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县直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防办1月11日召开的全国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州防指有关防汛备汛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我县今年的防汛抗旱准备工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筹划,于2月8日印发了《关于扎实做好2017年防汛抗旱准备工作的通知》(“巴汛指〔2017〕1号”文件),对全县的防汛抗旱准备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为准确掌握全县备汛工作情况及涉水项目度汛准备情况,县防汛抗旱指挥部2月28日印发了《关于开展汛前检查工作的通知》(“巴汛指〔2017〕2号”文件)。县防汛办组织成立了6个工作专班,于3月10日至15日,对全县12个乡镇防汛指挥部及部分防汛成员单位的备汛工作情况,全县16座小型水库和14座在建水电站等重点水利工程、宜巴高速公路、郑万铁路、巴野公路和209国道绕城线等在建工程弃土弃渣防洪安全隐患、涉水旅游项目防洪安全隐患、城镇冲沟及其它人口稠密区排泄沟行洪能力,以及灾后重建、水毁恢复等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中共发现21处隐患点,其中较大度汛安全隐患9处,下发防汛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7份,要求责任单位限时整改到位。为使各单位进一步明确目标、明确任务、明确责任,现将汛前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备汛工作情况
(一)按照“巴汛指﹝2017﹞1号文件”通知要求,12个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调整、防汛抗旱综合预案、水库(水电站)和山洪地质灾害防御专项预案、汛前自查总结等工作3月20日前已全部落实到位;气象局、城管局、民政局、发改局、农业局、公路局、教育局、水保局、电力公司、移动公司等部分县防指成员单位也及时落实调整了防汛抗旱组织领导机构,修订了部门专项防汛应急抢险预案并送县防汛办备案。国土资源局、卫计局、环保局、电信公司等单位防汛抗旱组织机构和部门专项防汛预案未落实到位。
(二)全县16座小型水库专管员等七大责任人已全部落实,水电站安全监督及防汛安全第一责任人已全部落实。各乡镇防汛抗旱救灾物资储备基本到位。12个乡镇分别组建了防汛应急抢险队伍。溪丘湾、沿渡河、茶店子等11个乡镇开展了汛前防汛抗旱抢险救灾业务知识培训工作。
(三)汛前各乡镇及城管局等部分县直成员单位进行了安全隐患自查,绿葱坡、溪丘湾、信陵镇、东瀼口、沿渡河等乡镇对本辖区内的水库、河道、集镇、山洪易发地区、在建工程以及各类工程的弃渣场进行了详细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清楚,登记在册,并采取了一系列防范整改措施。
(四)各乡镇防汛办能力建设较往年有所加强,防汛办公室都配备了必要的值班设施和值班人员休息室。基本达到“五有”工作要求;气象局、城管局、公路局、国土局等部分县直成员单位值班设施齐全,能确保正常开展24小时防汛抗旱值班。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汛前检查来看,总体情况较好。但通过县、乡反复排查和梳理,也还存在一些思想认识不够、防汛备汛工作不到位等现象,需要引起重视,尤其是检查中发现的以下21处防汛安全隐患,相关责任主体应立即整改或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一)沿渡河镇
1、神农温泉和神农溪景区调节坝工程若跨汛期施工存在较大防洪安全隐患。必须严格按相关部门批复的涉河建设方案建设,不得影响行洪安全。已下发整改通知,由县旅游局和沿渡河镇人民政府督办落实。
2、三岔河河堤垮塌损毁7处,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整治前由沿渡河镇人民政府加强安全监测,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安排整治资金,纳入红砂河整体治理方案。
3、罗溪河两处拦砂坝坝体损坏,淤积堵塞影响行洪。整治前由沿渡河镇人民政府加强监测,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安排整治资金,4月15日前整改到位。
(二)溪丘湾乡
1、平阳河河堤四处缺口,需在汛期来临以前封堵。溪丘湾乡人民政府做好老百姓协调工作,县水利局、县交通局汛前组织实施,4月15日前整改到位。
(三)东瀼口镇
垢坪水库大坝上游坝坡砼面板有蜂窝状起层,泄洪道有起层现象。需严密监测,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由东瀼口镇人民政府落实到位。
(四)官渡口镇
1、碾坪垭水库内有养殖网箱、渔船。需迅速拆除,清理干净。由官渡口镇人民政府迅速进行整改,4月15日前落实到位。
2、西溪坝葡萄园处排水天坑行洪不畅,存在行洪安全隐患。由官渡口镇人民政府明确现场专人监测,及时通报情况,确保安全度汛。
3、陈向坪张家沟赵维林占用河道建坝非法养殖,由官渡口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责令其拆除影响行洪的涉河坝体,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4、龙洞沟水源地堰塘存在管涌隐患。由官渡口镇人民政府汛前组织实施整改到位。
5、大龙洞水厂厂区背面高切坡有坍塌隐患。由官渡口镇政府落实整改措施。
(五)信陵镇
1、城区13号、16号、31号排洪沟损毁需修复,存在行洪障碍,目前正在整治中,汛前应完成整治。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分别负责组织实施。
2、白土坡殡仪馆东侧挡土培较低,泥土遇雨天易滑至公路,存在防汛安全隐患。由县住建局督促相关单位汛前整改到位。
(六)茶店子镇
1、巴人河旅游景区锁心楼处应急疏散通道过窄,应加宽应急避险通道,增设应急避险平台。已向 巴人河生态旅游有限公司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4月10日以前整改。县旅游局、茶店子镇人民政府督办项目业主落实到位。
2、庙坪河大桥下游李传政修建的涉河旅游项目,侵占行洪通道,影响正常行洪,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茶店子镇人民政府必须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保证汛期内不得有人员在河道内滞留。
(七)绿葱坡镇
巴野公路绿葱坡大湾至中村段3个弃土(大湾一号桥及桐木园隧道出口、磨石沟、狮子包隧道出口)堆积量过大,处理不规范,对下游及河道行洪形成较大安全隐患。已向巴野公路项目建设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限4月10日前整改到位。
(八)大支坪镇
1、水谷坝村1组至中坝村的山洪沟弃渣淤塞影响行洪,存在防汛安全隐患。整治前由大支坪镇人民政府进行疏通清理,汛期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九)野三关镇
1、柳山火车站连接线弃渣场,弃渣堆积体涉河临空面较高,底脚无挡土墙,弃渣阻塞河道,影响行洪,危及下游群众生命安全,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已向野三关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4月10前整改到位。
2、泗渡河水电站建设弃渣对1号、2号冲沟形成的堵塞治理未彻底,仍存大较大防洪安全隐患。已向建设业主联成公司下达隐患整改通知,4月13日前整改到位。
(十)清太坪镇
清太坪镇纸厂沟建设养鱼场,占用部分溪沟行洪断面,汛期作业存在危及自身生命财产的安全隐患。已向清太坪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4月15日前落实整改。
(十一)水布垭镇
蛇口山村八组(铁厂湾至村委会)山洪沟严重堵塞,已向水布垭镇人民政府下达隐患整改通知,4月10前进行疏通整治,确保汛期行洪安全。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防汛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有关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或行业主管部门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各在建工程法人代表和项目业主为直接责任人,各责任单位要迅速采取措施,尽快消除隐患;对一时不能消除的逐一落实度汛应急措施,确保安全度汛。按上述整改时限落实到位,并将情况在4月15日前上报县防汛办备案。
(二)各防汛责任单位应在主汛期来临前,对辖区内的河道、堤防、涵闸、水库大坝、排洪沟、涉水旅游景区、学校、沿河村落、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等重点部位进行再详查,对上述通报的隐患点整改情况重点检查,做到心中有数,不留死角,确保安全渡汛。
(三)各防汛责任单位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防汛抗旱工作预案,尤其是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修订完善,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四)各级防汛办公室应统筹协调好各项工作,既要重视工程设施基础建设,又要重视各项非工程措施的落实。同时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汛期24小时防汛值班工作制度,严肃防汛值班纪律,不断提高防汛抗旱工作效率和质量。
巴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17年4月5日
巴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