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县发
改局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
节能评估报告书(表)编制 |
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定,具备编制节能评估文件能力的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国家发改委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010年第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七条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2 |
县公
安局 |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20万元以下工程) |
系统检测 |
安全防范设施检验机构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2004年第412号);《湖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省政府令1999年第171号,2007年修订)第六条、第十四条;《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公安部令2005年第86号)第四条;《湖北省金融机构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
消防安全许可 |
3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
消防设计文件 |
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2009年第106号,2012年修订)第十五条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子项(1) |
4 |
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 |
消防设施检测 |
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
《消防法》第三十四条;《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2009年第106号,2012年修订)第二十一条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子项(2) |
|
机动车车辆、驾驶人员许可 |
5 |
机动车(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车)驾驶证核发 |
身体条件检查 |
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2012年第123号)第十八条 |
《州物价局、州卫生局关于印发<医疗服务项目指导价格>的通知》(恩施州价〔2009〕5号)等 |
子项(1) |
6 |
县公
安局 |
机动车驾驶证审验 |
身体条件检查 |
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2012年第123号)第六十一条 |
《州物价局、州卫生局关于印发<医疗服务项目指导价格>的通知》(恩施州价〔2009〕5号)等 |
子项(2) |
7 |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4年第405号)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
《省物价局关于规范社会化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费规〔2014〕21号),《州物价局关于明确有关省物价局下放授权定价项目价格(收费)标准的通知》(恩施州价〔2015〕111号) |
子项(4) |
|
县民
政局 |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8 |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
验资报告 |
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8年第250号)第十一条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子项(1) |
9 |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 |
审计报告 |
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
《湖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2001年第217号)第十八条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子项(2) |
10 |
社会团体注销登记 |
清算报告 |
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8年第250号)第二十三条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子项(3) |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11 |
民办非企业成立登记 |
验资报告 |
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有验资资格的机构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8年第251号)第九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民政部令1999年第18号)第六条、第十二条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子项(1) |
12 |
民办非企业变更登记 |
验资报告 |
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民政部令1999年第18号)第十二条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子项(2) |
13 |
民办非企业注销登记 |
清算报告 |
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8年第251号)第十七条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子项(3) |
14 |
县民
政局 |
非公募基金会及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验资证明 |
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
《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4年第400号)第九条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非公募基金会及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成立登记 |
15 |
财务审计 |
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
《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4年第400号)第三十七条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非公募基金会及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变更登记 |
16 |
清算报告 |
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
《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4年第400号)第十八条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非公募基金会及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注销登记 |
17 |
※社会福利机构审批 |
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
会计师事务所、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 |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令1999年第19号)第十二条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
县国土资源局 |
集体建设用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核 |
18 |
集体建设用地审核 |
勘测定界图 |
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2010年49号)第九条 |
《省物价局关于测绘产品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房服〔2007〕77号);《州物价局关于土地测绘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恩施州价〔2007〕103号) |
子项(1) |
19 |
集体建设用地审核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
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2010年49号)第三条、第五条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子项(1) |
20 |
县国土资源局 |
临时用地审批 |
土地复垦方案 |
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
《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592号)第十条;《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2012年第56号)第六条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
采矿权及其转让审批 |
21 |
采矿权新立登记审批 |
矿业权价款评估报告 |
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1998年第241号)第十条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子项(2) |
22 |
矿山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条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属环保局
管理职能
子项(2) |
23 |
矿山安全预评价报告 |
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第二十九条 |
非煤矿山安全评价服务,按《省物价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安全评价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工服〔2015〕72号)附件所列标准收取服务费。其他由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属安监局
管理职能
子项(2) |
24 |
采矿权变更登记审批 |
矿业权价款评估报告 |
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1998年第241号)第十条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子项(6) |
25 |
矿山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条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属环保局
管理职能
子项(7) |
26 |
采矿权变更登记审批 |
矿山安全预评价报告 |
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第二十九条 |
非煤矿山安全评价服务,按《省物价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安全评价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工服〔2015〕72号)附件所列标准收取服务费。其他由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属安监局
管理职能
子项(7) |
27 |
县国土资源局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
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2001年第42号,2008年修订)第七条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限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拟选址位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需提供 |
28 |
应当建设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强震动监测设施的重大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建设工程的审批 |
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
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三十五条;《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1年第323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
《湖北省物价局、省地震局关于印发<湖北省防震减灾技术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鄂价房服〔2004〕277号) |
|
|
县环
保局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和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的重新审核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29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子项(1) |
30 |
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的重新审核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子项(3) |
31 |
县住
建局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施工图设计审查 |
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3年第13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九条 |
《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咨询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房服〔2006〕273号);《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规〔2011〕27号) |
|
|
燃气建设、经营和安装许可 |
32 |
县住
建局 |
燃气工程报建审批 |
安全、环境影响评价 |
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
《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湖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第九条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子项(3) |
33 |
燃气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
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
《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湖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第九条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子项(3) |
|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
34 |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 |
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 |
具有相应设计资格的单位 |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湖北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通过,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次会议修订)第九条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子项(2) |
35 |
县规
划局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
地形图 |
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
《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湖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修订)第三十五条 |
《省物价局关于测绘产品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房服〔2007〕77号);《州物价局关于土地测绘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恩施州价〔2007〕103号) |
|
36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
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湖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修订)第三十七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年第293号,2015年修订)第七条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37 |
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 |
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湖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修订)第三十七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年第293号,2015年修订)第七条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限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 |
|
县城
管局 |
城市绿化工程的审批 |
38 |
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及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设计方案变更审批 |
绿化工程设计方案 |
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设计单位 |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1992年第100号,2011年修订)第十一条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子项(1) |
39 |
县交通
运输局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普通货运) |
车辆技术检测 |
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2004年第406号,2012年修订)第二十一条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40 |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
车辆技术检测 |
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2004年第406号,2012年修订)第八条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41 |
增加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班线许可 |
车辆技术检测 |
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2004年第406号,2012年修订)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5年第8号,2012年修订)第十五条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42 |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
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 |
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7号)第十四条;《湖北省机动车维修业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2004年第264号)第六条 |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适当降低计量检定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10〕26号);《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鄂财综〔2015〕39号)(2015年10月1日起停征) |
|
43 |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许可 |
车辆技术检测 |
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 |
《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湖北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通过)第十三条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44 |
县交通
运输局 |
※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经营 |
车辆技术检测 |
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 |
《湖北省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与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2014年第368号)第二十条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
涉路施工活动的许可(乡道) |
45 |
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的许可 |
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
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593号)第二十八条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子项(1) |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许可 |
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
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594号)第二十八条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子项(2) |
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许可 |
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
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595号)第二十八条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子项(3) |
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的许可 |
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
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596号)第二十八条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子项(4) |
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的许可 |
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
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597号)第二十八条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子项(5) |
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的许可 |
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
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598号)第二十八条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子项(6) |
45 |
县交通
运输局 |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许可 |
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
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599号)第二十八条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子项(7) |
46 |
船员适任证书核发(渡船船员) |
适任培训 |
具有培训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10年第1号)第十条 |
执行培训机构经有权部门核定的培训收费标准 |
|
47 |
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
车辆技术检测 |
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号)第十条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48 |
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核发 |
车辆技术检测 |
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
《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通过)第二十八条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49 |
县水利
水产局 |
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建设项目许可 |
工程建设方案 |
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88年第3号)第十一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年第293号,2015年修订)第七条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50 |
县水利
水产局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报告 |
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2004年第412号)第172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9〕16号)第六条;《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水利部水建〔1998〕16号)第六条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51 |
县农
业局 |
拖拉机及驾驶员牌、证、照审核(审验)发放 |
拖拉机安全检验 |
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一条;《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9年第563号)第三十条 |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5〕4号);《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鄂财综〔2015〕39号)(2015年10月1日起停征) |
由于我州拖拉机数量少、且安全检验收费标准低,市场上没有社会化的检验机构从事拖拉机的安全检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具有部分职能。暂由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从事。 |
52 |
县农
业局
|
拖拉机驾驶证核发 |
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
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 |
《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农业部令2004年第42号,2010年修订)第十二条 |
《州物价局、州卫生局关于印发<医疗服务项目指导价格>的通知》(恩施州价〔2009〕5号)等 |
子项(1) |
53 |
拖拉机驾驶证核发 |
拖拉机驾驶培训 |
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
《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4年第41号)第四条、第十九条 |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布取消31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3〕98号),《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布取消31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鄂财综发〔2013〕47号)规定从2013年11月1日起取消 |
子项(1) |
54 |
拖拉机注册登记 |
安全技术检验 |
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一条;《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9年第563号)第二十一条;《拖拉机登记规定》(农业部令2004年第43号)第二条、第五条 |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5〕4号);《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鄂财综〔2015〕39号)(2015年10月1日起停征) |
由于我州拖拉机数量少、且安全检验收费标准低,市场上没有社会化的检验机构从事拖拉机的安全检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具有部分职能。暂由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从事。
子项(2) |
|
县农
业局 |
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核发 |
55 |
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 |
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
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 |
《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农业部令2007年第72号)第十九条 |
《州物价局、州卫生局关于印发<医疗服务项目指导价格的通知》(恩施州价〔2009〕5号)等 |
子项(1) |
56 |
县林
业局 |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
林木采伐(挖)作业设计(伐区调查设计)(国有林场和面积两千亩以上的集体林场) |
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
《湖北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7次会议通过,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1次会议修订)第十七条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57 |
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核发 |
森林资源可行性论证报告 |
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
《湖北省木材流通管理条例》(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通过,湖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修订)第七条、第八条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58 |
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
林地可行性报告或林地现状调查表 |
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2015年第35号)第七条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59 |
县卫
计局 |
公共场所(不含公园、体育馆、公共交通工具)卫生许可 |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
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2011年第80号)第二十三条 |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疾病预防控制系统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费〔2015〕71号)等 |
|
60 |
放射诊疗许可 |
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 |
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2005年第46号)第十二条 |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疾病预防控制系统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费〔2015〕71号)等 |
限X射线 |
61 |
县卫
计局 |
放射诊疗许可 |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 |
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2005年第46号)第十三条 |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疾病预防控制系统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费〔2015〕71号)等 |
|
62 |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新建、复查) |
计量标准器及配套的主要计量设备有效检定或者校准证书 |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
《计量标准考核办法》(质检总局令2004年第72号)第八条、第九条 |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适当降低计量检定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10〕26号);《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鄂财综〔2015〕39号)(2015年10月1日起停征) |
|
63 |
县安
监局 |
县级审批、核准、备案建设项目“三同时”备案、审查 |
安全预评价报告 |
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0年第36号,2015年修订)第八条 |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的安全评价服务,按《省物价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安全评价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工服〔2015〕72号)附件所列标准收取服务费。其他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64 |
县安
监局 |
县级审批、核准、备案建设项目“三同时”备案、审查 |
安全设施设计 |
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0年第36号,2015年修订)第十条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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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0年第36号,2015年修订)第二十二条 |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的安全评价服务,按《省物价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安全评价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工服〔2015〕72号)附件所列标准收取服务费。其他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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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 |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2012年第51号)第十条 |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疾病预防控制系统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费〔2015〕71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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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气
象局 |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
67 |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
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
具有相应资质的防雷检测机构 |
《湖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通过)第十四条;《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国气象局令2011年第21号)第十六条 |
《省物价局关于重新公布全省气象系统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鄂价费规〔2014〕59号) |
子项(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