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各项行政许可及管理服务工作中,必须坚决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做到严格把关,维护国家利益和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
2、安监局大厅工作人员在依法办理各项业务工作中,应当不断改进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3、大厅工作人员要保持环境整洁、秩序良好,公布办理各项业务的手续、收费项目和标准,并提供填写表格所需笔墨,安监局要设立意见箱、举报箱,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4、工作人员不得在大厅和其他接待群众的场所吸烟、饮食、打牌、座谈、喧哗或有其他不文明行为。谢绝办证群众或单位敬烟、宴请或赠送礼品等。
5、工作人员接待每一位群众都应当认真、耐心、文明,杜绝态度生硬、冷淡、蛮横。对符合规定的,要当即办理。手续不全的应当说明需补办的项目及补办的方式。不能办理的要耐心说明原因。
6、办理的各项许可及服务事项收费标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不违反规定代其他部门收费或强制推销有关产品和服务。
7、定期开展廉政勤政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自觉提高市场经济条件下拒腐防变能力,提升和完善为人民服务的水平。
联系电话:0718—4334031
投诉途径:巴东县政务服务中心
巴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投诉方式:电话投诉 来信来函投诉 当事人直接投诉
投诉电话:0718—4336648(巴东县政务服务中心)
0718—4334031(巴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