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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巴东县统计局党组 2017年11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11-07 10:01:16
    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支部主题党日”指导意见》(巴学组发〔2016〕27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支部主题党日”的通知》(巴学组办发〔2017〕14号)要求,特制定2017年11月“支部主题党日”实施方案。
    一、时间:11月6日(星期一)下午开展2:30
    二、地点:局视频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局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
    四、主题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五、内容
    (一)组织交纳党费。(郑丽艳)
    (二)重温入党誓词。(郑丽艳)
    (三)集体诵读党章。(全体党员)
    (四)集中学习(学习资料由县委宣传部提供)。
    1.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谭再荣)
    2.学习同志领学统计违纪违规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李克勤局长关于“统计四性”的重要论述等。(谭绍志)
    (五)组织生活。
    1.组织党员畅谈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体会。(全体党员)
    2.入党积极分子谭文强进行思想汇报。
    3.开展党支部星级评定和党员先锋指数评定。
    (六)民主议事。
    1.关于程程大厦房屋租赁、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事宜。(谭再荣)
    2.关于电子终端设备采购事宜。(谭绍志)
    (七)民主监督。
    1.1-10月财务收支情况的通报。(谭再荣)
    2.10月考勤及10月宣传情况的通报。(谭再荣)
    (八)特色实践。
    开展“弘扬统计职业道德”大讨论,充分交流学习环节的效果、体会,深入分析弘扬统计职业道德对建立诚信统计体系、提高数据质量的重要性,弄清依法统计和统计职业道德辩证统一的关系,深刻剖析职业道德沦丧、职业操守低下的突出问题、表现及其危害,积极开展对统计违法现象、统计失信行为的警示教育,帮助我局统计干部提高统计职业道德觉悟,陶冶统计职业道德情感,培养统计职业道德品质,养成统计职业道德习惯。
    六、要求
    (一)本次“支部主题党日”时间为全省统一,党支部不得擅自更改。时间提前或推后必须按规定书面报备并书面批复。
    (二)活动的开展必须坚持挺纪在前,严肃党的纪律,任何人不得自行其是,阳奉阴违,若有违纪行为,严肃追责。
    (三)机关全体党员参与。全体党员都要参加此次活动,除上级安排的公务活动和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请假。
    (四)本活动由机关支部具体组织实施,要将活动安排提前告知党员干部,以便统筹安排;办公室要加强对活动的宣传报道,要及时整理活动资料,形成档案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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