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县防指成员单位:
汛期在即,为扎实做好我县2017年防汛抗旱24小时值班工作,确保安全度汛,现将防汛值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值班时间
全县防汛值班起止时间:4月15日至10月15日。
二、值班要求
1、各防汛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防汛值班作为汛期重点工作,确保防汛值班顺利开展。
2、值班工作必须遵守“认真负责、及时主动、准确高效”的原则。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相结合的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工作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在值班室,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从事与值班无关的工作,确保防汛指令和信息24小时畅通,确保防汛值班24小时在可控状态。
3、各防汛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值班人员(含带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业务知识等综合能力的培训,值班人员应熟悉防汛抗旱业务,掌握水旱灾害应急处置程序,胜任防汛抗旱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娴熟的业务技能,要全面准确掌握雨、水、工、灾情等各类信息,及时发布异常气象信息及领导有关指示,并做好值班相关记录。
4、汛期严格执行每天早8点、晚8点报告,有紧急汛情及时上报。乡镇防办要加强对本辖区水库等涉水工程的监督管理,督促水库专管员搞好水库值守和巡查工作,并每天按时向所属乡镇防办报告水库运行情况,乡镇防办在早、晚8点向县防办报告时,同时报告水库运行情况。
5、各防汛责任单位要加强防汛抗旱日常信息、突发险情和水旱灾害信息的报送工作,做好与上下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办公室、各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确保不漏报、不错报、不迟报。各分管防汛的主要负责人是汛情灾情信息报送的主要责任人,灾情统计报表必须经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章后上报。
三、值班纪律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得饮酒,不得从事与值班无关的事情。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正常值班,须提前由本人与本单位其他人员协商替代值班,并征得主要领导的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造成值班空缺。
2、汛期各防汛责任人和防汛值班电话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不准将值班电话呼叫转移,不准将传真机设为自动接收,不准长时间占用与防汛抗旱无关的值班室电话机或传真机。带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应在电话铃响五声之内接听电话。
3、值班人员必须强化值班信息管理,遵守保密规定,严禁无关人员擅自进入值班室。
4、各防汛责任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巴东县24小时防汛抗旱值班规定》和其他防汛值班纪律。对违反值班纪律、没有履行好值班职责和遇紧急重大情况迟报、漏报、瞒报汛情信息的,将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责。
县防汛办地址:信陵镇北京大道223号(县水利水产局办公楼305室)。县防汛办值班电话: 4335755;传真电话:4335965,4332930。
巴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