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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县民政局抓社会救助规范整治
发布时间:2015-12-07 09:39:26
   今年5月以来,巴东县民政局抓社会救助规范整治,经过专项整治、督促检查、全面清理等阶段的推进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全县低保评定工作涉及到全县3.7万多人低保对象的切身利益,面临着许多困难和矛盾。“关系保、人情保”屡禁不止,“群体保”客观存在,评定办法难操作,工作机制不健全。问题复杂、矛盾突出、上访人多、工作难度大。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东县开展农村低保按标施保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从5月20日至7月30日,在全县开展了农村低保按标施保暨“人情保、群体保、错保”专项整治。10月,组织了三个督查组,深入到乡镇村(社区)进行明察暗访,督促检查,认真清理,统一公示,取消了不符合条件的城市低保户和农村低保户,认真调查处理信访件,将符合条件的重新纳入低保,使发现的问题得到了整改落实。11月10日,全县电视问政,反映低保不公的问题,局党组决定在全县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关系保”、“漏保”的专项清理工作。经过卓有成效的工作,全县农村低保现有22269户、27735人(其中:月救助200元的有1017户、1266人,月救助125元的有11751户、14734人,月救助70元的有9501户、11735人),共清退15788人,新纳入3742人,低保人数净减少12046人,比实施前减少30%。今年按标施保暨专项整治工作,县乡领导高度重视,乡村干部认真负责,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改革了评定办法,按要求推进按标施保。改变了过去按指标评低保的办法,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二是优化结构提高标准。在结构上,一、二类稳中有增,三类下降48.62%;在保障水平上,一类提高22%,二类提高47%,三类提高27%。三是专项整治效果好。各乡镇按照“十五不准”进行整治,清退率达39.42%,其中清退村干部享受低保75人,野三关镇清退失地农民“群体保”830人,农村 “关系保”“人情保”“群体保”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同时下拨救助资金200万元用于临时困难救助。
  总之,全县社会救助规范整治,做到了确保“群体保”全面清理到位,确保“按标施保”全面推进到位,确保救助对象公示到位,确保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到位,全面实现了“按标施保”的目标。
主办:巴东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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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巴东县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