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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思维方式 创新工作方法提升民政工作服务能力和水平
发布时间:2017-11-29 10:22:52
 兰恩华

  “十二五”时期,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社会多元化和人口老龄化的总体发展趋势日益显现,民政工作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总体格局中也将发生新的变化。

  在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强调,全面加强民政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构建政府管理与社会自治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制,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激发社会活力,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整合资源,构建直接面向基层、面向社区、面向家庭和群众、职能有机统一的管理服务体制。

  回良玉副总理对新时期民政工作的定位提出了新的要求:“十二五”时期,民政工作要紧紧围绕大局,充分发挥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主要发挥好四方面作用:一要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发挥民政的保底作用;二要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努力发挥民政的基础作用;三要围绕国防和军队建设,努力发挥民政的支持作用;四要围绕提供和强化社会服务,努力发挥民政的支撑作用。

  李立国部长在会议总结中指出,今后一个时期,各级民政部门要着重做好三项工作:一是要着力推进民政部门职能转变。把教育培训、科技研发、标准研制前期工作、信息化建设等具体事务转移给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把指导志愿者注册登记及活动,实施各种类型的等级评定、资质评定、工作评估等委托给社会组织;把基本公共服务外的养老服务、社区便民服务,运营各种类型的民政服务机构、慈善超市和捐助管理站等交给社会组织或市场主体,实现行政职能和社会力量的有效结合与良性互动。民政系统要科学界定上下级机关业务管理权限,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稳妥地探索简政放权。二是要着力创新民政工作体制。完善和落实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创新以社区为平台的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体制,建立健全行政区划调整评估论证机制,继续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全面推行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立适度普惠的社会福利制度,完成优抚安置制度顶层设计,推进建立公益慈善组织公开透明机制,逐步普及专业社会工作服务,解决制约民政工作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各地要充分发挥区域先行先试优势,结合实际,在民政体制机制创新上率先突破,不断积累经验、提供示范。三是要着力扩大民政事业的社会参与。协调制定和施行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资金补助等制度,制定和落实社会力量提供社会服务的优惠政策,推进民政服务机构公办民营、民办公助,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参股、合作、租赁、并购等方式参与社会服务,推行公平竞争、择优选用,广泛集聚社会资源,形成多元并存、有序竞争、共同发展的社会服务供给格局。

  围绕贯彻和落实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结合内蒙古民政工作实际,要进一步转变思维方式,创新工作方法,提升民政工作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一、引入绩效管理,以规划项目引领工作推进

  实践证明,绩效管理是推动民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有效举措。要尝试使用绩效管理办法,对各地民政工作进行年度检查评估,检查评估结果要与实验试点选择、政策权限下放、建设项目安排、以奖代补资金分配、评先表彰等挂钩,起到促进工作作用。通过检查评估,全面客观地评价落实效果,及时推广先进经验,查找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民政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是推进今后几年民政工作的重点抓手。我们要善于把民政规划项目建设上升成为保障民生、改善民生、落实民生的重要举措,善于通过规划内容争取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民政工作的支持和投入,善于用规划争取项目,以项目支撑规划,促使民政事业科学有序发展。

  二、主动融入全局,壮大社会事业发展力量

  当前,民政事业的大发展面临的机遇前所未有、挑战也前所未有,但机遇大于挑战。要清晰地看到:党和政府高度关注民生,为做好民政领域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提供了有利时机,为把民政工作融入党和政府工作全局、切实履行职责创造了更加有利的环境和条件。随着自治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综合财力的显著提升,增强了财政对民政经费的保障能力,为加快民政事业发展奠定了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一定要把握好这些机遇,加快民政事业发展。

  一是要推动民政工作列入党委、政府工作的全局。找准民政工作与全局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主动融入大局,服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要多向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工作,争取党委、政府专门听取汇报,适时出台加强民政工作的文件,帮助民政部门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与问题;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及时通报情况,促进其对民政工作的了解,争取其对民政工作的支持;要加强民政系统的上下联动,大力帮助基层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基层也要以积极的作为求得应有地位、赢得必要支持。

  二是要推动民政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布局。要把加大民政事业经费投入、加基层平台建设、加快民政服务设施建设等主要保障措施作为保民生的重要方面,作为促发展的重要举措,继续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布局,推动民政事业快速发展。

  三是要推动民政工作融入民生保障的大局。民政解决的是民生问题的基础环节,只有把民政工作融入民生保障的大局,才能充分体现民政工作在保障民生中的特殊作用。要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发挥兜底作用;要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和激励机制,广泛挖掘社会资源,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扩大公共服务创造条件。

  三、创新工作思维,推动民政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

  一是要创新思维。始终坚持以创新的思维解决民政工作的深层次矛盾,以开拓进取的精神寻找民政事业发展的新举措、新思路,真正做到以思想解放为先导,用思想的解放推进发展思路的转变,实现发展难题的破解,促进体制机制的创新。

  二是要大胆尝试。要解决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就需要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敢于试验,积极应对现实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多做对民政制度创新具有重要启迪作用同时又符合民政事业发展规律的尝试,善于通过先行先试、试点推广、以点带面,破解民政事业发展的难题。

  三是要完善制度。加强社会救助制度与社会保障制度的配套衔接,提高社会保障体系的整体效益,着眼于推进民政管理和服务的精细化、程序化、标准化,健全城乡低保标准、补助水平的科学制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优待抚恤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与社会平均生活水平联动机制,规范养老、婚姻、殡葬、地名等民政公共服务标准,由过去较为粗放的管理服务方式向现代化、精细化、信息化、标准化的管理服务模式转变。

  四、坚持求真务实,把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集中到解决实际问题上来

  要转变工作作风,学会吃透上情、摸准下情,找准落实上级精神与当地实际、群众愿望的最佳结合点,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增强抓落实的操作性;要坚持深入基层调研,听实话、摸实情、做实事,而且要敢于向党委、政府反映真实情况,使工作决策更加符合实际。为群众办好事实事要尽力而为,但也不能超越现有的能力和条件,尤其在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一定要量力而行,决不能把项目建成政绩工程、样子工程,使自己背上沉重的债务包袱。要积极推进基层能力建设,把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解决好基层机构人员匮乏和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确保基层民政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条件做事,让人民群众满意和放心。(作者系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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