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巴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东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巴政办发〔2016〕44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湖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2013年省长第360号令),切实加强我镇农村公共供水管理,规范农村供水用水活动,保障农村供水用水安全,我镇决定对全镇集中供水工程管护体制实行社会化服务招租,组建区域性、专业化供水组织对农村供水实行统一经营管理,实行企业(公司)化管理、独立经营、单独核算、自负盈亏。
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
所有权人为巴东县官渡口镇人民政府,授权
巴东县官渡口镇农民用水者协会,
经营者为具有农村供水服务职能的企业单位(承租者),依法签订承租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
承租范围:涉及官渡口镇红花岭村、西壤口社区、火峰村、巫峡口村、水洞溪村、大坪村、沙坪村、碾坪垭村、四季坪村、下马洞村的集中供水水厂的供水范围。
二、
管护内容:防汛抗旱、维修养护、生产调度、设施设备管理、水费计收、档案资料管理等。承包经营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服从政府对水利工程在防汛抗旱、水源调度、灌溉保障、工程安全等方面的调度和指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除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外,其承包经营权要予以收回,由产权人自行经营或依法流转。同时,镇、村组要与产权人代表签订公共安全管护责任书,明确防汛抗旱安全、水生态环境保护、生产生活需要、安全生产等责任。
三、
承租期限
初步确定为五年。第一年为过渡期,经评估验收合格后,五年有效。期满可续签。
四、
提交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三证合一”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 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为自然人,则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企业管理人员花名册及相应资格证书;
- 经营人员有效《健康证》。
- 潜在公司须在2017年8月 1 日至2017年8月 5 日工作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本人携带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递交地点:巴东县官渡口镇农民用水者协会(水管站办公室)
六、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租公告在365体育比分直播发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巴东县官渡口镇水利水产管理站 周先生
联系电话:15502791660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