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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县民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09-15 11:53:00
  第一部分  巴东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
  (三)承担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职责,指导烈士纪念建筑物、优抚事业单位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双拥创建、拥军优属工作,承办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四)承担退役士兵、复员干部接收安置工作职责,指导军供站、新老兵接待转运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五)承担军队移交地方管理的离退休干部、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及服务管理工作职责,指导军休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六)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指导全县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工作。
  (七)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组织、指导城乡社区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八)承担地名管理和行政区划工作职责。
  (九)组织、协调社会福利工作,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十)承担婚姻登记、儿童收养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职责,牵头组织和协调推进殡葬改革,指导全县婚姻、收养、殡葬、流浪乞讨救助、养老等服务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一)承担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孤儿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等社会救助管理工作职责。
  (十二)督促、协调和推动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承办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民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协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四)承担民政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工作职责,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管理和使用。
  (十五)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人员
  巴东县民政局其机构性质是:行政单位。现有在职在编人员35人,其中:行政人员15人,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8人.离退休人员25人,其他人员7人,遗属人员3人。机关内设9个股室,5个直属事业单位。
  三、报表类型
  纳入2016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报送单户报表的单位1个,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1个;一级预算单位1个,与上年比较无变化。
 
  第二部分  巴东县民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件:巴东县民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巴东县民政局2016决算编制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确保全年收支平衡。本年度总支出均比年初预算、上年度决算增加。本年总收入24819.93万元,比上年增涨3205.63万元,增幅为14.83%,其中:当年收入19295.6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524.32万元(基本支出结转145.13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5379.18万元);总支出23420.26万元,比上年增涨7330.26万元,增幅为31.2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02.7万元,主要是职工工资调整;项目支出增加7027.56万元,主要为优抚对象、农村低保、五保等调标增加。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19295.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045.61万元,占全年收入的98.71%,预算外财政专户拨款250.00万元,占全年收入的1.29%。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实际总支出23420.2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4.4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5.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331.5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419.24万元。本年基本支出973.39万元,占总支出的4.16%,项目支出22446.86万元,占总支出的95.84%。
  4.财政拨款收入情况说明
  2016年实际收到的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045.61万元,财政部门拨款对帐单19045.61万元,指标核对无误,尚欠拨1767.67万元。单位本年度缴入财政专户预算外资金203.26万元,财政部门预算外财政专户缴款对帐单203.26万元,本年度从财政专户取得的预算外资金收入203.26万元,核对无误。
  5.决算数据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行政经费项目支出较大,是因为项目增多,支出提标导致的。
  (2)结余数过大,是因为资金通常跨年度使用,经常在农历年年前才集中拨款,在公历年12月扎帐时就被记入了结余。实际上资金在第二年的1月份就大都支出了。
 
  6.“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1)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本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
  (2)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本年度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费用16.96万元,比上年(20.99万元)下降19.2%。
  (3)公务接待情况:本年度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共6.41万元,87批次,910人,比上年(9.61万元)下降33.3%。
  (4)“三公”经费下降的主要原因:本年度“三公”经费下降35%,主要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三公经费”开支,从严控制出国出境、公务用车、公务接待。
  7.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245.06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07.12万元,主要是增加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和委托业务费。
  8.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政府采购34.81万元,主要是为地名普查办和老年活动室购置办公用品及耗材支出。比上年度减少4.49万元。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本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是指本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其他各项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4.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过桥过路费等。

巴东县民政局
2017年9月15日
主办:巴东县民政局 
联系地址:湖北省巴东县信陵镇北京大道158号 邮编:444300 电话:0718-4332437
承办:巴东县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