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供销社,省社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批准发布〈农村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网络规范〉等两项行业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行业标准”)的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行业标准》的宣传贯彻与实施工作,进一步推动农村日用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网络的规范化建设,现就贯彻实施两项行业标准通知如下:
一、深入领会贯彻实施《行业标准》的重要意义
随着“新网工程”建设的全面推进,全省供销社系统农村连锁经营网点数量的迅速增长,全面提高农村日用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网络建设的规范化,连锁经营网络的建设质量、网点运营质量,对于充分发挥全省供销社系统在广大农村现代流通中起着重要的主导作用。《行业标准》的发布与贯彻实施,是全省供销社系统经营网络建设由数量扩张逐步向质量建设并行发展的重要标志,也是推动建立“标准统一、管理有序、运营规范”的新农村现代流通体系的重要举措。在全省范围内,建设统一、优质、规范,体现供销社特色的标准网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大力开展两项行业标准的宣传、培训工作。
(一)各地供销社要结合当地农村流通网络建设特点,借助各类电视、广播、报纸广泛宣传两项《行业标准》的作用及其重要意义,扩大标准的影响,全力提升全省供销社系统的标准意识和对贯彻实施标准重要性的认识。
(二)要切实做好两项行业标准的培训工作,确保标准的相关规定得到准确理解。省总社将在适当的时候组织贯彻执行标准知识培训班。各地也应结合实际,制定培训工作计划,确保年内使本地区农村日用消费品连锁、农业生产资料连锁龙头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能够及时掌握标准要求。
(三)要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利用系统教育培训资源优势,深入开展培训工作,注重培训质量,确保培训效果。
三、组织开展对两项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两项行业标准的实施,既为日用消费品、农资连锁经营网络建设提供了指导,同时,也对两个网络的评价与考核提供了依据。省总社鼓励系统企业积极贯彻实施两项行业标准,实现经营网络的提升和优化,对于贯彻标准成效显著的项目,将纳入“新网工程”重点扶持项目。
各地供销合作社应当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适时组织开展针对两项标准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或抽查。通过监督检查,要切实增强标准的执行力,进一步提升各地网络建设的技术基准,逐步塑造网点环境好、经营服务水平高、产品质量有保障的供销合作社农村经营网络的统一形象。
各地要注重对《两项标准》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收集,同时要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省总社农村流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