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冷月
一个地方的客运车站是本地的一个形象窗口,是一个地方留给外地人的第一印象,客运站的内外环境体现着城市的文明和素质。
在巴东县,到境内客运站乘坐过客运汽车的人,印象最深的,往往是格外“热情”的司机:离车站还有十多米就有男女司机火速“扑”过来,出租车门刚打开就有人贴心地帮忙拿出行李送到客运车辆上,司机也会兴奋地告诉你“车子马上就走!不用等!”
最近,有多名乘客向本网反映巴东客运站“抢客”、“霸王车”、拒开发票、超载撵客等不文明行为。针对热心乘客反映的客运站的问题,本网记者分几路出动,进行了暗访调查。在暗访中,记者发现,市民反映的客运车拉客等各种乱象的确存在。
【乱象1:抢客 乘客:能否松开你的手?】
11月20日,上午8时。记者来到巴东聚宝盆客运站外,两三辆标示着“巴东——野三关”的客运车辆没有进站,停在站外车道上,男男女女几名司机在车旁边的马路上闲聊,边左顾右盼寻觅着目标。
记者向着客运站入口慢慢走去,两三名妇女随即跑了过来。“去哪?去野三关的话,马上上车,我们就差你一个人了。”“我去恩施,在这等个人。”得知记者的目的地后,她们放弃了纠缠。待她们回到车旁,记者望去,几辆车上分明还没有乘客。难道,自己一个人上车,车就满了?真的就会出发?
几分钟过后,一辆城内面的在站外停下,一名红衣女子拉着一名小孩,提着大包小包的物品从车上走了下来。刚下车,那几名拉客的妇女不由分说地冲了过来,根本没顾忌红衣女子身旁的小孩,抢着行李就往自己的车上放。
“你们这是干什么?抢劫吗?”红衣女子一时没反应过来。
“我的车马上就走,坐我的车吧。”拉客妇女(张某)抢到了红衣女子的行李后,边往自己面的车后备箱中放,边赔着笑脸解释着。
“我是去野三关,不过是坐自己的车,孩子她爸的车马上就来了,把行李还给我。”红衣女子生气地说。
刚刚还满脸热情的张某顿时晴转多云:“自己来拿!我可没时间给你递行李,一大早就遇见这种人,真是晦气。”然后头也不回的和几名拉客妇女又聚到了一起开始闲聊,刚才抢行李的冲突像是没发生过一般。
一直等到10时左右,张某车上的乘客总算满了,车上的七名乘客几乎都是被这种抢行李的方式而硬行拉上车。
【乱象2:霸王车 乘客:我成了私人财产?】
在野三关客运站,记者看到六七辆标示着“野三关——巴东”的客运车辆停摆在站内。
“到巴东去,什么时候走?”记者随机向其中一名谭姓司机问道。
“马上走,你上车。”谭姓司机拉着记者送到他车上,但上车后,记者发现车内空无一人。司机对此的解释是“都有事去了,等会挨个去接”。
半小时后,记者看到另外一辆客运车即将出发,便下车向那辆车走去。
“你干什么?上了我的车,就必须跟我走,这里的车没人敢带你。”司机蛮横地说。
记者没有理睬,径直走向了另外那辆要出发的车。
“不好意思,你还是坐他的车吧,别让我为难。”没想到,那辆要出发的车辆司机表示爱莫能助。
“我想坐哪辆车就坐哪辆车,你开门,我跟你走。”记者表示一定要坐他的车。
“你敢带他试试?你可别破坏了规矩。”谭姓司机对向姓司机耍狠。
“不好意思啊,你坐他的车吧,我们这行有我们这行的规矩。下次你坐我车。”向姓司机无可奈何地一脚油门就将车开走。
随后,记者又走向了其他几辆车,均被其他司机拒绝。
【乱象3:“两上车”盛行 乘客:生命安全在哪里?】
“两上车”:指乘坐一段路程,被司机“撵”下车行走,躲过交警视线进入“安全”领域后,再次上车。为了亲身体验“两上车”的现象是否存在,一位向姓友人(以下简称向某)自发成为暗访者,下面就是他的经历。
在巴东县城客运站,向某乘坐了一辆跑往巴东至野三关路段的客运面的车。车子刚起步的时候,向某细数了一下,连带司机,只有6人,并没有超载,然而,后面发生的事情让他大开眼界。
车子行至信陵镇与茶店子镇交界处时,司机一脚刹车,将车子停住后,大声招呼两名路边等车的路人,面对“你的车满了啊“的疑问,司机一个劲地重复“坐得下,坐得下!”片刻之后,两位乘客在司机的“关照”下,挤进本只能乘坐七人的空间。
“稍微挤一哈,一会儿就有人下了。”司机开车后不忘对乘客进行安慰,随后一手握方向盘一手拿起手机“喂,我现在快要到茶店子了,这段路有‘鬼子’没?”“好的,最多两个小时我就到野三关了,到时候再‘日白’(方言,聊天的意思)。”
“前面有警察,等会儿在前面,你们下来几个人,辛苦哈,走一段路,躲过检查路段后,我在前面等你们。”司机发布指示,欲与警方玩“躲猫猫”。这时,向某也终于明白了“鬼子”的含义。被点名的几名乘客表示不快,司机顿时变脸:“都是挣钱养家的不容易,硬不配合的话就只能下车,自己在这里等别的车了!”看着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儿,一脸不情愿的乘客也只得下来步行。
赶人下车再上车、相互通风报信,这辆客运面的车成功逃脱稽查,而超载这一违法行为,让一车人的生命安全都被无情的忽视。
【乱象4:拒开发票 乘客:发票真的用完了?】
“多少钱?”向某到达野三关后,向司机询问费用。
“三十块。”
“好的,你把发票给我。”向某将钱递给司机后,向司机索要票据。
“这几天票据紧张,用完了,下次坐我车,我给你补。”司机如是说,但是向某随后发现,车上的所有乘客均没有拿到票据。
后了解,巴东客运车辆普遍存在不给发票的行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本没法得到保障。
【律师有话说】
“客运乱象”作为一个社会热点问题存在于很多地方。现实中,客运人员为谋取利益不计后果的对乘客进行虚假承诺,为逃避客运检查超载运营与交管人员玩“躲猫猫”的行为都是与我国现行《民法通则》、《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基本法制精神和具体条文规定相违背的。此外,对于实践中司乘人员对车票的漠然,明显是因大家未能意识到车票的重要性。其实客运车票不仅是监督客运行业依法纳税的凭证,更是乘客在发生客运侵权事故后维权索赔的重要证据。
目前“客运乱象”存在较多的是农村客运线路,执法部门应加强对此领域的执法力度,以实际行动震慑客运不规范现象;其次,对于乘客而言,作为客运合同法律关系的直接参与者,在面对不公平、不公正等霸王性质的客运服务时,应大胆维权,寻求多方面、多渠道的救济。也唯有这样才能营造良好的客运环境,抑制客运乱象!
【法律普及】
一、车辆超载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二、拒绝开发票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违反《发票管理办法》的行为包括: 1、未按照规定印制发票或者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 2、未按照规定领购发票的; 3、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 4、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的; 5、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 6、未按照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 7、非法携带、邮寄、运输或者存放空白发票的。 处罚:违反上述所列的任意一条均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
三、强行拉客和不按约定时间发车违反了合同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