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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县司法局关于2017年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07-13 14:59:11

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所、公证处:

    为扎实推进我县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县局对上半年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情况进行了收集汇总,并对部分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进行了抽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任务完成情况

    上半年,县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法律援助诉讼类案件197件,其中,刑事案件10件,民事案件187件,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完成非诉法律援助案件74件,案件总数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75%。全县办理咨询类法律援助事项1800多件次。

     二、主要成绩和做法

    (一)完善实施措施,工作推进扎实有效。

    年初,县局对2016年落实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作进行了总结、表彰,并在此基础上,对如何完成2017年度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任务进行分析研究和重点部署,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将法律援助任务进行了分解,修订和调整了法律服务人员承办法律援助工作的义务工作量及办案补贴、奖励标准,明确责任,建立了考核奖惩机制,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积极性显著提高。建立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县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制度,“12348”法律服务效果显著。电话为广大市民解答法律咨询126人次;接待来访86人次,法律代书18份,提供法律援助26件次。

    (二)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

    坚持以法律服务推进法援宣传,以法律援助促进法律宣传。各乡镇法律法援工作站,充分利用网络、手机微信等新媒体的强大功能,拓宽宣传渠道,普及法律援助知识,加大对农民、农民工、妇女、困难职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重点群体的宣传力度。坚持将法律援助宣传工作融入到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公证服务、司法鉴定等工作过程中,注重在开展司法行政工作中宣传法律援助,形成司法合力。

    (三)培训学习提档,保障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

    5月初,县法律援助中心会同县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集中对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了法律援助业务知识培训。培训会上,县中心对《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法律援助条例》进行了解读,并客观分析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法律援助服务活动中存在的不足,指出法律服务队伍必须加强行业自律,提升业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5月底,县中心又组织全县法律援助律师参加省司法厅组织的法律知识专业培训,通过聆听知名法律专家讲课,使我县法律援助律师办案技能大幅提升。

    (四)注重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

    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结合自身特点,加强了人员配备,并完善了一次性告知制度、援助登记制度、服务标准制度等。认真接待并解答受援人的法律咨询,做好法律援助事项登记,对认为符合法律援助诉讼、仲裁案件条件的,工作站都积极主动和县中心取得联系,在第一时间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结合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与各法律服务机构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切实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奉献社会、履行义务观念普遍增强,办案的主动性明显提高,一些承办人员还自掏腰包垫付案件交通费和有关调查费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从检查情况看,一是部分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台账建立不全。有的工作站法律援助工作台账没有形成痕迹管理;有的工作站办理法律援助事项记载过于简单化;有的工作站法律援助工作标识不明显。二是法律援助非诉案件不注重过程管理;有的没有按照法律援助非诉案件目录要求制作案件卷宗。

    (二)县公共法律服务接待窗口建设成效不明显。一是宣传、搬迁等原因,来接待窗口咨询或申请法律援助的来电、来访量还不大。二是基于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工作性质特点,少数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值班时间因开庭、出外办案,委托他人代班较多;三是部分值班人员值班前没有衔接好其它事项,值班时因与其它事项冲突,因须处理其它事项而提前离开值班场所。四是少部分值班人员不遵守值班作息时间。五是主动值班意识不够,需县中心通知才到岗。

    (三)法律援助信息宣传乏力。各法律援助服务单位没有充分认识到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将本单位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及时以文字、图片、视频报送至司法行政网等宣传媒体,法律援助宣传工作的氛围还不浓。
 
    (四)按照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过半的要求,大部分法律援助服务单位完成任务较好,但还有少部分单位完成任务还有一定差距,须引起高度重视。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各法律援助服务单位对照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要求,按照序时进度,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办理案件和法律援助事项,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二是认真做好法律咨询工作。法律援助咨询工作是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实践来看,法律援助咨询量是很大的,关键是各法律援助服务单位要切实重视咨询工作。一要及时解答;二要及时记录咨询事项信息,而且记录的内容要完整;三要要正确引导法律援助案件当事人进入办理渠道。三是加强县公共法律服务接待窗口的各项建设。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咨询“窗口”和“12348”法律服务专线平台,是我县探索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是充分发挥群众求助最便捷的法律咨询主渠道作用的重要举措,要建实建效。四是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知晓率。五是切实做好法律援助质量提升工作。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必须坚持办案程序,诉讼和非诉案件严格按照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目录要求操作。


                                                                                2017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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