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曹军艳)今年以来,为落实好城乡低保这项惠民政策,宜昌市民政局针对群众在低保工作中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采取多种措施,完善监督机制,推进规范化管理,让城乡低保在阳光下运行。
一是严格年度核查。4-7月全面启动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家庭贫困状况评估指标体系,对因病、残疾等因素使家庭增加的刚性支出,采取定额扣减或劳动力系数折算等方法核定家庭收入,编印按标施保工作手册11890册发到乡镇(街办)和乡(社区),组织基层经办人员学习培训,进一步明确申请受理、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认定、家庭收入核查、民主评议等内容,确保政策的规范性和统一性。综合运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手段全面详实的调查低保对象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对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使保障对象更加准确。
二是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按照户主申请、乡镇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程序办理,缺一个环节、少一个程序一律不予审批。点军区创新开展民主评议“PPT+个人自述”模式,先由申请对象讲述自身家庭情况及困难理由,再由民政专干通过PPT直观演示申请人家庭状况照片,对申请人家庭人员构成、家庭成员收入状况等补充说明,最后由评议小组成员以书面方式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民主评议,得出评议结果。把享受政策的评判权和话语权交给人民群众,杜绝“随意操作”和“违规动作”。
三是严格信息比对。大力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积极与省核对中心、市智慧办沟通,将核对系统拓宽到省级车辆、工商登记、个税、退休及家庭存款金融资产等信息。利用核对系统平台,对每月系统中提示的预警信息及时复核处理,100%进行入户调查,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清退。
四是严格公示制度。全面规范各县市区社会救助公开公示工作,在全市116个乡镇(街道)1629个村(社区)设立公示栏(牌、墙),各乡镇、村公示内容由县级民政部门统一印制并加盖公章后下发到基层进行公示,并将社会救助公开公示内容纳入社会救助问责追责体系,明确规定所有乡镇(街办)、村(社区)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公示或者不按规定内容和时限公示,凡公示不到位的将严肃追究乡镇(街办)、村(社区)负责人的责任。
五是严格备案管理。狠抓社会救助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社会救助备案工作,实行申请对象和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双向申报备案制,在所有县、乡、村都建立备案登记台账。对故意隐瞒近亲属关系申请低保的,县级民政部门不得审批,且对该申请人及家庭成员1年内再次提出的社会救助申请不予受理。(宜昌市社会救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