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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药品流通安全执法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2 16:55:00
  各乡镇监管所,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局内各股室:
  根据《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州“四品一械”百日执法大检查活动的通知》(恩施州食药监发〔2017〕34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针对小药店、小诊所开展安全执法交换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
  1.小药店检查要点:(1)经营资质是否符合法定的主体资格,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药品的行为;(2)药品来源是否合法。检查药店是否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是否及时索证索票,是否做到票、账、货、款相一致,中药饮片是否都有正规购进票据及完整的包装标签;(3)营业场所药品陈列是否规范;(4)是否按照药品说明书要求储存、养护药品;(5)销售药品是否合法。检查药学技术人员是否在岗并指导用药,是否销售假劣药,是否有禁止销售的药品,是否按要求销售处方药及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药品。
  2.小诊所检查要点:(1)执业资质是否符合法定的主体资格;(2)药品来源是否合法。检查诊所是否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是否及时索票索证,是否做到票、账、货、款相一致,中药饮片是否都有正规购进票据及完整的包装标签;(3)是否建立了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4)使用药品是否合法;(5)储存药品是否规范。检查诊所是否按要求储存药品,是否有未经批准的或可疑的药品,是否有堆放杂乱的药品、过期药品等。
  二、组织实施
县局药化监管股负责组织实施,分江南、江北两个片区。东壤口、官渡口、溪丘湾、沿渡河、信陵镇、茶店子为江北片区、其余为江南片区,执法人员从十二个监管所各抽调1人,组成四个专班,每个片区两个专班分别进行,检查企业名单由各所结合日常检查情况提供,每个乡镇检查1家诊所、2家药店,其中野三关和信陵镇各检查3家诊所和5家药店。各组执法检查期间的车费及住宿费,检查结束后按相关规定统一在财务室报销。
  三、时间要求
本次交换大检查自8月22日开始,9月5日以前完成所有检查,检查结束后各组分别上报检查材料至局药化监管股。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监管所要高度重视此次执法大检查活动,也是履职尽责的重点工作内容之一,要积极配合检查组工作,负责搞好和检查组的接洽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2.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各检查组要坚持“严”字当头,严格监管、严格检查、严厉处罚,在执法检查中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一般的当场交于当地监管所处理,严重的交于稽查大队处理。
  3.统一尺度,遵守纪律。各检查组按照相关检查要点统一检查尺度、明确检查要求,认真完成检查记录,注重工作痕迹化,严格遵守检查纪律,公正执法,确保检查工作取得成效。
 
附件:1.巴东县药品流通交换检查人员名单及分组
      2.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查记录表
 
 
                                                                                     巴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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