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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巴东县地方税务局经济适用房拟保障对象资格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7-10-01 11:00:31
  经购房对象本人申请,巴东县地方税务局经济适用房报名登记共1户,经初审1户符合,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内,凡对公示对象及其配偶已购公有住房、商品房、参与集资建房、在县城规划区内建有私房等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情况,请以书面形式或者电话向巴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书面材料送巴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股。
  二、我局将对反映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若反映情况属实,取消其购房资格。
  三、经公示无异议的,我局将为其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手续。
  四、举报电话:0718--4330145。
  五、公示期10天。从2017年9月30日至2017年10月10日。
  附件:巴东县地方税务局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名单
 
 
巴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9月30日
 
  巴东县地方税务局经济适用住房初审资格合格申购对象名单
 
  姓名     身份证号             
  毛  雪   422801199210181083
  共1人        
 
主办单位:巴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巴东县信陵镇楚天路21号 邮政编码:444300 联系电话:0718-4333648
承办单位:巴东县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