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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巴东县水利水产局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0 17:25:00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现将《巴东县水利水产局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巴东县水利水产局
2017年11月16日

巴东县水利水产局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为保证局机关办公楼、宿舍楼的安全,保障职工和居住户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种火灾事故,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消防法》和《应对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我局机关的实际,制定《巴东县水利水产局消防应急预案》。
  一、目的
  本预案是本局火灾事故发生时应急响应的途径,以保证发生火灾事故时,采取积极有效的救援措施,消除或减少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控制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水利水产局机关、办公楼、住宅楼火灾发生时采取的应急准备与应急响应的控制措施。
  三、组织机构
  县水利水产局成立消防安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  长:张秀林
  副组长:徐光军  吴玉林  黄晓军  邓中蛟  邓清彪
  成  员:向  勇  谭立才 杨家伦  腾  飞  邓贵刚
  辛宗璞  毛  杰  黄  骞 肖习平  焦仕来
  张晓慧  熊良恒  陈  辉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向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四、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筹协调,快速反应;责任到人,长效管理。
  五、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理步骤
  火情第一发现人,首先通知办公室,电话:0718-4330222。办公室接警人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或在家主持工作的领导报告,同时安排人员进行扑救,并根据火情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向119报警,一旦情况危急时,及时通知各相关单位并向局长汇报,由局长决定是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火情特别严重时第一发现人可直接向119报警。局机关、兴源公司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及各住家户在接到或发现严重的火情时,要迅速组织人员撤离,组织精悍有经验的人员赶赴火灾点,根据火灾类别,采用灭火器或消防栓进行扑救。办公室接警人员在第一时间通知相关管理人员切断火灾点的供电电源,预防其他次生灾害。火情第一发现人和办公室值班人员在报警时,要讲清火情的具体位置,楼栋号和门牌号码,本人姓名、电话,待接警人问答清楚并作出回答后方可挂断电话。在紧急情况下进行人员疏散时,全体职工和家属要服从消防队员和局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严格按先后顺序撤离.
  六、职责
  局机关各股室、兴源公司都要认真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把消防安全工作平时管理到位,把制度落实到位。定期组织对消防设施进行可靠性检查,保证灭火器材处于良好待用状态,将防火、灭火建立在科学的技术保障条件下,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七、善后工作
  火灾扑灭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开展事故调查、核实处理工作。
 
技术支持:巴东县新闻中心
单位地址:巴东县信陵镇北京大道223号 邮编:444300 联系电话:0718-433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