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土保持局针对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存在的困惑、问题,就在新形势下如何鼓励干部开拓进取、敢于担当,提出几点建议。
一、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困惑、问题
1.工程存在“报大做小”的问题,如我县在实施2010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中,上级主管部门要求项目规模达到8000亩,而投资只有1250 万元(中央投资1000万元,地方配套250万元),否则不予立项,为此,不得不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设计、报批,在实际实施中,根据市场价格,通过招投标只实施1000亩。虽然投资完成1250万元,但治理面积只完成1000亩,存在“报大做小”的问题。
2. 工程存在“挂靠资质”,项目经理、技术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未到现场的问题。过去在招投标中,因工程规模小,技术难度低,投资少,利润少,有资质的正规施工企业不愿投标,投标的多数是“挂靠资质”,借用正规施工企业的资质,五大员无法到位。
3.存在没有项目前期经费,无法开展项目设计、申报工作的情况。过去,县委、政府要求争取项目,但未安排项目前期经费,致使无法开展项目的设计、申报工作,有时还造成“项目申报不成功,背负一身债务”。
4.存在“以项目养人,挤占项目资金吃饭”的情况,巴东县水土保持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局内设办公室、规划治理股、执法监察股(行政许可股)。下辖巴东县水土保持观测试验站、长江上游滑坡泥石流预警系统巴东县沿渡河监测站等二级事业单位。现有在职职工2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编制4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6人。企业编制5人,目前,水土保持局与二级站合署办公,项目的规划治理、监督执法等职能工作都是由二级单位人员担任,16个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尚未纳入财政预算,使得巴东县水土保持局经费相当困难,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员工资及相关待遇无着落,为解决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在没得办法的情况下,挤占项目资金来发工资。根据《水土保持法》的规定,巴东县水土保持观测试验站、长江上游滑坡泥石流预警系统巴东县沿渡河监测站应纳入公益性事业单位,其工资待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水保局多次向县委政府汇报,恳请县委政府将两个二级站纳入公益性事业单位,其工资待遇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否则,“吃项目资金”的情况还将存在。
5.施工协调难度大,严重影响工程建设。水土保持工程涉及面广,需要协调的事情多,比如耕地、山林、安全、农作物损失等,过去,为减少协调难度,在项目投资中列支青苗种子费、乡村协调干部的交通补足,按规定工程建设中不能列支此项费用。
6.工程变更设计程序复杂,难度大。过去部门在项目区选择上只从本行业考虑,没有站在全县高度考虑,致使在项目的选择、设计中与县委政府的决策出现偏差,需要进行重大变更设计,从而增加项目前期的工作量、审批难度。今后,在重大项目的选择、规划设计时,要与县委政府的决策保持一致,服从大局,避免项目重大变更设计。
二、建立免责清单,宽容创新失误的几点建议
1.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大力争取项目,县政府安排前期工作经费,确保项目申报工作顺利开展。
2.搞好项目顶层设计 ,确保工程项目与县委政府的经济发展思路相一致,避免项目重大变更设计。
3.大力培植本土施工企业,服务巴东经济建设。
4.保障工作人员待遇及工作经费,实施水保工程,建设生态家园。
5.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如工程款拨付程序繁杂,应予以简化。