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7〕3号)、《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安办〔2017〕67号)、《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恩施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恩施州安〔2017〕8号)、《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安发〔2017〕9号)以及省、州、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决定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防范一般事故。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大检查覆盖全镇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突出矿山、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旅游景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电梯等特种设备,突出汛期安全生产,以及对近期安全生产综合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企业层面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各级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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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部门层面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情况。
2.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州安委会和县安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安排部署本村(社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
3.严格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检查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情况;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特别是严肃查处大检查期间发生的事故,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情况。
4.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巡查、综合督查及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点行业领域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情况;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5.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情况。重点检查非煤矿山企业排查隐患工作情况;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开展情况;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消防、城镇燃气、涉爆粉尘、旅游包车(船舶)、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治理情况。
三、工作安排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自查自改。(8月上旬)
1.各村(社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 各村(社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大检查部署要求,组织力量对照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
3.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督促本行业领域企业对表自查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彻底整改隐患,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送行业主管部门。
(二)深入检查,严格执法,集中整治。(8月中旬—9月)
1. 各村(社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
2.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涉及多部门或跨地区的重大问题,加强联合执法。
3.开展大检查,必须要有检查计划,有检查重点,有检查记录,有问题反馈,有整改落实。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坚决停产整顿;对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坚决依法取缔关闭;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坚决立案查处并公开通报,做到“一家受查处,万家受警示”。
4. 各村(社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加强警示教育,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5.镇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督查组持续对各村(社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开展督促检查。
(三)实地督查,统筹推动,巩固提高。(9—10月)
1. 各村(社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高风险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进行跟踪复查。
2.镇安委会将适时组织对各村(社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进行综合督查,同时对开展大检查各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2017年度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镇长万运泰为组长,副镇长张志宪任副组长,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委会办公室,统筹负责大检查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情况交流等工作。各村(社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集中力量,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协调联动、通力协作,确保大检查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强舆论宣传。各村(社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严肃追责问责。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企业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严惩。
(四)及时报送资料。各村(社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收集汇总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每月5日、15日、25日将大检查情况和执法处罚、集中整治等阶段性情况上报到镇安委会办公室;10月25日前将大检查总结报送至镇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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