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先争优 监督问责
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在中国共产党巴东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黄光辉
(2015年3月2日)
同志们:
我代表第十四届县纪委常委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贯彻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州纪委六届五次全会以及州委书记王海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总结2014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5年工作任务,听取6个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述责述廉。县委陈书记将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以来,县委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当好领导主体、工作主体、推进主体,从严治党立场鲜明、态度坚决、勇于担当、措施有力。县委陈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先后8次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5次重要会议上作出专门强调,亲力亲为、率先垂范,为全县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示范引领。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在县委和州纪委的正确领导下,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深入推进“三转”,积极主动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明显。在州纪委五次全会上,县委陈书记述责述廉、县纪委监察局绩效考评均取得了全州第一名的好成绩。
(一)党风廉政建设得到了新加强。县委出台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党委主体责任、纪检机构监督责任的具体内容及保障措施,落实了各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体制。采取“两上两下”的办法,督促指导77个单位制定操作性较强的“个性化”工作方案,将主体责任细化为具体工作逐一量化,安排到月,落实到人。采取述职述廉、廉政约谈、谈话提醒、检查督办、半年督查、年终考评等措施,层层传导压力,督促“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发挥考核刚性约束作用,对2013年考评得分后3名的乡镇和县直部门进行函询和约谈,组织6名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公开述职述廉并接受纪委委员质询和评议。组织廉政文化宣传周、党风廉政建设成果巡回展,联合举办“廉政杯”职工运动会,进行纪律宣讲,开展“清廉为官•事业有为”主题实践活动,访谈28名领导,通报27起典型案例,推介10名“两为”好干部。积极宣传反腐倡廉建设成果,全年州级以上外宣用稿304条。
(二)作风建设迈出了新步伐。突出监督、检查、问责手段,对“四风”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对重点部位和重要节点开展经常性抽查,对重点单位每月开展一次明查暗访。全年开展15次明查暗访,发现问题220个,问责230人,处分93人,印发通报14期。全面开展“严控三公经费,打造清廉机关”活动,全县“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同期下降39.3%。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21项专项整治,腾退办公用房1159平方米,清理“吃空饷”216人,查处涉农问题11个,处分28人。成功举办2期“问作风、问环境、促发展”为主题的电视问政活动,问政12个部门,组织34个单位参与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窗口)创建。对526辆车1066次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问责,对19辆车点名道姓通报。查处12起涉嫌违规整酒行为,处分5人。调整和取消项目行政审批服务事项174项,进一步遏制了行政审批服务“中梗阻”问题。
(三)查办案件实现了新突破。坚持把办案作为履行监督责任的生命线,超前谋划,全力推进,严惩各种违纪行为,全年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030件,立案126件,结案104件,涉及乡科级干部21人,办理田世铠、邓正清、元为梅贪污案和彭绪斌非法牟利案等4件“两规”案件,移送司法机关4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57.05万元,办案总数、违纪资金收缴、“两规”人数均创历史新高。出台查办案件奖惩办法,每月初召开案件调度会,形成了“全员、全力、全方位”的办案格局。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成员单位办案协作,公安、检察、审计等部门直接参与、及早介入,提升了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健全乡镇办案协作区机制,开展集中办案和联合办案活动,乡镇办案45件、县直部门办案19件,连续三年消除了“零办案”乡镇。按照五类处置标准开展案件线索清理,将150件重要案件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坚持办案和审理工作程序,严格执行案件补查退查暂行办法,保证了案件质量。发挥案件治本功效,利用田世凯等典型案例开展现身说纪说法,县委书记与576名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集中谈心谈话,促使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四)监督问责取得了新进展。突出监督重点,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实行重点监督,对重点领域进行重点监管,对“三重一大”决策情况不定期检查,对抗震救灾、黄迁、水利、安全生产、人事招考等进行全程监督,开展专项监察13次,参与和报备“三重一大”事项147件次。前移监督关口,搭建三级廉政网络,开展政务服务在线督办和廉政监察,优化了群众办事环境,《巴东县依托“农民办事不出村”信息化项目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被省纪委精选为典型案例。巩固“五统一”改革成果,修订和完善内部操作规程、交易流程,改造升级电子监察系统,强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全年进场交易项目224个8.82亿元,节约资金6720万元。突出问题导向,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全年办理滨江花园三期违规开发建房等责任追究案件49件,问责41人,诫勉谈话30人。
(五)“铁军”形象得到了新提升。收拢五指,攥紧拳头,先后完成两轮机构改革任务,增设2个纪检监察室,调整4个纪检监察室职能,案件查处、工作指导实现了全覆盖。对原牵头或参与的140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两次清理,保留或继续参与10个,把非业务工作监管责任交还给了主责部门。认真落实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和排序的规定,下发10份督办通知书,促其专职专责。坚持纪委常委分工负责制和“六个一”工作运行机制,重大问题集体研究,民主决策。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纠正纪检监察干部“四风”突出问题。修订完善27项机关管理制度,实行干部指纹签到和工作去向公示制度,提升了机关管理水平。科学细化考评指标,全面推行绩效量化考评,组织纪检监察系统领导干部集中述责述廉,促进了工作提质增效。强化纪律约束和内部监督,对委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州“六条意见”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接受了州纪委检查组检查。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州纪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广大纪检干部辛勤工作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巴东县纪委向所有关心、支持巴东纪检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地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少数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峻复杂的形势认识模糊,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意识不强,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工作措施流于形式;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依然易发多发,部分领导干部依然不收敛不收手,涉农资金和工程建设领域问题较多,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州六条意见和县委“五个严禁”、“四个不准”有走形式、搞变通、打折扣的现象,遏制“四风”反弹的压力较大;村级民主管理不够到位,决策执行不够公开,惠民政策落实不够公平,反映农村基层问题的信访量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基础十分薄弱;还有少数党组织软弱涣散、纪律松弛,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严重,部分党员干部不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纪检监察机关对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的特点和规律研究不够,超前监督防范的措施不多,推进“三转”力度有待加强,部分纪检干部不愿办案、不能办案、不敢办案,办案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5年工作任务
2015年是正风反腐的重要一年,是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关键一年。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
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清醒认识目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的严峻性、要求的严格性、措施的严厉性,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坚持“力度统一论”,切实加强纪律建设和办案能力建设,坚决落实“两个责任”,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严厉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构建监督体系,从严管理干部,聚焦中心任务,监督执纪问责,抢前争先创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实现新作为,为建设绿色、文化、富裕、和谐的新巴东提供坚强保障。
(一)创新载体,注重实效,强化党的纪律建设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放到更加重要位置来抓,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真正把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下去。要牢固树立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凡是党的纪律和规矩要求的要坚决做到,凡是党的纪律和规矩不允许的坚决不做,切实维护党的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权威性。要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自觉执行“四个服从”、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等组织制度,自觉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的要求,自觉按本色做人、按角色办事。
大力加强党的纪律宣传教育。扎实开展加强党的纪律教育活动,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引导全县党员干部强化纪律意识、严守规矩约束、坚定理想信念、保持政治定力。制定出台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实施办法,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向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讲清楚、道明白。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与支部学习、“一把手”讲党课、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有机结合,与法治教育、领导干部官德教育有机结合,创新教育方法,拓宽教育平台,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继续深化“三纪四德”、“清廉为官•事业有为”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党纪法规知识测试,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道德准则,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成果,及时更新巴东廉政网页,做好政策宣讲和正面引导,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坚决查处违反党的纪律行为。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坚决纠正党员干部自由散漫,无组织、无纪律,不请示、不报告问题,强化纪律的刚性约束。健全纪律保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各种违反纪律的行为。围绕县委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大活动及时跟进督查,及时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妨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确保政令畅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加大抽查核实力度,从中发现问题线索。
(二)巩固深化,强化问责,推进“两个责任”落实
强化压力传导。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纪委的政治责任,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强化源头责任、龙头责任、首要责任,切实把从严治党责任担起来。进一步加大督导力度,通过督办检查、工作约谈、签字背书、评议报告等方式,推动责任压力向乡镇、村(社区)、学校、医院及其他事业单位传导,做到有党组织就要担负主体责任,负主体责任就要纵横覆盖、层层压实,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要按照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责任清单,理顺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要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责任落实情况,听取下级党委(党组)履责情况汇报,落实好“一岗双责”。
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着重强化对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特别是对各级党组织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实行重点检查。探索试行党委(党组)书记每半年向上一级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书面报告本人和班子成员管辖范围内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每半年向上一级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书面报告同级党委(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管辖范围内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认真落实县纪委《关于严禁党员干部收受“红包”、礼品礼金的通知》,建立“红包”“礼金”上交报备核查制度,以刚性的纪律约束督促领导干部拒收“红包”、“礼金”,对十八大以来收受“红包”、“礼金”隐瞒不报等问题从严处理。发挥县乡纪委委员、特邀监察员、支部纪检委员的作用,完善“第三方”监督机制,编织如影随形的监督网络,做到监督责任有人抓、有人管。
突出问责追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党委(党组)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考核体系,强化刚性指标和日常评价,对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定期督查、严格考核。要注重考核结果运用,认真执行《湖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暂行办法》,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的,区分情形采取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一票否决”、组织处理等措施予以问责。要严格落实 “一案双查”制度,对领导不力、疏于监管导致发生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问题,或“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或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或发生重大腐败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纪工委)的责任。
推进源头防腐。认真落实《巴东县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督促各牵头单位、协助单位抓好任务落实。制定出台《巴东县村干部预防腐败监管暂行办法》,强化村干部廉洁履行职责教育,加强村级财务和项目资金管理,切实做到项目决策公开、资金使用公开、惠民政策落实公开,进一步提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水平。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环节加强监管,对“三型”政府建设开展督查,强化电子监察和绩效评估,进一步营造务实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三)常抓不懈,驰而不息,深入推进作风建设
聚焦突出问题。紧紧扭住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不放,紧盯重要节点、重点对象以及“四风”新形式、新动向,警惕穿上“隐身衣”的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重点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和滥发钱物、违规接待、带彩娱乐、整酒敛财、拜年送礼等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从严查处十八大后、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六条意见及县委“五个严禁”、“四个不准”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并上追分管领导乃至“一把手”的纪律责任。
构建监督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财政、审计、税务、机关事务、外事侨务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财务资金、财务账目、财务票据和公务用车、公款出国(境)管理情况的明察暗访和专项检查,对“三公”经费压缩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坚决防止“明减暗不减”、“三公”经费向二级单位和中介机构以及企业转移等新问题发生。发挥党内外监督叠加效应,创新平台载体,畅通监督渠道,鼓励实名举报,充分调动社会各界以及人民群众支持参与作风建设的积极性。在县直部门、乡镇、村(社区)及规模企业公开悬挂“党风政风监督牌”,公开举报电话、举报网站,亮明监督身份,接受群众信访举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再监督”,对执行制度不力、监管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追责问责。
开展专项治理。继续开展治堵保畅、整酒敛财、农民负担、教育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等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开展职能部门“中梗阻”问题、“吃空饷”、“两违”专项检查,坚决清理违规投资入股、企业兼职和离退休党员干部在社团兼职取酬问题。省委第一巡视组向恩施州反馈巡视意见,点名道姓指出巴东县工程建设领域问题很多,我们要下大决心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制定出台《巴东县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从制度层面科学设计流程,堵死监管漏洞。强化公管办、住建、国土、交通、水利、财政、审计等主责部门监管职责,严禁项目招小做大,严禁党员领导干部打招呼、递条子、说人情。实行纪委常委牵头,带领相关室、纪工委对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再监督”,对重点在建项目进行巡查,重点检查五大员到岗情况,人、证不符的记入不良信息档案,纳入“黑名单”管理。督促落实项目法人负责制,加强施工现场监管,严格执行《巴东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后设计变更及工程量增加管理试行办法》,杜绝随意增加工程量。对不按程序和规定随意增加政府投资行为的,实行严格问责;对重大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稽察,对工程建设领域重大案件线索及时查处,对职务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四)猛药去疴,利剑高悬,严厉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腐败与反腐败处于胶着状态,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立场鲜明、态度坚决,切实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突出纪律审查重点。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打老虎、拍苍蝇、除细菌,“治病树、拔烂树”,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坚决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掩盖事实,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
提升纪律审查水平。一是注重“抓早抓小”。深化廉政约谈工作,进一步拓展对象、提升效果,让更多的“小案”、“小错”进入视野。
二是注重快查快结。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缩短办案周期、减少办案成本、降低办案风险,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
三是注重线索管理。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拓宽案件线索渠道,对问题线索做到统一管理、定期清理、集体排查、规范处置。
四是注重全面办案。巩固“全员全力全方位”办案成果,坚持每月召开案件调度会,确保人人担负办案职责、人人有办案任务、人人为办案服务;加大乡镇办案协作区建设力度,开展联合办案和集中办案,促进乡镇主办有影响案件;加强反腐败组织协调,完善与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机关以及其他有关单位信息共享、办案协作、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反腐败合力;创新办案方式,有效提升突破案件的能力,积极探索不采取“两规”措施查办大要案。
五是注重依法审查。在办案过程中体现法治思维,严格审查程序和审查纪律,落实办案安全管理责任制;树立“质量至上”意识,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严格执行案件补查退查制度;做好纪律处分与刑事、行政处罚的衔接,对移交司法机关案件线索处置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扩大纪律审查效果。坚持有案必查、线索必挖、查处必果、举报必馈的原则,对腐败案件线索进行全面排查和办理,确保案件不积压、零存留。坚持查办案件和预防腐败同步开展,建立“查防一体化”工作机制,深入剖析具体案例,用好用活反面教材,引导干部引以为戒,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作用,确保取得“查办一案,教育一批,治理一方”的良好效果。要坚持实事求是,对查证受到诬告的党员干部,要坚决及时予以澄清,保护干部敢于干事、改革创新的积极性。
- 对表赶趟,从严管理,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铁军”。
落实改革要求。坚决贯彻执行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全面落实“两为主”要求,深入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面落实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组、派出纪工委向县纪委报告工作、述责述廉、约谈汇报、现场质询制度,严格落实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一律专职专责”的制度安排,督促各级纪检组织更好地履行监督责任。全面实施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案件查办情况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积极配合省委巡视组对我县开展巡视工作,对巡视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对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继续推进议事协调机构清理,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政风行风热线、媒体问政等具体业务工作移交给有关主责部门,集中精力抓好主业。
强化责任担当。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大局意识、主业意识、“再监督”意识,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敢于执纪问责,努力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必须把监督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坚决克服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敢得罪人的问题。如果纪检监察干部不打听“张家长、李家短”,就是监督缺位;如果哪个乡镇、部门“水不惊、鱼不跳”就是责任虚化。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理就是渎职,失职渎职的都要严肃问责。
从严管理队伍。坚持常委负责制,一名常委主管一个纪检监察室,分管一个纪工委,联系一个乡镇办案协作区和15个县直部门,全面履行“1+7”职能和落实“4+1”制度。巩固深化派出机构改革成果,积极探索“三转”形势下履行监督职能的有效途径和办法。科学细化绩效指标,全面实行绩效量化考评,切实提高工作效能。创新履行纪检监察职能的新路径,改进工作方法,破解工作难题,打造业务品牌,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继续深入推进“创五好班子、建一流队伍”活动,开展理论辅导、知识讲座、人人讲学、“以案代训”和“以案说纪”等活动,加强办案业务学习,开展联合办案和集中办案活动,组织优质案件评选,进一步提高执纪办案能力和水平。对政治性、原则性、纪律性不强,碌碌无为、不敢抓、不敢管的纪检干部,必须进行调整撤换、问责追究,决不允许纪检监察干部“为官不为”。强化纪律约束和内部监督,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系统内部违纪违法问题,坚决防止“灯下黑”。
同志们,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县委和州纪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效的举措,负重担当、创先争优、监督问责,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加快推进巴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