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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以忠:念好“三经” 保持定力 做群众信赖的党员干部
发布时间:2015-07-20 09:37:43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是新时期对作风建设的进一步升华,简明扼要,切中要害。其中对严以律己的阐述,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字字珠玑,发人深省。
  严以律己,看似简单,但对党员干部而言,是立身之本,更是为政之要,需要用毕生的努力去实现,时刻保持高度的自觉性和警惕性。本人参加工作20多年,深受党的培养和教育,在严以律己方面,认为关键要念好“三经”,不对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第一经:敬畏法律
  敬畏,从字面上讲,就是敬重、畏惧。俗话说,“违法的事情搞不得”既是提醒,更是要求我们心中要有法律意识,它是内心深处对法律的一种态度、一种价值判断。
  习近平总书记告诫全党全国人民,不管什么人,不管涉及谁,只要违反法律就要依法追究责任,绝不允许出现执法和司法的“空当”。任何一名党员干部,如果不敬畏法律,知法违法、执法犯法,就不仅会破坏党的形象,也会给自己和家人带来灭顶之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之下没有特殊公民,这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根本准则。
  古人云:“畏则不敢肆而德己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 很多贪官东窗事发后,我们来看他的人生轨迹,不难发现,导致官员腐败的原因纵然是多方面的,如失去监督的权力,人生观、价值观的扭曲等等,但这些腐败官员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共同特点——对法律没有敬畏之心。 在生活中,常常表现为言行不一、表里相背,台上一个样、台下一个样,对法律心存侥幸。
  法律敬畏意识缺乏,实质上就是最大的不严不实,关键还是认识偏差,法治观念淡薄,长官意识强,摆不正人治与法治的关系;不习惯、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而是习惯用传统的人治思维方式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甚至以人治的眼光看待法治、以人治的思维研判法治、以人治的方式实施法治;核心是私心作怪,摆不正义与利的关系,为追求个人利益、小集团利益,不讲法律规则,不按法律程序,钻法律空子,踏法律红线,把法律视为可有可无。
  严以律己,就必须握紧党纪国法这把戒尺。党员干部树立法律敬畏意识,是践行“三严三实”的具体体现,是肩负起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要责任的必然要求,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重要基础。
  心有敬畏,行有所止;手握戒尺,动有所虑。如何敬畏法律,贵在自觉自愿,贵在坚持不懈,在态度上要认认真真、行动上要扎扎实实,不喊口号、不练虚功、不玩花活儿,做到“破、学、用、制”相结合。破,就是摒弃人治思想和习惯,根除长官意识,走出“花钱买平安”的维稳怪圈,打牢法治思想基础。学,就是不仅要学习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而且要学习法的原理、法的价值、法的精神。善于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培育法治精神,提高法治素养,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法律敬畏意识、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用,就是法不仅要讲在嘴上、写在纸上、贴在墙上,更要体现在运用上。在谋划工作时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时要运用法治方式,说话做事时要先考虑一下是不是合法,知晓为官做事尺度。制,就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等,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
  今年,法治巴东建设提出了“六重点六推进”的工作思路,在普法上,将宪法法律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把“一月一法”作为巴东的品牌来打造;在法治创建上,形式丰富多彩,强力营造了浓厚地法治氛围。同时,通过打造信访法治建设年和律师顾问团两大亮点,法治建设得到深入有序推进。下一步,还要开展法治绩效考核,通过健全完善制度体系,保障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树立法律敬畏意识。
  第二经:遵守纪律
  纪律不同于法律,它是社会组织为了保证其存在和发展并实现其目标,要求其全体成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律则是全体国民意志的体现。
  中国共产党向来是一个有着严密组织和严明纪律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守纪律是党的优良传统。革命战争年代,“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歌曲唱遍中华大地,“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延安桥儿沟召开的党的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四个服从”基本原则等等。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又出台了“八项规定”,可以说,党纪党规不断健全,刚性约束逐步强化,党的凝聚力战斗力日益提升,为党的壮大和发展提供了可靠保证。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纪律是确保社会有序的根本良方,工作需要纪律,公共场所需要纪律,行军打仗需要纪律,学校教学也需要纪律。只有遵守纪律,才能明理树信。当前,在我们干部思想中依然存在着不守纪律的不严不实问题。比如,有人认为,自己没有腐败问题就行了,其他问题都“不算个事”,殊不知,针眼大的窟窿能透进斗大的风。小节失守和贪污腐败、违反党纪国法,其实是一条藤上的两个瓜,往往是相伴而生的。漠视纪律,长此下去就会言行失当、失范、失控、失节,最终堕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遵守纪律,必须严格执行纪律。“三分战略、七分执行”。如果没有执行力,无论战略蓝图多么宏伟,都只能是纸上谈兵、画饼充饥。因此,党员干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遵守纪律,自觉维护各级党组织的权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排部署,始终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做到心中有数,做到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只有不断增强守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纪律的执行力,才能当政治上的“明白人”。
  第三经:时刻自律
  自律,即自我约束。法律、纪律的约束来自于外部,而自律是发自内心的一种抵制。勃朗宁曾说:“一个人一旦打响了征服自我的战斗,他便是值得称道的人。”诸葛亮在《出师表》中提到的先帝遗诏“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做事当于世有益,为人应求心所安”等等。以及包拯、海瑞、于成龙的故事,他们的浩然正气,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后人。从古至今,自律的典范不胜枚举。然而,在现实生活中,部分党员干部对自己要求不高,存在许多不严不实的现象,比如,自我约束力差,在公共场所不讲公共道德,不注重别人的感受,行为失范,生活中不拘小节,我行我素等等。
  自律既是成就伟业的基石,又决定着个人品行的高低。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应如何做到自律呢?
  前提是明辨是非,要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要从多方面来思考问题。不能被事物表象所迷惑,从而控制自己的私念和欲望。
  关键是顽强的意志。要得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切实做到说的做的一个样、人前人后一个样、白天黑夜一个样、有无监督一个样,做到不仁之事不做、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沾、不法之事不干。经常反省自己的过失,不断积累经验。
  核心是从小事做起。“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祸患常积于忽微”如果让小的陋习任其发展,不加以控制,那么它就会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最终造成严重后果。管好自己的的“头、手、足”,教育好自己的家属及身边工作人员,真正做到一尘不染、一身正气。
  孔子说,“政者,正也”,“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习近平同志关于“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干部的行为准则,具有极强地针对性和指导性。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对标“三严三实”各项内容,时刻绷紧严以律己这根弦,不忘共产党员的应有形象和神圣职责,怀着对组织、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平凡的岗位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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