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谭黎 通讯员 清秋)9月13日,记者从巴东县公安局法制室获悉,“包工头拖欠工钱”一案已裁决,清太坪派出所对包工头向某立执行行政拘留12日;对谭某凤、邓某祥分别执行行政拘留10日处罚。
2016年10月,清太坪镇樱桃水村村民谭某林在该村向某立所承包的宽带工程中做工,工程结束后,向某立拖欠谭某林工资两千余元。
今年6月9日,谭某林妻子向某秀给向某立打电话讨要工资,过程中与向某立言语争执,向某立认为谭某林夫妻二人的行为“扫”了他的脸面,遂在电话中声称“带人打死你们”。急等着用钱的夫妻二人来到向某立家继续讨要工钱,向某立当时还未回家,谭某林夫妻遂在向某立家等待。
当天23时许,向某立从野三关归来,随车同行的还有向某立的朋友谭某凤、邓某祥二人。三人一下车就拿起院坝里的木制椅子对谭、向夫妻二人实施殴打,向某秀受轻微伤。
案发后,在强大的法律攻势以及清太坪派出所办案民警的政策说服教育下,向某立将拖欠谭某林的2000余元工钱全部付清,同时,违法行为人向某立、谭某凤、邓某祥得到了行政处罚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