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国农普办字〔2017〕14号),经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普查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推荐,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对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月11日至17日。如有疑义,请联系国务院农业普查办公室综合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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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先进集体名单
2.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先进个人名单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