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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县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关爱行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8-24 16:25:31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扶贫攻坚,团县委、县妇联、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扶贫办研究决定,与全县精准扶贫工作同步,在全县开展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以下简称“三留守”人员)关爱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县第十五次党代会战略部署,以“三留守”人员为重点对象,坚持优先扶持、问题导向,以环境优化、关爱服务、生活救助、权益维护等为重点,加大关爱工作力度,围绕建立健全“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体系,有效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切实提高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生活质量,助力实现全县扶贫攻坚决战决胜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着力构建家庭尽责、党政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三留守”人员关爱工作格局。制定并完善向“三留守”人员倾斜的政策措施,“三留守”人员生存发展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学习成长、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生活幸福感明显提升,全社会对“三留守”人员的关爱保护意识普遍增强。

  三、总体要求

  1.坚持家庭尽责。强化家庭在“三留守”人员关爱工作中的责任,督促外出务工人员妥善安排好“三留守”人员的学习、生产、生活。

  2.坚持党政主导。把“三留守”人员关爱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强化“属地管理”的原则,强化村“两委”的职责,切实保障“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

  3.坚持部门联动。加强部门协作,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三留守”人员作为全县精准扶贫对象重中之重,整合多方资源,实行政策倾斜、项目优先、因人施策、合力扶持。

  4.坚持社会参与。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志愿者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社会化帮扶工作机制,助力破解“三留守”人员在学习成长、生产生活、权益保障中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三留守”人员的良好氛围。

  四、主要内容

  (一)建立“三留守”人员信息数据库。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留守老人,是指子女外出务工连续3个月以上,留在户籍所在地生活的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老年人。留守妇女,是指丈夫外出务工,连续6个月以上不与丈夫共同生活,留在户籍所在地生活的60岁以下(不含60岁)妇女。

  2017年9月底前,认真组织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家庭生活困难、监护人缺失、残疾等留守儿童,以及生活难以自理和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经济状况差的留守老人、留守妇女进行调查摸底,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数据,切实建立“三留守”人员动态管理信息库。(责任单位:团县委、县妇联、县教育局、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二)留守儿童关爱行动

  1.加强设施投入。未来3年全县统筹各类资金180万元,加大农村留守儿童公共场所服务产品投入。在每个乡镇建设一个留守儿童关爱中心。探索并推广“希望家园”模式常态化,到2018年实现留守儿童比较集中的贫困村“希望家园”全覆盖。支持社会组织依托学校、村委会、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等开办留守儿童托管机构。积极发挥“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爱心包裹”等扶贫公益品牌效应,到2020年建成希望小学1所、“希望书屋”5个,资助贫困学生不少于500人。(责任单位:团县委、县妇联、县教育局、县扶贫办,各乡镇党委政府)
 
  2.开展结对帮扶。深入推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下乡”社会实践、“彩虹”行动、城乡少年儿童“手拉手”等活动,为贫困地区留守儿童提供教育关爱、医疗卫生、文化生活等服务。建立健全群团组织内部力量和外部资源协同参与的社会化关爱工作机制,积极创建社会扶贫志愿服务队,发动社会力量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双结双促”(“双结”即扶贫志愿服务队与贫困村结对子,扶贫志愿者与贫困留守儿童结对子;“双促”即促贫困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促贫困留守儿童家庭脱贫增收)活动,努力实现全县118个重点贫困村村村都有志愿服务队进驻,全县建档立卡的贫困留守儿童人人都有志愿者结对。(责任单位:团县委、县妇联、县教育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3.实施关爱保护。严格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扶贫政策,确保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加大对进城务工家庭子女扶持,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顺利进入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建立中小学与家长、受委托监护人沟通联系机制,通过入户家访、电话随访、联系卡等方式,及时掌握留守儿童生活和思想动态,引导家长增强家庭监护责任。充分利用“亲情小屋”资源,帮助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外出父母的情感联系和亲情交流。积极发挥群团组织优势,组织律师、心理咨询师、志愿者走进农村,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提高安全自护能力”“生命阳光”儿童安全自救自护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心理辅导讲座等活动,服务对象不少于1000人。积极发挥各类公益组织力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加强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咨询、筛查、教育,及早发现和纠正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为留守儿童提供精神慰藉、助学帮困、法律援助等精神性、发展性帮扶。(责任单位:团县委、县妇联、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4.加强救助维权。强化家庭、学校、社会的责任,构建留守儿童救助维权体系,建立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工作机制,对于留守儿童出现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离家出走、监护人丧失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或虐待、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干预、早救助。组织专业力量,为留守儿童提供“一对一”或“多对一”的法律援助、心理辅导、扶贫助困等服务,将线上咨询与线下维权结合起来,实现贫困留守儿童权益诉求受理率100%。逐步健全困境儿童福利保障政策,及时出台全县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制度,为困境儿童提供基本生活、医疗、教育、安置等保障。(责任单位:团县委、县妇联、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三)留守妇女关爱行动

  1.扶持创业致富。组织动员贫困留守妇女参与政府各项实用技能培训,引导贫困留守家庭“两后生”特别是女生接受职业教育,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种养殖、乡村旅游、家政服务、手工编织、农村电商等适合妇女特点的培训项目,实现有劳动能力的留守贫困妇女参训率100%。大力扶持贫困留守妇女自主创业,加大贫困留守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支持力度;开发符合妇女特点、具有市场潜力的特色产业和创业项目,协调有关部门制定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扶持一批巾帼家政、手工编织等妇女就业重点产业、规模企业;组织推荐手工企业参加各级妇女手工编织博览会、展销会,充分利用电商平台,帮助扩大影响、打开销路。建立留守贫困妇女就业信息平台,推荐留守妇女与家人工作地之间的信息对接,创造条件减少分居情况。(责任单位:县妇联,各乡镇党委政府)

  2.实施家庭关爱。探索建立留守家庭服务中心,常年提供留守妇女关爱、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留守儿童托管等服务。广泛开展“寻找荆楚最美家庭”等文明家庭创建和家庭道德实践活动,组建基层妇女文化健身团队,丰富留守妇女业余生活,营造积极向上的社会风气。开展家庭教育楚天行,向留守妇女广泛传播家庭教育知识,每年开展家庭教育进贫困留守家庭不少于2次,推动开展留守家庭亲子活动,使需要的家庭掌握家庭关系基础知识和能力。充分发挥妇联所属公益平台作用,通过争取政府购买服务和募集社会资金的方式,实施“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免费检查”“贫困母亲两癌救助”“母亲健康快车”“公益木兰”“金凤工程”“春蕾计划”等公益服务项目,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巾帼志愿者对留守妇女及其家庭开展身心关爱、困难帮扶、安全自护等各类公益服务,每年不少于1000人。(责任单位:县妇联,各乡镇党委政府)

  3.实施权益维护。积极构建防治结合的治安模式,为留守妇女的合法权益立“栅栏”。加大《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面向留守贫困妇女宣讲率达到100%,传授防范性犯罪、防火防盗、应急处置等知识,增强留守妇女依法维权意识和自我安全防范能力。推动建立各类农村妇女互助小组,逐步实现留守妇女生产、生活、安全互助。畅通信访渠道,开展农村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为留守妇女提供法律咨询、心理辅导等服务,及时化解家庭矛盾纠纷。(责任单位:县妇联,各乡镇党委政府)

  (四)留守老人关爱行动

  1.加强养老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村委会、社会力量和家庭的共同作用,有效利用农村闲置房产、农村中心户房屋,整合农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卫生室、农家书屋等资源,在留守老人较多、居住相对集中的村(社区),加快建设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积极开展农村失能空巢老人幸福院建设试点工作,每年选择1-2个条件较好的行政村开展试点,利用村闲置土地等资源新建规模在30张左右床位、具有全托功能的农村幸福院。到2020年,90%以上的乡镇建立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综合服务设施,6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或幸福院。(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开展关爱帮扶。积极配合开展各种关爱帮扶活动,村民委员会通过定期走访、全面排查,及时掌握空巢老人基本情况,并向乡镇政府报告;乡镇政府负责建立贫困空巢老人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督促家庭成员经常回家看望问候留守老人,依法承担赡养责任,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建立村组党员干部包保结对贫困留守老人制度,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倡导机关干部、单位职工和学生关爱农村空巢老人。统筹推进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基层老年协会“乐龄工程”建设,以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为阵地,力争到2020年农村老年协会覆盖率达到90%以上,积极开展邻里互助、低龄老人关爱互助高龄老人、文体娱乐等服务。(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团县委、县妇联,各乡镇党委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谋划。开展“三留守”人员关爱行动是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党委政府、各群团组织和教育、民政、扶贫等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要建立健全“三留守”人员关爱行动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留守人员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完善关爱政策措施,推动“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工作深入开展。要全面开展“三留守”人员摸底调查,建立健全信息台账统计和更新机制。要详细制定贫困“三留守”人员关爱工作目标、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加强对“三留守”人员关爱工作的考核评估,确保关爱工作顺利推进。(责任单位:团县委、县妇联、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各乡镇党委政府)

  (二)明确任务,确保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坚持层级联动,确保“三留守”人员关爱工作责任到位、政策落实、任务完成。共青团组织要摸清留守儿童底数,扎实推进“青春扶贫”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行动,切实帮助贫困留守儿童解决实际困难,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妇联组织要摸清留守妇女底数,建立动态信息管理档案,加大对留守妇女创业就业、关爱帮扶和权益维护力度。民政部门要摸清留守老人底数,建立高龄和贫困留守老人动态信息管理档案;不断完善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服务保障政策;加快搭建农村留守老人养老服务平台。教育部门要建立健全在园、在校留守儿童信息管理档案,科学规划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方便留守儿童就近入学。(责任单位:团县委、县妇联、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各乡镇党委政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部门要把“三留守”人员关爱工作作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抓手来抓,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介,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推广本地本部门关爱工作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关爱“三留守”人员的浓厚氛围。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广泛动员所联系和服务的群体积极参与到“三留守”人员关爱行动中,加强对“三留守”人员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民营企业、公益组织、志愿者等力量积极参与关爱行动。(责任单位:团县委、县妇联、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各乡镇党委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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