,多方筹资购置CT、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先进医疗设备100余台件。通过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得到极大提升。
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面落实6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和12大项45小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达75%,启动了健康促进与健康管理工作,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等慢性病逐步得到控制。法定传染病总发病水平呈现平稳态势,重大突发传染病疫情得到了有效防控,先后控制了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手足口病等疫情,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综合防治措施得到加强。全县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为354.06/10万,死亡率4.22/10万;报告丙类传染病发病率为108.87/10万,无死亡病例。全县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9.67%以上;碘缺乏病消除率100%;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覆盖率100%;卫生厕所普及率为55.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率100%;城市集中式供水现场卫生监督监测覆盖率100%。成功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妇幼健康保障能力不断加强。全县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从2010年89.45%提高到2015年95.46%,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从2010年81.74%提高到2015年92.79%,妇幼健康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进一步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从2010年98.8%提高到2015年99.9%,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100%,孕产妇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率达到86.77%,儿童营养包发放全县全覆盖;全县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100%,已婚育龄群众综合避孕率达到91.5%,农村已婚育龄群众以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落实率达到76.05%,孕产妇健康管理建卡率98.94%,产检率98.94%;全县对流入人口提供国家规定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免费服务率95.5%,全县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到位率达到83.84%。
惠民政策落实力度不断加大。新农合参合率从2010年92.14%提高到2015年的99.06%。2015年,人均筹资总额达494元,新农合政策范围内补偿率达76.9%,参合农民全部纳入大病保险,共为达到大病保险赔付标准的1275名患者赔付资金1018.97万元。发放疾病应急救助资金17万元。认真落实《州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办法》,让计划生育家庭享受更多优先优惠。2015年,全县享受农村奖扶政策6577人,特扶467人,企业退休职工奖励 292人;59名农村独生女取得高考加5分资格,因加分录取 56人;821名农村独生女、双女户女孩取得中考加5分资格,因加分录取635人。
中医药事业稳步发展。中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县中医院住院大楼竣工投入使用,开展了“十县百镇千村”中医药示范单位创建和中医药“三堂一室”建设,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加快发展,中医“治未病”工程得到全面实施。全县已成功创建12家“国医堂”、养生堂1个、名医堂1个、知名中医工作室1个、3家中医药服务示范乡镇卫生院、40家中医药服务示范村卫生室,创建省级中医重点专科1个,基本形成了“院有专科、科有专病、病有专治、治有专药、人有专长”的专科专病诊疗体系。
坚定不移地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坚持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稳妥实施“单独二孩”政策,人口出生政策符合率达到95.87%。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在正常范围内。利益导向机制建设取得新突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特别扶助制度全面落实,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二五”期间,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卫生资源总量不足,布局结构不合理,结构不优。巴东县属老少边穷地区,城市化水平不高,农村人口居多,且地广人稀,卫生计生人员总量不足、人才质量有待加强。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护士数、床位数相对较低。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过多,不仅加重了各单位的负担,还给单位带来一系列的管理问题,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流动性较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缺乏培养和留用临时聘用人员的长效机制。医院病床使用率达到 98 %,医院和医护人员超负荷运转;卫生资源结构和布局不合理,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差距较大,全县48%的执业医师、65%的执业护士、59%的病床、62%的业务用房集中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农村卫生资源相对不足,乡镇卫生院设施设备依然落后,技术水平较低,服务设施不优,发展能力欠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专科医院发展相对较慢,儿科、精神卫生、康复、老年护理等领域服务能力薄弱。同时,卫生资源布局结构不合理。医疗卫生资源主要集中在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不足,利用效率不高。中西医发展不协调,中医药特色优势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发展相对滞后。公立医疗机构开放床位所占比重过大,床位占比达91.38%。资源要素之间配置结构失衡,医护比仅为1∶1.28,护士配备严重不足。专科医院发展相对较慢,儿科、精神卫生、康复、老年护理等领域服务能力薄弱。
二是医疗卫生机构的负债率较高。全县各级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虽逐年增长,在国家加大投入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中,地方配套资金很难落实,造成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在建设中形成新了的债务,无力化解。到2015年底全县医疗机构负债总额2.64亿元,其中县级医院负债1.45亿元,资产负债率55.63%;乡镇卫生院负债1.19亿元,资产负债率37.04%。
三是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亟待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不足。县级公共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力明显不足,设备设施有限,综合防治能力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能力有待提高,指导基层和服务群众能力薄弱;重大传染病防治任务艰巨,艾滋病、结核病患者逐年增长,新发传染病与输入性传染病威胁长期存在;预防出生缺陷、提高人口素质工作任务还很艰巨;基层网底建设压力很大,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资金压力大,乡镇卫生计生机构人员流动频繁,村医队伍老化、结构不优,计生基础信息数据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是中医药事业发展能力不足。中医药基础设施薄弱、中医服务能力建设滞后,中医队伍逐渐萎缩,中医在保障健康的作用逐渐弱化,给当地人民的健康事业带来严重影响;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不够,少数中医院没有中医药特色的专科和优势病种,主要靠发展西医业务来维持医院发展,所提供的中医药服务不到医院医疗服务总量的30%。中医药专业人才缺乏,人才青黄不接,中医人才断层,一批具有知名度的老中医已过退休年龄,同时,新的人才尚未成长起来,从医学院校毕业的中医专业人员不愿意到基层从事中医药工作,中医传承和基层人才短缺的问题十分突出。五是人口结构不合理,人口老龄化加剧。低生育率与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共存。人口老龄化、人口结构不合理与养老负担重相叠加,人口抚养比上升,人口红利逐渐减弱;计划生育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不协调,计生服务能力不强,工作不平衡;随着城镇化提速,流动人口规模日益扩大,结构分布日趋复杂,流动人口跟踪服务管理急需加强,计生技术服务工作还有差距。
二、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十三五”期间,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面临着众多机遇与挑战。
(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挑战与机遇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健康中国”的新理念,省委省政府提出我省要在中部地区“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州委州政府提出了“三州战略”、“建设先进自治州”、“美丽恩施”的战略目标,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全面弘扬“干净自强”巴东精神,深入实施“生态优先、文化引领、产业兴县、开放包容”发展战略,全力打造“全国知名的生态文化旅游基地、全国重要的绿色富硒食品生产基地、全省重要的清洁能源基地、三峡库区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建设文化巴东、富裕巴东、智慧巴东、美丽巴东、幸福巴东的战略目标,全民健康关系到全面兴县和民族发展的根本和未来。面临新的历史机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发展,要在“病有所医”,缓解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必然要求卫生计生事业在体系建设、服务能力、发展环境、投入政策上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以适应恩施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疾病谱的变化为医疗卫生服务创新发展提出了新要求
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中,疾病发生规律出现了新变化,一方面,重大传染病和慢性疾病防治任务依然艰巨,艾滋病、结核病发病人数逐年增长,新发传染病与输入性传染病威胁长期存在。另一方面,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等慢性病成为主要疾病负担,给居民健康带来严重威胁。预计到2020年我县户籍人口规模将超过80万人,随着医疗保障制度逐步完善,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医疗服务需求将进一步释放,医疗卫生资源供给约束与卫生需求不断增长之间的矛盾将持续存在,必须转变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和服务结构,从以疾病治疗为主的模式转向综合性健康干预和健康管理相结合的服务模式,推动形成以维护健康为中心的各类医疗卫生资源分工协作格局,完善预防、治疗、康复、护理、健康养老协同发展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三)新型城镇化向医疗卫生服务提出了新挑战
改革开放以来,我县城镇化率不断提高,2014年已达到 33.27%,户籍人口与外来人口公共服务二元结构矛盾日益凸显。被纳入城镇人口统计的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尚未与城镇居民平等享受医疗、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同时,随着中小城镇快速发展,人口加速聚集,部分地区医疗卫生资源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医疗卫生资源布局调整面临更大挑战。
(四)人口老龄化和“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对医疗卫生服务开创了新领域
2015年底,我县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约8.92万人,占总人口的比例近17.89%,老年人口快速增长。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文化等需求日益增长。同时,随着近年来城镇化的加速推进,大量青壮年劳动人口从农村流入城市,提高了农村实际老龄化程度。老龄化进程与家庭小型化、空巢化相伴随,与经济社会转型期的各类矛盾相交织,医疗服务需求将急剧增加。老年人口医养结合的健康需求,需要更多卫生资源支撑,康复、老年护理等薄弱环节更为凸显。“全面放开二孩”生育政策后,对包括医疗卫生机构在内的公共资源提出了更高要求,特别是高龄孕产妇、儿童、生殖健康等相关医疗保健服务的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州委六届八次会议提出将健康产业作为第七大产业发展,大力发展健康产业,充分发挥恩施资源禀赋优势,发展以富硒有机农产品为支撑的保健食品,以民族医药、中医药为支撑的医药产品,以“治未病”理念为支撑的医疗康复服务,以互联网、大数据为支撑的健康管理等体系的健康产业,对卫生计生事业提出了新的机遇与挑战。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优化医疗卫生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提供了条件,必将推动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和管理模式的深刻转变。医改的不断深化对公立医院发展模式、规模和资源优化配置提出了新的要求。
(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加强卫生计生法治建设提出了新要求
十八届五中全会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县委、县政府提出了建设“法治巴东”的目标,这为加强卫生计生领域的依法行政、加强综合监督执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带来了机遇和挑战。
三、 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公平与效率、激励和约束的关系,统筹推进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更加注重提高基本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加注重医疗卫生资源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更加注重中西医并重,深入推进实施“产城融合、双轮驱动”和“美丽恩施”战略,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的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为全面建设先进自治州和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 基本原则
——坚持以居民健康需求为导向
。根据区域人口、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围绕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和变化的健康需求,合理调整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强化医疗卫生服务的薄弱领域和薄弱环节,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数量、规模和布局。
——坚持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优先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促进公正公平。注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与使用的科学性与协调性,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坚持总量适度发展与结构调整相结合。保持医疗卫生资源总量适度发展,合理规划增量,科学调整存量,坚持中西医并重,优化不同地区之间、公有与民营之间、医疗服务与公共卫生之间、城乡之间和区域之间等医疗卫生资源结构,保持协调发展。
——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
。切实落实政府在规划、制度建设、投入保障及监管等方面的责任,确保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和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同时大力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满足不同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
——坚持实施属地化与全行业管理。全县范围内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不论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均由所在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
——坚持统筹兼顾。统筹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四个体系,加快推进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统筹城乡、区域卫生事业发展,不断缩小人群之间卫生服务利用和健康水平差异。坚持中西医并重,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
—— 坚持科学发展。平衡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推动卫生发展方式从注重疾病治疗向注重健康促进转变,从注重个体服务向注重家庭和社会群体服务转变;优化资源配置,重点发展公共卫生、基层卫生等薄弱领域及医学模式转变要求的新领域,实现医疗卫生工作关口前移和重心下沉。
(四) 总体目标
到2020年,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推进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人民群众医疗卫生保健水平和主要健康指标达到省内平均水平,在全州人群主要健康指标、卫生资源指标处于先进行列,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人力健康保障。
“十三五”期末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主要指标:
1、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8岁;
2、婴儿死亡率控制在7‰以下;
3、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9‰以下;
4、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5/10万以下;
5、病床数2600张;
6、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6.0张
7、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2.49张;
8、每千常住人口公立医院床位数3.12张
9、每千常住人口非公立医院床位数1.52张
10、执业(助理)医师数1100人;
11、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2.53人;
12、注册护士数1280人;
13、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2.95人;
14、床护比2.01:1
15、医护比1:1.33
16、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0.83人;
17、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5%;
18、全人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3%;
19、5岁以下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1%;
20、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累计数≦2000人;
21、新涂阳肺结核患者治愈率95%;
22、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筛查率60%;
23、麻疹发病率(1/100万)﹤1;
24、重点慢性病防治知晓率80%;
25、高血压和糖尿病规范管理率90%;
26、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有效管理比例90%;
27、城乡居民参合率稳定在98%以上;
28、新农合统筹区域内政策范围住院费用报销比例75%;
29、新农合住院实际补偿比60%;
30、新农合门诊费用报销比例50%
31、生产饮用水供水单位、健康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督检查合格率≧90%;
32、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9%;
33、医疗卫生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率100%;
34、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点覆盖人口比例﹥95%;
35、生活饮用水抽检合格率≧98%;
37、卫生总费用占GDP比重6-7%;
38、政府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30%以上;
39、居民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30%以下;
40、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100元;
41、人口自然增长率 6‰以下;
42、出生政策符合率≥85%;
43、出生人口性别比115以内
四、 战略重点及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全民医保体系,构建全覆盖的医疗保障网络
1、不断提高基本医保筹资和保障水平。逐步提高新农合筹资水平,扩大基金筹集规模,动态调整补偿方案,合理分配新农合基金,科学设置补偿比例,逐年提高封顶线,不断扩大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提高报销比例。
2、建立健全全民医保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与受益水平。城乡居民参合率稳定在98%以上,城乡居民报销率达到60%,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补偿率达到75%。继续实施新农合州级统筹,提高筹资水平,动态调整补偿方案,科学设置补偿比例,逐步提高封顶线,不断扩大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落实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门诊重症医疗保障工作;整合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切实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因病致贫问题。在提高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和高额医疗费用支付比例的基础上,统筹协调基本医保和商业健康保险政策,切实发挥托底救急作用,使各项制度有效衔接。
3、发展商业健康保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各类医疗保险经办服务,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长期护理保险、特殊大病保险等险种,满足多样化的健康需求。大力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机衔接的医疗意外险、儿童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加快发展医疗执业保险等,构建起多元、多层次的健康保险网络。鼓励企业、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
4、做好异地就医和流动人口医保工作。积极开展异地就医费用核查制度,建立州级跨区域就医费用信息数据库,完善信息采集与交换机制,提高异地就医费用核查和及时结报管理水平及效率。建立州级新农合结算平台,统一处理、结报工作。逐步统一跨地区就医费用补偿政策、规范转诊和报销流程,明确监管职责,逐步建立协同监管和查询协作机制。在具备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开展异地就医直接结报。
5、积极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充分发挥基本医保的基础性作用,强化医保基金收支预算,不断提高医疗保险付费方式的科学性,提高基金绩效和管理效率;加快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总额预付等复合型付费方式改革,有力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快速增长;建立和完善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之间的谈判协商机制与风险分担机制,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服务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服务行为的监管。
6、加快健全重大特大疾病救助。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落实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门诊重症医疗保障工作;整合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切实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因病致贫问题。在提高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和高额医疗费用支付比例的基础上,统筹协调基本医保和商业健康保险政策,切实发挥托底救急作用,使各项制度有效衔接。
7、完善应急救助制度。多渠道筹集资金,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储备。结合实际,明确、细化疾病应急救助对象身份确认办法和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支付范围。加强基金监管,基金使用情况、救助对象、费用以及审计报告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深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按照“四个分开”的原则,有序推进全县公立医院的综合改革。到2017年,县级公立医院现代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形成公益性强、积极性高、保障可持续的县级医院运行机制。破除以药补医,建立公立医院补偿新机制。取消药品加成政策,调整医疗收费项目,合理确定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财政投入。加强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有效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严格规划调控,完全执行公立医院新标准。全县设置1 所县级综合医院、1 所县级中医医院(民族医院),原则上不再新建综合性公立医疗机构。县级医院床位数达到1500张。
2、巩固和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有序推进在县级公立医院提高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比例,提高基本药物的可及性,逐步推进药品零差率销售。引导和鼓励其他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对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其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落实基本药物医保支付政策,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引导医务人员和患者形成合理的用药习惯。规范执行政府主导、以省为单位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制度,建立健全以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3、继续深化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改革。强化基层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职能。完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加快构建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急慢分治的就医格局,努力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和县域内就诊率90%以上的目标。加强城镇社区卫生机构基础建设,探索社区医疗机构“首诊制”和社区医疗机构与大医院的“双向转诊”制度,逐步实现“小病不出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医疗模式。转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导向。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变服务模式,拓宽服务内容,主动适应居民健康需求和完善服务内容,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开展慢性病管理、健康管理、巡回医疗等服务。积极推进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推行社区医生团队(乡村医生)与居民建立稳定的签约服务关系。推进基层医疗机构配备和培训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2-3 名全科医生,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 名全科医生,村卫生室原则上按每千人口配备1 名乡村医生。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探索医养结合的发展模式。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三个一工程”,即到“十三五”期末,每个家庭拥有1名合格的家庭医生、每个居民拥有一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每个居民拥有一张服务功能完善的健康卡。提升基本医疗机构中西医综合服务能力,到2020 年,力争使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能力。
(三)完善人口发展策略,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1、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落实“一票否决”,不断完善目标责任管理体系,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深度整合资源,大力提升生殖健康、妇幼保健、托幼等公共服务水平。深入推动计生依法治理,大力弘扬先进婚育观念,严格控制政策外多孩生育,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稳定正常。积极引导人口合理有序流动,全面提升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水平。
坚持依法管理,控制政策外生育、特别是多孩生育,引导群众按政策生育,提高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提升生殖健康、妇幼保健、托幼机构等公共服务水平。注重计生利益导向制度建设,促进计生家庭发展,帮扶有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建立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制度。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持出生人口性别比稳定正常,保障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健全扶残、助残服务体系,提升残疾人服务保障水平。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探求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面放开养老市场,通过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增加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
加强和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全力推进计划生育群众自治,深化诚信计生和阳光生创建活动。大力加强便民服务,方便群众办事,建立以人为本、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新型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体系,形成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行生育证件办理制度改革,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计划生育办证难问题。
2、科学整合,优化基层队伍。充分整合卫生和计划生育资源,抓好行政管理、监督执法、技术服务、村居专干和协会组织等基层机构和队伍建设。稳定行政管理机构和队伍,健全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配备至少2名行政执法人员。大力加强公共服务供给,提高生殖健康、妇幼保健等服务水平。优化配置服务机构,有效整合县、乡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加强村(居)计划生育队伍建设,村级配备计划生育女专干。强化培训考核,提升基层队伍素质,稳定基层计生队伍。健全完善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组织。
3、加强出生人口监测和综合管理。大力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做好出生人口监测,确保全面两孩政策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和完善“两非”行为查办和处理常态工作机制,严查“两非”案件。把关爱女孩行动和出生人口素质综合治理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公民道德建设规划中,作为建设“平等、健康、文明、和谐”家庭文化的重要内容。建设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加大信息共享力度,认真落实出生实名登记制度。加强孕情监测和服务,加强B超、终止妊娠手术和药品管理,落实孕情包保制度,改善人口年龄、性别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制定有利于女孩和女孩家庭发展的社会经济政策和社会保障政策,营造全社会关心女孩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估体系,实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4、加强宣传倡导。推进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着力抓好计划生育法定奖励、扶助政策的落实和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的提升,注重帮助和解决计划生育家庭的实际困难,重点加强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扶助关怀;围绕打造“健康恩施”,开展“健康家庭”创建活动,即健康的生活环境、健康的家庭氛围、健康的优生优育、健康的生活行为,全面实施家庭发展能力建设项目,不断拓宽民生服务领域,面向家庭提供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优生促进、儿童早期发展指导、青少年健康人格教育、老年照料等服务。
5、深化流动人口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推进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确保流动人口充分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健全区域协作和信息交流工作机制,加强跨省流动人员卫生计生服务管理,开展流动人口动态监测与统计分析。深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方便流动人口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建立多渠道的流动人口卫生服务经费投入机制,逐步扩大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范围,保证流动人口在传染病防治、孕产妇管理、儿童保健和免疫接种、职业病防护等方面享有公平的基本卫生保健权利,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健康权益和保障公共卫生整体安全。开展流动人口关怀关爱活动,维护活动人口合法权益,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
(四)大力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1、加大传染病、慢性病及职业病防治力度。加大对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工作。保证全县儿童免疫规划接种率达到95%以上,全人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控制在3%以下,其中5岁以下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不超过1%;基本消除麻疹。加强艾滋病防治宣传,扩大艾滋病检测、干预和抗病毒治疗覆盖面,进一步减少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数量。强化对肺结核患者的发现、诊疗与管理,开展肺结核重点人群、可疑者的免费筛查和预防干预,推广成熟的快速诊断技术,提高耐多药结核病诊断能力,保证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筛查率达到75%,新涂阳肺结核患者治愈率达到95%。继续做好SARS、人感染禽流感、鼠疫等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做好埃博拉出血热、中东呼吸综合征等境外输入传染病防范与应对准备工作。继续做好流感、狂犬病等传染病以及疟疾、包虫病、肝吸虫病等寄生虫病的防治工作,消除麻风病危害。落实重点地方病分类防控策略,持续消除碘缺乏病,消除和控制氟、砷中毒。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和职业健康风险评估。
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治,建立部门协作机制,有效控制慢性病危险因素。完善政府投入、医疗保障等配套政策,转变服务模式,实现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癌症、口腔疾病等慢性病和精神疾病的有效防控。重点慢性病防治知晓率达到80%,慢性病系统管理率达到90%,65岁以上老人健康体检率达到90%,高血压和糖尿病规范化管理率达到90%,最终使主要慢性病发病率增长趋势得到控制。落实精神卫生防治工作策略及措施,推动精神卫生工作全面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有效管理的比例达到90%。加强口腔保健服务。进一步明确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和协作机制,强化防治结合,推广全科医生家庭服务模式,实现预防、诊断、治疗、康复的有效衔接。积极探索社会组织有效参与的机制。完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提高服务经费的财政补助标准,新增部分继续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加强职业病防治体系建设。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职责,健全职业病防治体系,完善重点职业病的监测和预警系统,规范劳动者职业卫生防护和职业健康检查,提高职业病诊断、鉴定与治疗服务水平,开展基本职业卫生服务,有效控制职业危害,保障职业病人合法权益。重点构建以煤炭和非煤矿山为主的职业预防性健康体检、从业人员健康和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为核心的职业病监测预防控制体系框架,为保障广大劳动者身体健康奠定基础。
2、加强卫生应急综合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和预警、监测和报告信息网络体系。完善县、乡卫生应急组织机构、卫生应急网络和应急预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平战结合的原则,强化卫生应急管理、培训和演练。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和技术装备建设,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和调运机制,提高卫生应急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形成覆盖全县、上下联动,集信息收集、指挥调度、综合协调、现场处置于一体的卫生应急平台,提升卫生应急的整体性、协同性和机动性,有效应对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着力构建以县级综合性医院、急救中心和专业救治机构为骨干、以基层医疗机构为依托的医疗救治网络,全面提高医疗救治能力。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实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和健康危害因素等相关公共卫生信息数据采集、网上实时报告、预警监测、指挥调度的统一管理,增强快速反应能力。
3、落实妇幼健康战略。保障母婴安全,推动基本生育全程免费服务,保证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超过99%,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将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5/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7‰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9‰以下。加大出生缺陷防治力度,扩大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覆盖范围,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努力降低严重多发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促进生殖健康和防治妇女常见病,提高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和早诊早治率,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加强儿童疾病防治和预防伤害,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常见病诊治和转诊能力。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0%。加强儿童保健服务和管理,提高7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改善妇女、青少年和儿童营养状况,抓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适龄妇女“两癌”(宫颈癌、乳腺癌)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儿童营养改善项目,重点加强中西部地区青少年、儿童营养和健康干预,降低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继续实施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积极推进安全避孕。
4、增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能力。推动医养结合,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调动社会各主体的积极性,共同承担养老责任,建立多方合作机制,探索老年人快乐生活、健康养老、有效医疗的模式。在养老服务中充分融入健康理念,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技术支撑。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鼓励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协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增强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便捷、优先优惠医疗服务的能力。推动县级医院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之间的转诊与合作。统筹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资源,合理布局养老机构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广泛开展老年常见疾病及伤害、老年营养改善和健康保健宣传,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开展老年病的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有效控制和降低患病率和病死率。提高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覆盖面,扩展健康体检检查内容。发展基层健康养老服务,实现“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到位、养老服务和产品充足、老年人选择空间充分”的养老服务目标。提高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的能力,鼓励医疗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至居民家庭。大力发展老年护理、康复、临终关怀等服务业,推动建立老年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做好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
5、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机制,有效控制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继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新增部分继续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医倾斜,巩固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机制,加强资金管理。健全基本医疗卫生机构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对部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合理配置公共卫生服务资源,转变服务模式,深入基层和居民家庭,开展面向人群的主动服务。加强公共服务能力,保质保量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一步规范健康档案的建立、使用和管理流程,积极推进健康档案信息化建设,2020年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要达到90%以上。继续深入开展老年人、儿童和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继续加强健康教育,做好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等工作,提高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提高居民防病能力。
6、开展健康教育,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努力创造健康促进的良好环境,全面提高群众文明卫生素质,积极推进社会卫生综合治理,不断提高爱国卫生工作水平。继续实施“健康恩施”活动,开展卫生城镇和卫生村创建。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加快推进农村改厕,使农村居民都能饮用安全放心水、用上卫生厕所、在家能洗澡,城乡环境卫生面貌逐步改善,农村居民生活质量上一个新台阶。推动卫生城镇创建工程,继续开展卫生示范旅游景区、卫生示范车站(列车、单位)创建工作。针对重点疾病、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健康教育活动,继续推进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普及基本卫生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到2020年,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都达到90%以上。加强控烟宣传,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全面推动无烟环境创建活动,提高无烟学校、无烟机关等覆盖面。
(五)强化卫生计生监督工作
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和深化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继续加强传染病防治、环境卫生、学校卫生、放射卫生、计划生育等方面的综合执法,以加大投入、改善条件为手段,以基础设施建设和执法装备建设为重点,加快改善县卫生计生监督机构的执法装备、防护设施、交通通讯、取证工具、信息网络等硬件设施条件。
提升综合监督执法能力。以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监督为突破口,进一步完善“企事业单位自律、行业管理、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公共卫生监督管理框架,由政府部门、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企业按不同职责定位。履行各自职责、形成管理合力,在重点公共场所、供水单位、产品生产企业等重点单位推广卫生管理员制度,加强单位自律和日常卫生监管,提升监督效能和社会管理效果。
以预防性卫生监督、卫生许可和事后监督“三道防线”为框架,进一步强化监管和服务并重理念,推进过程监管;加强公共卫生监督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和技术化建设,建立健全监督监测体系,建立起通过抽检、日常监管、量化结果、数据分析指导监管方向的工作机制。
推进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强化医疗服务市场监督。积极引导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提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法律意识。完善医疗机构分级分类管理模式,强化属地化管理和多部门合作,构筑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监督平台,完善医疗机构“一户一档”的执业信息档案记录,加强对机构、人员的动态、连续、全程监管。进一步完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管理,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黑诊所、游医、医托的不法行为,严肃查处“两非”行为,规范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
(六)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1、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
鼓励各级医院简化挂号、就诊、检查、收费、取药等流程,方便群众就医。规范医疗行为,大力推行临床路径,开展单病种质量控制。推广应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规范抗菌药物等药品的临床使用,深化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推动合理用药,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持续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推进保险经纪公司参与医疗纠纷调处,完善医疗纠纷“三调解一保险”机制,预防、化解和妥善处置医疗纠纷,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探索改善医患关系的长效机制。严厉打击医闹行为,维护医疗机构良好就医秩序,保障医生和患者安全,维护合法权益。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核心,推进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行便民惠民措施,大力推广优质护理,优化服务模式和服务流程,开展“先诊疗、后结算”和志愿者服务。积极推进区域统一预约挂号平台建设,普遍实行预约诊疗,改善就医环境,明显缩短病人就诊等候时间。强化医务人员法制和纪律宣传教育,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行业自律,贯彻落实医疗卫生行业“九不准”,实施医师定期考核,督促各级医疗机构提高医疗质量、简化就医程序、严肃处理违法行为和失职渎职行为。高度重视院感管理,杜绝院内交叉感染。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有针对性地重点落实便民惠民措施。开展“服务百姓健康行动”,有重点地组织大型义诊,普及健康知识,方便群众在家门口看病。
2、规范医院服务行为和质量控制
建立和完善各专业质量控制指标体系,督促各级医院制定详细的技术、设备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坚持严格准入,在机构、人员、技术、设备准入上坚持标准、坚持原则,把好医疗质量第一关。加强对重点医疗技术和适宜新技术的规范化培训,规范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扩大临床路径病种,加强临床路径管理,探索推动医疗安全管理的有效路径。严格落实医疗核心安全制度,继续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确保医疗护理安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严肃查处药品招标采购、医保报销等关键环节和医疗服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医药代表”非法销售药品行为,有效遏制药品流通领域的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提升药品流通服务水平和效率,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医药分开。全面实施新修订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行药品全品种电子监管。加强对医疗费用的监管控制,将次均费用和总费用增长率、住院床日以及药占比等控制管理目标纳入公立医院目标管理责任制并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及时查处为追求经济利益的不合理用药、用材和检查及重复检查等行为。加强对费用增长速度较快疾病诊疗行为的重点监控,控制公立医院提供非基本医疗服务。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监督检查。
3、继续完善基本药物制度
建立基本药物采购品种和采购价格的临时调整机制,确保我州各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正常供应。坚持分类采购、上下联动、公开透明的原则,落实招采合一、量价挂钩、集中支付、全程监控等制度,实行药品网上阳光采购。加强药品配送管理,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进一步健全药品监管服务体系,加强对公立医院药品供应和用药安全的全程监管。
(七)全力打造中医药新型健康服务体系,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1、健全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和重大疾病防治中的作用
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加强州、县级中医医院及中医健康养生基础建设。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相适应的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网络和与西医医疗保健服务网络相互补充、有机结合的医疗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优势与作用。促进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做大做活中医医疗服务市场。开展中医药预防和治疗慢性病的研究,在慢性病和重大疾病防治方面发挥中医药作用。鼓励中医医院及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设立治未病中心,开展中医健康体检,提供规范的中医健康干预服务。
2、 依托健康养生项目,积极发展中医养生、预防保健和健康旅游等特色服务
以中医“治未病”为核心理念,坚持以人的个体健康状态为中心,依托健康养生项目,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促进中医药技术全面继承与创新,进一步彰显中医药特色优势,拓展对中医药的新需求,扩大中医药服务的新领域。建立养生保健机构,制定中医养生保健技术范围和机构标准,促进中医医疗器械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推广作用。在医疗卫生机构分类中设置独立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鼓励具有中医预防保健知识和实践经验的执业医师,提供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大力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鼓励零售药店提供中医坐堂诊疗服务。推进中医药服务与旅游产业的有机融合,提高社会的认知与认可程度,加强中医预防保健知识与方法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增进和维护健康的自主行为能力。加强服务信息及服务效果宣传,满足广大群众对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需求。
3、加强中医传统理念和现代理论研究,推动中医药的可持续发展
加强中医药资源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促进中药的可持续发展。促进有关医疗卫生机构、科研单位、高等院校、企业之间的合作,整合资源,整合现代科学技术方法,形成中医药科研的新型组织模式,促进中医药预防保健产品的研发。建立中药材良种繁育体系和培育基地,加大对中药材生产基地的扶持力度。允许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炮制中药饮片,鼓励研发中药配方颗粒,放开生产和使用。鼓励中药院内制剂研制和使用。对中药制剂按国家规定实行分类管理。允许经过批准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在区域内或医疗集团内的医疗机构间调剂使用。鼓励和支持中医药企事业单位和技术人员在中药材、药效物质、中药新用途和制药工艺等方面及时申请中医药产品专利和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加强院校教育培养,大力开展岗位培训,培养一批高质量中医药人才,造就一批中医药大师和中医药名师。加强民族医药传承与发展,促进中西医结合。
(八)大力开展医疗扶贫
到2019年,实现贫困人口就近就医,让贫困人口看得起病、看得好病,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提升农村特别是高山片区基本医疗服务整体水平,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和保障水平。加大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硬件建设和医务人员培训力度,确保每个乡镇有一所“四化”标准的乡镇卫生院,力争到2018年前通过邻村联建或分村单建的方式,实现行政村标准化村卫生室全覆盖。加大医院结对帮扶力度,继续实施以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为主要形式的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全面实施贫困户基本医疗保障特惠政策,对贫困户参合参保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分类补助政策。完善大病救助制度,使贫困户大病患者合规医疗费用综合补助比例达到90%。制定贫困村医培训计划,2018年前对贫困村村医培训全覆盖。将贫困、特困户子女纳入农村医学专业培训项目,到2020年重点培训1000名贫困户子女,让更多贫困户子女进入村医队伍,逐步解决贫困村医生在养老等方面的待遇问题。
(九)加强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加快实施人才强卫战略,大力推进医药卫生人才制度完善和机制创新。把卫生人才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加强以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村卫生室村医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建立以全科医生培养、住院医师培训、村医临床培养基地为主体、以提升临床诊疗能力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为重点的培训网络。制定加快卫生人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相关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卫生人才引进、培养、管理等环节,建立起尊重人才、使用人才、管理人才的体系。按照学科建设的需要,培养和引进高素质的学科带头人和急需人才。积极推进卫生人才工作的创新,加强医院管理人才和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探索科学有效的人才使用管理激励机制,营造充分发挥人才作用的良好氛围。到2020 年,把恩施州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成为一支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结构进一步合理、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队伍。
(十)深入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工程
加快推进卫生计生信息系统建设,不断健全网络服务体系,完善应用功能,强化各类信息系统融合,完善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看病就医,为人民健康提供高效、快捷、优质的信息化服务,为巴东县大健康产业链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
深入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工程,以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为基础,以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六大业务应用为重点,以人口健康信息综合平台为枢纽,构建各类卫生计生机构高效统一、互联共享、业务协同的网络体系。
强力推进“互联网+医疗”建设,实现智慧医院、远程医疗服务、远程医学教育,以及诊疗服务网络化。结合大数据、云计算和物联网,助推智慧医疗发展,实现优质医疗资源的合理高效的配置,提升全人口健康动态管理服务能力。
健全完善信息化运行机制,强化政府对信息化建设投入,完善市场运行机制,建立投资融资机制,构建信息安全系统,完善信息化动态管理,建立运行高效、管理严密、信息安全的全县卫生计生信息化科学管理体制。为打造巴东县健康云平台提供制度保障。
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促进城市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的合作,重点推进疾病控制、卫生监督、预防保健、社区卫生、医疗服务、远程医疗咨询、远程医学教育与培训等领域的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多种类型的医学科技信息库、处理中心及安全保障系统。通过互联网技术支撑探索健康医疗服务新模式,充分利用畅通快捷的各项医疗卫生资源,进行深度医疗卫生业务整合设计与运营,切实开展医疗卫生资源管理、运行平台、运营系统、公共服务,建立医疗应用新生态,构建可穿戴设备、健康商城、健康管理、医疗服务健康云应用平台,提高医疗卫生管理水平与工作效率,推动防治结合、医养结合,强化预防、治疗、康复的精细服务和居民连续的健康信息管理业务协同,推进医疗、医保、医药的精准管理。推进人口健康信息标准和安全建设,加强信息安全队伍建设,强化信息安全保障。
(十一)推进卫生科技创新和现代化管理
加快推动医药卫生科技进步和发展,大力推进医药卫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强化医学科研基地的建设,进一步规划和建设医学实验中心,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能力建设。大力开展重点传染病、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重大公共卫生问题防控技术的创新、转化医学研究与技术推广应用,提升疾病防控综合能力和新药创制水平。
树立现代卫生管理新观念,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合理确定政府不同部门之间、政府与公立医院之间的职责范围,强化政府监管,使公立医院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责任。以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等形式,建立统一高效、权责一致的政府办医体制,厘清政府与医院的职责。积极探索公立医院管办分开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转变卫生投入方式,构建长效投入机制。着眼病人需求,进一步满足病人对医改的期望。积极推动民营医院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民营医院的专科特色,建立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使民营医院形成自我管理、自主营运、自我约束的内部运行管理机制。
(十二)加快促进健康产业发展
完善健康产业行业标准和执业规范,大力发展与健康直接或间接相关的产业,形成完整的健康产业链和产业体系。加快形成“健康恩施”理念,推进“硒与大健康产业”发展,进一步延伸硒产业链,在医疗用品、保健食品等方面深度开发,全面打造硒养生旅游项目基地。完善鼓励和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的政策措施,对各类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医疗机构给予优先支持。落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税收优惠政策,完善营利性医疗机构税收政策。重点支持和规范发展以预防疾病、维护健康为目标的健康管理产业、养生保健产业、商业健康保险产业、老年护理产业、健康文化产业等,进一步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
(十三)深入打造健康巴东
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提升医疗卫生、公共卫生、生育健康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为中心、以乡镇卫生院枢纽、以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确保全县广大基层群众享有基本医疗服务,健全中医医疗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好中医药、民族医药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好县级中医医院,大力发展民营中医机构,建立专业齐全、分布合理和中医特色优势明显的中医药重点专科群。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县级疾病控制、妇幼、综合监督机构等建设,强化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构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强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等重大疾病综合防治和职业病危害防治,有效降低大病慢性病医疗费用。加大艾滋病防治力度,增加艾滋病防治等特殊药物免费供给。加强疾病防控体系建设,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能力,深化疾病控制强基工程先进县创建活动。贯彻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合理布局预防接种点,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任务。开展健康城市建设和爱国卫生运动。
创新医药卫生体制机制。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推进医药分开,分级诊疗,深化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等领域的综合改革。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坚持公益性。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为,发展远程医疗,完善预约挂号、检查结果互认,诊疗信息共享,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序推进在县级公立医院按比例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理顺药品价格。完善保障公立医院正常运转的投入和补偿机制,严格落实政府投入政策,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例关系;创新县域医疗服务体系,开展基层首诊试点,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统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四、 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单位将本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指标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按主要指标设置年度目标,明确职责,合理配置公共资源,认真组织落实,有序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明确政府主导责任
1、明确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坚持政府主导与引入市场机制相结合,发挥政府和市场两个积极性。政府承担保基本的责任,切实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做到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广覆盖。
2、进一步加大政府对居民健康投入
严格落实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补助政策,建立财政分级负担的投入机制,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在中央和省投入的基础上,州、县两级政府要加大对公立医院的投入力度,切实落实地方政府的投入责任。逐年提高政府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支出的比重,降低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优化投入结构,优先向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专业公共卫生体系等薄弱领域倾斜,加大项目支撑力度。通过建立化债基金、财政贴息或财政直接化债等方式逐步化解公立医疗机构负债。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状况相适应的可持续筹资机制,逐年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和医保支付比例,进一步完善基本医保州级统筹,实现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省内结算,稳步推行跨省医保直接结算。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完善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措施,全面落实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门诊重症医疗保障工作,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大力发展商业保险。
(三)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推动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更加注重体制机制创新、治理体系与能力建设,更加注重治本与治标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的统一。
1、深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按照上下联动、内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原则,做好破除以药补医、创新体制机制、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三篇大文章。合理布局公立医院总数,以医联体为载体加快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落实政府责任,取消药品加成,完善政府医疗服务定价,改革运行机制、分配机制和用人制度等,构建法人治理结构等。
2、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完善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制度等,保证经常性收支差额、绩效工资补助到位;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变服务模式,开展慢病管理、健康管理、巡回医疗等服务;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激励保障政策,改革晋升制度。
3、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提升药品流通服务水平和效率,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医药分开,鼓励零售药店发展和连锁经营,增强基层和边远地区的药品供应保障能力。改革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健全药品价格信息监测制度,推动建立药品零售价格、采购价格、医保支付标准信息共享机制,加强药品价格信息采集、分析和披露,引导形成药品合理价格。
4、全面实施健康促进。积极推进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及时调整服务模式,通过多种形式,利用多种媒体,大力宣传预防保健常识,传播大众卫生科学知识,发挥主渠道作用,不断提高群众健康素养、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充分运用多种宣传平台,及时、准确地发布卫生计生权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合理引导社会舆论导向。将健康素养从小抓起、从我做起、从身边开始、从现在实施,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参与健康生活的良好风尚。
附1:“十三五”时期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指标
专栏1“十三五”时期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
指标类别 |
序号 |
主 要 指 标 |
2020年巴东县目标 |
主要
健康
指标 |
1 |
期望寿命(岁) |
78 |
2 |
婴儿死亡率(‰) |
<7 |
3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9 |
4 |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
<15 |
卫生
资源
指标 |
5 |
病床数(张) |
2600 |
6 |
每千人口床位数(张/千人) |
6.0 |
8 |
其中:每千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千人) |
2.49 |
9 |
每千常住人口公立医院床位数(张/千人) |
3.12 |
10 |
每千常住人口非公立医院床位数(张/千人) |
0.92 |
11 |
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1100 |
12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千人) |
2.53 |
13 |
注册护士数(万人) |
1280 |
14 |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人/千人) |
2.95 |
15 |
床护比 |
2.01:1 |
16 |
医护比 |
1:1.33 |
17 |
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人/千人) |
0.83 |
传染病控制指标 |
18 |
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5 |
19 |
全人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 |
<3 |
20 |
5岁以下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 |
<1 |
21 |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累计数(万人) |
0.2 |
22 |
新涂阳肺结核患者治愈率(%) |
95 |
23 |
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筛查率(%) |
60 |
24 |
麻疹发病率(1/100万) |
<1 |
慢性病控制指标 |
25 |
重点慢性病防治知晓率(%) |
80 |
26 |
高血压和糖尿病规范化管理率(%) |
90 |
27 |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有效管理的比例(%) |
90 |
医疗保障
指标 |
28 |
新农合参合率(%) |
98 |
29 |
新农合统筹区域内政策范围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
75 |
30 |
新农合住院实际补偿比(%) |
60 |
31 |
新农合门诊费用报销比例(%) |
50 |
其他公共
卫生指标 |
32 |
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健康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督检查合格率 |
≥90 |
33 |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
>99 |
34 |
医疗卫生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率(%) |
100 |
35 |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点覆盖人口比例(%) |
>95 |
36 |
生活饮用水抽检合格率(%) |
≥98 |
卫生投入
指标 |
37 |
卫生总费用占GDP比重(%) |
6-7 |
38 |
政府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
30以上 |
39 |
居民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
30以下 |
40 |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元) |
≥100 |
计划生育
指标 |
41 |
人口自然增长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