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文件制度 > 正文
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的实施意见(试行)
发布时间:2017-12-01 09:47:00
  为切实强化政协委员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更好地调动委员履行职能的积极性,根据《政协章程》和省、州、县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政协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委员参政议政能力
  (一)精选学习内容。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学习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省委、州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理论、政协章程及规章制度;学习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经济、文 化、法律、科技等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委员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创新学习方式。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学习包括培训、报告会、学习座谈会、学习考察等。分散自学通过政协网站、印发学习参考资料和组织知识竞赛等形式推动委员自学和联系工作实际进行学习。
  (三)加强委员培训。每年不定期组织1至2次委员培训,让委员了解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任务、职能,把握人民政协工作的规律、特点、方式、方法,认识委员的权利和义务,增强履行职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履行职能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强化举措,切实加强与委员的沟通联系
  (一)加强政协联络组与委员联系。各乡镇联络组要配齐配强工作人员,配备专门办公室,改善办公条件,建立委员活动阵地,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学习、视察、考察、调研、座谈等活动,加强与委员的联系。
  (二)加强专委会与委员联系。各专委会要有计划地开展走访委员活动,密切与委员的联系,负责组织调研、视察、考察、学习座谈等经常性活动。
  (三)建立县政协领导联系走访委员工作制度。县政协领导根据分工联系各专委会和联络组的同时,相应联系相关界别和联络组的委员,召开委员座谈会,听取意见、了解情况、关心委员的工作和生活,尽力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四)建立委员沟通交流信息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创建委员联系沟通交流QQ群或微信平台,为委员创造更多相互联系、学习、了解、交流的机会。
  三、创新方式,积极开展委员“六个一”实践活动
  (一)参加一次专题视察调研活动。县政协、专门委员会或政协联络组组织的调研、视察、考察或座谈等活动应邀请委员参加,受邀委员应积极主动参加活动,充分了解情况、研究问题、建言献策。
  (二)撰写一件政协提案。委员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研,认真撰写,每位委员每年 至少向县政协提交一件有价值、有可操作性的提案。县政协要按期督办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推动委员提案的办理落实,激发和保护委员撰写提案的主动性和积极 性。
  (三)反映一条社情民意信息。坚持密切联系群众,注重观察判断,积极搜集整理,每位委员每年向县政协报送一条有价值、有分量的社情民意信息,及时准确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诉求和呼声。
  (四)提出一项合理化建议。加强人民政协理论学习,积极发现人民政协好的实践经验,每位委员每年向县政协、专委会或联络组提出一项具有建设性的工作建议。
  (五)兴办一件好事实事。委员发挥自身专长和优势,紧扣精准脱贫、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捐资助学、敬老助残、扶贫济困、产业扶持、送医送药、法律援助、修桥铺路和文艺科技信息“三下乡”等方面,每年做一件实实在在的事情或帮助解决一个实际问题。
  (六)树立一名委员就是一个标杆。委员要切实发挥在本职工作中的带头作用和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自觉树立和展示政协委员良好形象。抢抓改革发展机 遇,在各自岗位上建功立业,带头发展富民产业,做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言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出不平凡的业绩。
  四、创造条件,不断夯实对委员的服务保障作用
  (一)增强对委员的服务意识。县政协机关干部要尊重和关心委员,真心听取委员对政协机关工作的意见,积极主动、热情诚恳、周到细致地为委员服务,对委员反映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商请有关单位妥善解决,把政协机关建成“委员之家”。
  (二)切实落实委员有关待遇。各级政协组织要加强与委员所在单位的联系,争取委员所在单位支持委员参加政协活动,保障其各项待遇不因参加政协活动而受 影响,为委员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委员所在单位要保证委员能及时看到有关文件、资料,邀请他们参加本单位的有关会议,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将委员履职情况纳入所在单位政绩考核内容,并作为评优选先、选拔任用的参考依据。
  (三)加强对委员履职实绩的宣传。各级政协组织要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委员投身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的先进事迹和参政议政的优秀成果。
  五、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委员履职管理制度
  (一)建立委员考评机制。建立委员管理档案,健全日常考评、年度考评与届末考评相结合的考评制度,动态管理每位委员任期内参加活动、履行职责情况。每年对考核情况进行通报,考评结果作为委员评优和连任的重要依据。
  (二)建立委员激励机制。对履行职责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政协委员定期予以通报表扬。每两年评选一次优秀提案和提案办理先进单位,并予以通报表扬。被通报表扬的政协委员换届时优先推荐为下届政协委员建议人选。
  (三)建立委员退出机制。委员因故不能参加政协组织的有关会议和活动,必须事先请假并征得同意。对无故不参加会议或活动、不认真履行职责、年度履职考核连续2年不称职的委员,由政协党组提出调整意见按程序撤销其政协委员资格。
 
 
 
政协委员主体作用发挥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委员履职服务与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提高委员履职实效,依据《政协章程》和省、州、县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政协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委员主体作用发挥考核,是县政协对委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进行的年度考核。
  第三条 委员主体作用发挥考核的对象为全体县政协委员。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四条 考核内容是指对委员参加县政协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等履职情况的考核。
  (一)委员参加政协会议情况。包括委员参加全体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和联络组会议。
  (二)委员学习培训情况。包括委员参加县政协、专委会、联络组组织的集中学习培训情况。
  (三)委员开展“六个一”履职实践活动情况。即委员受邀参加一次专题视察调研活动、撰写一件政协提案、反映一条社情民意信息、提出一项合理化建议、兴办一件好事实事、树立一名委员就是一个标杆。
  第三章 考核标准
  第五条 按照委员完成考核内容的情况,量化计分考核。
  (一)参加政协会议。
  1.政协全会。委员参加县政协全体会议计20分,由大会秘书处负责考勤登记。委员在接到县政协会议通知或参加会议期间,因生病住院或出差在外地以及其 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或需要提前离会,按规定在事前向县政协大会秘书处书面请假并获得同意的不扣分。未请假或请假未获得同意,缺席全体会议扣20分, 缺席半天扣5分,依此类推,直至扣完。
  2.参加专门委员会和联络组会议。委员受邀参加专门委员会或联络组组织的各种会议,参加1次计5分,由相关专门委员会、联络组负责登记。
  (二)委员参加县政协组织的集中学习培训。委员参加县政协或专委会、联络组组织的集中学习培训1次计10分,由委员工作委员会负责考勤登记。
  (三)委员开展“六个一”履职实践活动。
  1.参加一次专题视察调研活动。委员受邀并参加县政协、专门委员会、联络组组织的调研、视察、考察或座谈等活动1次计10分,未受到邀请参加各种活动的委员此项按10分计分,受邀无特殊情况未参加活动的扣2分,由相关专门委员会、联络组负责登记。
  2.撰写一件政协提案。委员个人或联名提交政协提案1件计10分,由提案委员会负责登记。
  3.反映一条社情民意信息。委员反映社情民意信息1条计10分。由县政协办公室负责登记。
  4.提出一项合理化建议。委员向县政协或专委会、联络组提出一项具有建设性的工作建议计5分,由县政协办公室和相关专委会、联络组负责登记。
  5.兴办一件好事实事。委员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捐资助学、敬老助残、扶贫济困、产业扶持、送医送药、法律援助、修桥铺路和文艺科技信息“三下乡”等方面做一件实实在在的事情或帮助解决一个实际问题计20分,由相关专门委员会、联络组负责登记。
  6.树立一名委员就是一个标杆。委员抢抓改革发展机遇,发挥本职工作岗位模范带头作用,在自身岗位上建功立业,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的计10分,由相关专门委员会、联络组负责登记。
  (四)加分。
  1.委员议政发言材料在政协全会上进行交流的加5分。
  2.委员提案被评为县政协优秀提案的,每件加5分,联名委员享受同等加分。
  3.委员反映的社情民意信息,被国家、省、州和县政协采用的,每条分别加8分、6分、4分、2分,得到国家、省、州和县领导批示的,每条分别再加8分、6分、4分、2分。
  4.委员所提建议被县政协、专委会或联络组采用的每项加2分。
  5.委员为民兴办好事实事超过1件的每件加5分。
  6.委员年度内受到国家、省、州、县、镇(乡)级党委、政府和政协表彰的分别加计10分、9分、8分、7分、6分,其他部门表彰按相应级别递减1分。
  第四章 考核程序
  第六条 考核工作由县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统筹安排,办公室协调,各专门委员会、联络组具体负责本专门委员会、联络组委员的履职考核工作。
  第七条 平时考核情况由委员工作委员会每半年收集汇总统计一次。
  第八条 年度综合评价分个人自评和综合评价两步进行。年底,先由委员个人自评,填写评价登记表和自评表,撰写年度述职报告;综合评价由县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联络组 根据委员自评情况,对照评价内容和委员平时履职记载,逐人逐项进行审核,对每位委员进行综合考评,并形成综合材料送委员工作委员会建档立案,汇总结果报主 席会议审定。
  第五章 结果运用
  第九条 委员履职考核要严格按照考核内容和标准,进行累计分、上不封顶。累计分低于60分的为不称职等次,高于60分(含60分)以上的为称职等次,90分以上的为优秀等次。
  第十条 委员履职考核结果将作以下运用。
  (一)向县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报告。
  (二)印发全体委员。
  (三)向委员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和工作单位及县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联络组通报。
  (四)向县委组织部和县委统战部通报。
  (五)作为届中通报表扬优秀委员的重要条件。
  (六)作为县政协换届时推荐提名继续担任下一届委员的重要依据。
  (七)对年度履职考核不称职的委员,由主席会议指派相关成员负责提醒谈话;对连续2年考核不称职的委员,由政协党组提出调整意见按程序撤销其政协委员资格。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政协巴东县委员会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由县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巴东县政协委员主体作用发挥量化评价评分细则》
 
 
巴东县政协委员主体作用发挥量化评价评分细则
 
项  目 评分要点
及分值
评分办法 责任考核部门 考核分 评审分
一、参加会议 政协全会
(20分)
委员按时参加政协全会,积极参加讨论,主动建言献策,得20分。因生 病住院或出差在外地以及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或需要提前离会,按规定在事前向县政协大会秘书处书面请假并获得同意的不扣分。未请假或请假未获得同意 的,缺席全体会议扣20分,缺席半天扣5分,依此类推,直至扣完。 大会秘书处    
专门委员会
和联络组会议
(5分)
委员受邀参加1次计5分,不累计计分。 相关专门委员会、联络组    
二、学习培训 县政协或专委会、联络组组织的集中学习培训活动(10分) 委员参加1次计10分,不累计计分。 委员工作委员会    
三、“六个一”履职活动 参加一次专题视察调研活动 (10分) 受邀并参加县政协、专门委员会、联络组组织的调研、视察、考察或座谈等活动1次计10分;从未接受到邀请参加各种活动的委员按10分计分;受邀无特殊情况未参加活动的扣2分。 相关专门委员会、联络组    
撰写一件提案(10分) 个人或联名提交政协提案1件计10分,联名委员享受同等加分。 提案委员会    
反映一条社情民意信息
(10分)
委员反映社情民意信息1条计10分。 办公室    
提出一项合理化建议(5分) 向县政协或专委会、联络组提出1项具有建设性的工作建议计5分。 办公室、相关专门委员会、联络组    
兴办一件好事实事
(20分)
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捐资助学、敬老助残、扶贫济困、产业扶持、送医送药、法律援助、修桥铺路和文艺科技信息“三下乡”等方面做一件实实在在的事情或帮助解决一个实际问题计20分。 相关专门委员会、联络组    
树立一名委员就是一个标杆 (10分) 抢抓改革发展机遇,发挥本职工作岗位模范带头作用,在自身岗位上建功立业,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的计10分。 相关专门委员会、联络组    
四、加分 议政发言 委员议政发言材料在政协全会上进行交流的加5分。 大会秘书处    
政协提案 委员提案被评为县政协优秀提案的,每件加5分,联名委员享受同等加分。 提案工作委员会    
社情民意 委员反映的社情民意信息,被国家、省、州和县政协采用的,每条分别加8分、6分、4分、2分,得到国家、省、州和县领导批示的,每条分别再加8分、6分、4分、2分。 办公室    
工作建议 委员所提建议被县政协、专委会或联络组采用的每项加2分。 办公室、相关专门委员会、联络组    
兴办好事实事 委员为民办好事实事超过1件的每件加5分。 相关专门委员会、联络组    
其他表彰 委员本职工作或政协工作年度内受到国家、省、州、县、镇(乡)级党委、政府和政协表彰的分别加计10分、9分、8分、7分、6分,其他部门表彰按相应级别递减1分。 办公室    
 
下一篇:最后一页
版权为 365体育比分直播 所有,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镜像或复制
  鄂ICP备05028449号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鄂新网备08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