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迫切需要,是对违纪违法问题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治本之策,是纪检监察机关回归本位、深化“三转”的必然选择。下面,我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和自己对“三严三实”严以律己的学习思考,与同志们交流几点体会。
通过近几年查办的案件情况来看,全县党员干部队伍在律己不严方面仍存在许多方面问题,主要表现为不守规矩、不拘小节,有的组织观念、纪律观念、规矩意识淡薄,心无敬畏、目无法纪、行无底线、专踏红线,有令不行、有令不止的现象时有发生。
一是对八项规定置若罔闻。八项规定出台快三年了,仍有少数干部当作耳旁风,顶风作案。2015年以来,县纪委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问题42个,处理10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人。其中,违规公款吃喝2例,处理5人,党政纪处分2人;公款国内旅游1例,处理8人,党政纪处分1人;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19个,处理37人,党政纪处分2人;楼堂馆所违规问题7个,处理25人;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3个,处理8人,党政处分3人;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1个,处理1人;大办婚丧喜庆问题7个,处理13人,党政纪处分2人。
二是小官巨腐现象屡禁不止。“小官巨腐”问题在巴东仍然比较突出,其危害较大,更拉响了加强干部队伍监管的警钟。邓正钧在2011年至2014年任大支坪村村委会主任期间,经手村级财务报账21.08万元,其中白条入账16.9万元,县纪委决定给予邓正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谭晓宁在大支坪镇大支坪村党支部书记期间,经手该村财务报账时,“白条”报账共计5.96万元,县纪委决定给予谭晓宁党内警告处分。王景荣担任水布垭镇林业站站长期间,在2011年度石漠化工程项目实施时虚开发票套取项目资金21.48万元,用于单位日常开支和发展银杏苗木,水布垭镇党委决定给予王景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种小官巨贪现象不仅仅只是这几例,希望大家引以为诫。
三是损害群众利益时有发生。当前,一些违背党的宗旨、损害群众利益的事件,往往与不讲纪律有关,以权谋私现象多发,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等。金果坪段德昌初级中学校长万家斌,以该校是州级文明单位为由,利用食堂营利和收取试卷复印费等违规所得为教师发放福利;同时违反县委“不准同城吃请”的规定。县教育局决定给予万家斌行政警告处分。溪丘湾乡小龙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王联龙,在担任原溪丘湾乡堰塘坪村党支部书记时,未及时将该村公山的公益林补偿金上缴村集体账户。溪丘湾乡党委决定给予王联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溪丘湾乡原堰塘坪村村文书高可军,在2014年8月初将三组小地名为羊圈的347.7亩公山的公益林补偿金4433.18元放到自己“一卡通”上,后被县林业局追还到村集体账户。其行为构成违反财经纪律错误,溪丘湾乡党委决定给予高可军党内警告处分。
四是“小五长”违纪现象较普遍。2014年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081件中,涉及“小五长”的信有782件,占信访总量的72.3%;在这782件中涉及村书记(主任)的又占了78.4%;今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81件次,交办巡视信访件338件,约谈43人,函询32人,诫勉谈话57人。针对“小五长”突出的问题,巴东全面开展“小五长”专项整治工作,摸底排查86件“小五长”案件线索,并登记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该项工作在全州进行了典型交流。关于“小五长”的典型案例己在365体育比分直播和县廉政网上进行了公示,在这里就不一一列举。
刚才通报的这些典型案例,成案的根本原因是党员干部在严以律己方面出了问题,党员干部一旦失去廉洁自律的底线,践踏廉政红线也就成了常态。这些案例不仅仅是个案,肯定有监督制度的缺失,各级党委和纪委要研究发案规律,采取有效措施,堵住制度的漏洞,防止类似现象发生。
对一个政党而言,纪律是生命线;对一名党员而言,纪律是高压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释放的既是一种执纪必严、动辄则咎的长久震慑力,更是抓早抓小、治病救人的有效措施。
(一)强化“两个责任”压力传导。把加强纪律建设作为履行“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都要冲着纪律去,强化责任意识,狠抓责任落实。通过督办检查、工作约谈、签字背书、评议报告等方式,推动责任压力向乡镇、村(社区)、学校、医院及其他事业单位传导,做到有党组织就要担负主体责任,负主体责任就要纵横覆盖、层层压实,不留盲区、不留死角。配合做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抓好从严治党“六大行动”。强化刚性指标和日常评价,改革考核体系,完善考评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的严格问责,形成落实责任的强大倒逼机制,确保“两个责任”落地。
(二)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突出抓好纪律建设,深入贯彻王岐山关于加强和改进纪律审查工作讲话精神,切实把严明纪律贯穿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过程。广泛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使党员干部知晓纪律的底线,强化规矩纪律意识,自觉做到心有戒尺,令行禁止。对照党章和党规党纪,重点关注各级领导干部政治立场,查找发现在遵守、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和查处违反纪律规矩的行为。充分利用函询、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及时提醒、纠正学员干部的“小毛病”、“小问题”,防止由一般的违纪问题变成违法犯罪。
(三)驰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坚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六条意见及县委“五个严禁”、“四个不准”、“四个绝不允许”、从严治党“铁六条”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严格执纪。建立包联督查机制,不定期、不间断开展明察暗访活动,提高督查质量和效果。强化对职能部门履责情况的“再监督”,督促各主责单位履行职责,齐抓共管,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从严查处十八大后、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并上追分管领导乃至“一把手”的纪律责任。
(四)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继续开展治堵保畅、整酒敛财、农民负担、教育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等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开展职能部门“中梗阻”问题、“吃空饷”、“两违”专项检查。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打老虎、拍苍蝇、除细菌,“治病树、拔烂树”,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查办违纪案件。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坚持以案挖源,举一反三,加强重大案件剖析,督促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起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五)从严管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坚持常委分工负责制,一名常委主管一个纪检监察室,分管一个纪工委,联系一个乡镇办案协作区和15个县直部门,全面履行“7+1”职能和落实“4+1”制度。巩固深化派出机构改革成果,积极探索“三转”形势下履行监督职能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对政治性、原则性、纪律性不强,碌碌无为、不敢抓、不敢管的纪检干部,必须进行调整撤换、问责追究,决不允许纪检监察干部“为官不为”。强化纪律约束和内部监督,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系统内部违纪违法问题,坚决防止“灯下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