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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三关镇实行五级调处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9日 10:35
  本网讯(特约记者 向兴波)5月25日,巴东县野三关镇组织各村(社区)村干部、综治专干、镇直各单位负责人认真学习《野三关镇矛盾纠纷层级调处办法》《野三关镇矛盾纠纷调处责任追究办法》,并邀请县政法委、野三关镇司法所干部,就如何调解矛盾,结合身边的事例进行授课。
   
  为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野三关镇从今年起对矛盾纠纷实行五级调处机制,按照村民小组、村居委会、镇政府派驻各片区联络组、工作专班、镇综治维稳中心共5个层级,实行逐级调处,从而确保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疑难纠纷不出镇。
   
  为将这项工作机制落到实处,镇党委政府制定了《野三关镇矛盾纠纷调处责任追究办法》,因五级责任干部推诿、拖延、处置不力、未按照层级调处规定逐级调处等原因,造成越级上访、事态扩大,形成恶劣影响,将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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