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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县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发布时间:2009-05-11 16:32: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有效控制,保证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能够有条不紊地组织救援,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预案编制的目的
    规范烟共爆竹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持社会的稳定。
    二、应急救援的原则
    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在保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础下,政府统一领导,集中指挥,部门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三、应急救援的范围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危及多人的生命安全,以及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安全事故时,及时启动该应急救援预案,及有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
    四、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主任:烟花爆竹安全专门工作委员会主任
    副主任:县政府办主任、安监局局长、公安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卫生局、环保局、质监局、消防大队、广电局、民政局、劳动局、电信局、交通局、供销社总工会、保险公司。
    指挥中心设在巴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1、指挥中心职责:发生重大事故时,在事故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总指挥由分管县长担任。
    指挥中心负责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负责统一安排、组织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指挥参与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开展工作;组织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习工作,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重特大事故接受省、州级指挥部指挥;组织事故现场调查取证,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发布新闻信息。
    2、应急救援总指挥职责:指挥协调参与应急救援的组织和人员按预案规定的职责、任务开展工作;需要社会支援时,迅速组织有能力救援和消除事故危害的组织和单位进行处理:迅速确定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警戒区域,并组织队伍实施。
    (二)组织机构职责
    事故应急救援专业队伍按照工作职责划分为八个小组:
    1、危险源控制、消防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切断电源,负责现场灭火,设备容器的冷却、喷水防爆,抢救伤员及事故后对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并配备专业防护和急救器材,由企业消防人员和消防大队组成,县消防大队负责。
    2、伤员救护组:负责现场对伤员进行伤情判别,依据不同伤情施行紧急抢救,现场处置和安排转运伤员,根据事故情况启动相应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队伍等级。医疗机构和卫生救治队伍加强对烟花爆竹伤害窒息知识培训,县卫生局负责。
    3、安全疏散、警戒组: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疏散人员、指导现场周围物资的转移。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疏散区域内进行治安巡逻。由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和公安局人员组成,县公安局负责。
    4、物资供应组:负责组织抢险物资和救治药品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和人员。由县安监局、县供销社、交通局共同组成,供销社负责。
    5、环境监测组: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及时监测,确定危险区域范围和危险物质的成份及浓度,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做出正确评估,为指挥人员决策和消防事故污染提供依据,负责对事故现场危险物质的处置,县环保局负责。
    6、事故调查组: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现场指导救援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组织事故现场的保护和事故的查处工作。由公安局、安监局、质监局组成,安监局负责。
    7、宣传报道组:负责处理与媒体报道、采访、新闻发布等相关事务,适时、准确报道事故发生、抢险救援进展情况及人员疏散公告,对事故单位、政府及公众负责,县广电局负责。
    8、善后处理组:负责事故伤亡人员的补偿理赔及家属的接待、安抚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由政府牵头,民政、工会、保险、劳动部门及业主单位等组成。
    五、应急救援程序
    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一般包括报警与接警、应急救援队伍的出动,实施应急处理(紧急疏散、现场急救)、火灾控制几个方面。
    (一)事故报警与接警
    发生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及时向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安委会办公室)4334031报告,火灾事故同时向119报警。
    报告的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批发零售经营者名称、事故类型、需要支援的人员、设备、器材、交通路线、联络电话、联系人姓名等。
    (二)救援程序
    1、接到报警后,迅速向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汇报,由应急救援中心决定启动该《预案》,并指派应急救援总指挥,调集车辆和专业队伍、设施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当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相应的救援预案。
    2、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指挥人员及专业队伍进入事故救援现场。
    3、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的性质,确定警戒区域和事故控制具体实施方案,布置各专业救援队伍任务。
    4、事故咨询人员赶到现场后,迅速对事故事故作出判断,提出处置实施办法和防范措施,事故得到控制后,参与事故调查和提出防范措施。
    5、各专业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按各自的分工开展处置和救援工作。
    6、事故发生地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时,必须做好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预防和制止各种被破坏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7、卫生部门应立即组织急救队伍,及时抢救伤员,保障救护所需药品和器材的供应。
    8、交通、供电、供水、通讯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应做好道路、水电、通讯等有关设施安全、畅通,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9、物资供应组应保证抢险救灾物资供应,运输和提供特种装备,在抢险救灾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占用场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服从应急救援大局,不得阻拦或拒绝。
    10、事故得到控制后,由专家组成员和环保部门指导进行现场洗消工作;安监部门决定应妥善保护区域,组织相关机构和人员对事故开展调查和救援工作。
    六、应急救援的培训、演习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只有平时充分作好各项准备工作,才能保证事故发生时遇灾不慌、临阵不乱、正确判断、正确处理。在救援中才达到预期目标。
    1、要求应急人员了解和掌握如何认别危险;
    2、要求应急人员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3、要求应急人员正确快捷启动紧急情况警报系统;
    4、要求应急人员能安全疏散人员;
    5、要求应急人员正确掌握灭火操作技能;
    七、其它事项
    1、本《预案》是重大事故发生后,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救援工作,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
    2、本《预案》的启动和救援工作的结束,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决定。
    3、任何组织和个人都 有参加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4、对救援组织不力,造成事故损失扩大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5、承担应急救援任务的有关部门、单位、专业组应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6、各乡镇人民政府应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本地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上报县政府,同时报县安监局备案。
    7、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主办:巴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巴东县安全监督管理局
单位地址:湖北省巴东县信陵镇楚天路41号  邮编:444300 联系电话:0718-4334031
承办:巴东县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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