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1、单位职责
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推进全县水利水产行业依法行政工作、研究拟订全县水利水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实施办法等.
2、机构设置
内设办公室、人事股、水利水产股、水政及水资源股、农电股、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股、项目办、计划财务股、水政执法大队九个职能股室,专设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3、人员构成
现有在职职工34人,其中:公务员编制17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17人,退休人员30人(社保2人)。
第二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我局预算内收入、支出总额为29524723.6元,包括预算内基本支出7154723.6元,其中人员经费收入、支出6538135.6元,日常公用经费收入、支出616588.00元。年初预算4848376.62元(巴财预〔2016〕12号),年中调整增加2306346.98元,调整增加为渔政执法艇购置配套60000.00元(巴财预便字〔2016〕59号),半年调整增加人员经费339800.00元(巴财预〔2016〕138号),下半年调整增加人员经费1057200.00元(巴财预〔2016〕221号),追加2016年4月至2016年12月养老保险个人缴部分6694.32元(巴财预〔2016〕242号),追加2014年10月至2016年3月养老保险个人缴部分32752.66元(巴财预〔2016〕251号),追加调资及一次性死亡怃恤等809900.00元(巴财预〔2016〕285号、336号)。较2015年基本支出增加部分为补2014年10月至2015年12月人员经费。预算内项目支出223700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12670000.00元,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9700000.00元。预算外资金收入支出346956.00元。其中代收代付德赛电业水流坪用地补贴款80000元,代收代付湖北省水产局委托管理维护人工鱼巢建设费用60000.00元,局工会个人上缴6956.00元,省水产局拨入渔业种质资源保护项目费200000.00元.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我局预算内收入总额为29524723.6元,包括预算内基本支出7154723.6元,其中工资福利收入3805280.57元,商品服务收入616588.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收入2732855.03元,含住房公积金414232.98元。预算内项目收入22370000.00元,农田水利项目1000000元,水土保持200000元、防汛5330000.00元,饮水安全8340000元,水电站7500000元,年中调整增加2306346.98元为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调资、养老保险及一次性死亡怃恤、渔政执法艇购置配套等。较2015年收入增加部分为补2014年10月至2015年12月人员经费。
预算外资金收入346956.00元。其中代收德赛电业水流坪用地补贴款80000元,代收湖北省水产局委托管理维护人工鱼巢建设费用60000.00元,局工会个人上缴6956.00元,省水产局拨入渔业种质资源保护项目费200000.00元.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我局预算内支出总额为29524723.6元,包括预算内基本支出7154723.6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05280.57元,商品服务支出616588.00元,其中办公设备及执法装备购置8664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32855.03元,含住房公积金414232.98元。预算内项目支出22370000.00元,农田水利项目1000000元,水土保持200000元、防汛5330000.00元,饮水安全8340000元,水电站7500000元,年中调整增加2306346.98元为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调资、养老保险及一次性死亡怃恤、渔政执法艇购置配套等。较2015年基本支出增加部分为补2014年10月至2015年12月人员经费。
预算外资金支出346956.00元。其中代付德赛电业水流坪用地补贴款80000元,代付湖北省水产局委托管理维护人工鱼巢建设费用60000.00元,局工会支出6956.00元,渔业种质资源保护项目费支出200000.00元.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度我局预算内收入、支出总额为29524723.6元,包括预算内基本支出7154723.6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05280.57元,商品服务支出616588.00元,其中办公设备及执法装备购置8664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32855.03元,含住房公积金414232.98元。预算内项目支出22370000.00元,农田水利项目1000000元,水土保持200000元、防汛5330000.00元,饮水安全8340000元,水电站7500000元,年中调整增加2306346.98元为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调资、养老保险及一次性死亡怃恤、渔政执法艇购置配套等。较2015年基本支出增加部分为补2014年10月至2015年12月人员经费。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本年度我局预算内支出总额为29524723.6元,包括预算内基本支出7154723.6元,预算内项目支出22370000.00元。预、决算当年收入支出无差异。
(2)支出结构情况。
本当年人员经费收入支出占总收入支出的21.89﹪,日常公用经费收入支出占总收入支出的3.23﹪,防汛收入支出占总收入支出的17.84﹪,水土保持收入支出占总收入支出的0.67﹪,农田水利收入支出占总收入支出的3.35﹪,办公设备购置收入支出占总收入支出的0.29﹪,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收入支出占总收入支出的 27.92﹪,水电站收入支出占总收入支出的25.1﹪.
(3)支出具体用途情况。
本年度我局预算内收入、支出总额为29524723.6元,包括预算内基本支出7154723.6元,工资福利支出3805280.57元,其中基本工资949255元,津贴补贴1046883.84元,奖金1315177.26元,社会保障缴费324017.47元,绩效工资169947元。商品服务支出616588.00元,其中办公费115128.98元,水费8038.8元,电费3659.68元,差旅费199273.86元,维护费3500.00元,会议费7312.00元,培训费500.00元,公务接待21932.5元,劳务费76368.17元,工会经费12523.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538.00元,其他交通费用305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52762.51元,设备及执法装备购置8664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32855.03元,含住房公积金414232.98元,其中退休费1386031.1元,抚恤金226886.00元,生活补助188416.55元,奖励金484788.4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2500.00元。年中调整增加2306346.98元为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调资、养老保险及一次性死亡怃恤、渔政执法艇购置配套等。较2015年基本支出增加部分为补2014年10月至2015年12月人员经费。预算内项目支出22370000.00元,农田水利项目1000000元,水土保持200000元、防汛5330000.00元,饮水安全8340000元,水电站7500000元。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其他商品服务支出主要列支渔政执法设备购置及费用,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列支退休职工的两个节日慰问费。人均基本支出112568.32元。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全年公务接待31180.5元(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932.5元,其他资金支出9248.00元),较上年减少20001.5元,较预算安排减少68819.5元,主要用于上级业务检查、验收,公务用车维护费42305.00元(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767元,其他资金支出12538元),较上年减少39596.84元,较预算安排减少7695.0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车改后车辆经费。
全年会议费支出12522.00元(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12.00元,其他资金支出5210.00元),较上年增加6824.00元。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我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715.47万元,较上年增加190.88万元,主要增支原因是本年度按照国家统一政策口径,补发我局所属参公管理及事业人员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工资标准调整所致。而日常公用经费开支由2015年的55.06万元增加到61.66万元,增加6.6万元,增加部分为渔政执法艇购置费。我局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县等有关从严治党、增收节支、厉行节约的制度及要求,从而使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数持续下降。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我局政府采购支出336640.00元,包括采购渔政执法艇一艘,价值250000.00元,台式计算机及打印机等价值67840.00元,执法记录伩9000.00元,食堂购风柜9800.00元。资金来源为预算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资金,且都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办理了相应审批手续。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年末固定资产总价58160046.00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55904000.00元,占固定资产总价的96.12﹪,通用设备461548.00元,占固定资产总价的0.79﹪,交通设备1435168.00元,占固定资产总价的2.47﹪,专用设备111040.00元,占固定资产总价的0.19﹪,办公家具248290.00元,占固定资产总价的0.43﹪。较上年办公设备及执法装备购置增加336640.00元,国资清查房屋调剂、通用设备报废及车改车辆减少合计1319034.04元。无形资产48112015.5元。负债部分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历年来项目跨年度实施欠拨数,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借入前期费及跨年实施项目部分。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巴东县2016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方案》的通知(巴财绩效[2017]169号)、《巴东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巴政发[2013]6号)、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巴东县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巴财绩效〔2013〕273号)文件精神以及本部门职能、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部门预算资金和财务会计制度,财政部门预算批复、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等资料,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原则,采取规范的绩效评价流程,对县水利水产局2016度财政资金整体支出实施绩效评价。
巴东县水利水产局遵循“客观、公正、公开、科学、规范”的原则,根据项目特点、项目单位基本情况、整体支出绩效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和建议进行了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根据项目要求采用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问卷等方式对项目绩效进行了全面的评价。
评价过程分前期组织、现场评价、社会调查等环节,从自评的结果看,评价小组依据自评材料、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分析与评分,巴东县水利水产局自评分为90分,自评等级良好。与此同时,通过本单位派发90份调查问卷,收回90份问卷,在本项目报告中装订20份(A、B、C类各10份)作为佐证材料,社会公众满意率达95%。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其他非税收入。
(三)人员经费支出:指在职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支出。
(四)商品服务支出:主要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指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巴东县水利水产局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