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州委实施细则及县委“五个严禁”、“四个不准”、“四个不允许”,坚决刹住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歪风,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根据《中共湖北省纪委印发〈关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检查办法〉 的通知》 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禁止党员干部操办“升学宴”、“谢师宴”。
二、禁止党员干部参加亲戚以外的“升学宴”,禁止教师参加“谢师宴”。
三、禁止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之机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
四、禁止巧立名目用公款或找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子女学习费用。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本乡镇、本单位有子女升学的党员干部提醒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守纪律、 讲规矩,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规定,坚决遏制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等歪风。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成立专班,对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发现的顶风违纪违规问题,要依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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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巴东县纪委
巴东县监察局
201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