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于我县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结合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主题教育、“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及“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特向社会做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围绕中心工作,发挥职能作用。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的独特职能作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技能硬、服务质量好、人民群众满意的司法行政队伍。
二、加强作风建设,热情为民服务。落实司法行政机关便民利民制度,实行首问负责制,对群众来访、咨询、办事或求助等热情接待,认真负责,及时做好办理、解答工作;对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公证、法律服务,公开办事程序、时限、收费标准,规范执业行为,严格依法办事,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三、提高工作效能,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继续深化法律“六进”和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力推进法治建设进程;积极创造条件,为贫困群众和弱势群体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做到应援尽援,最大限度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指导协调做好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和安置帮教工作,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减少和预防重新犯罪;着眼服务大局,整合基层人力、物力资源,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化解民间矛盾纠纷的预见性、前置性、主动性优势,探索建立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监督管理,严防违法违纪发生。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和法律服务执业人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做到诚实、守信、为民、公正、清廉服务,严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对司法行政机关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投诉和违法违纪问题,严肃查处反馈,取信于民。
监督电话:0718-4332438。
巴东县司法局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